2014-10-15 《爱伦·坡短篇小说集》:真相不会永远在井底
而经验表明,大部分事实真相,也许是绝大部分,正在看似毫不相干的事里头,真正的哲学也始终这样表明。
——《玛丽·罗热疑案》
当失踪四天的玛丽·罗热的尸体出现在塞纳河上的时候,当罗尔关附近的林子里发现白裙子、丝围巾、阳伞、手套和一条绣着“玛丽·罗热”的名字的手绢的时候,当验尸证明死者失了身的时候,真相是不是就已经不费力气地出现了——绝色的玛丽·罗热遭到奸污而被人杀死,并且抛尸在塞纳河上。或者还有她的母亲罗热太太说过的那句古怪预言“恐怕这辈子再也见不到玛丽了”,还有玛丽·罗热的未婚夫圣·厄斯塔什自杀之前的那封遗书,都使这件死亡案件没有了悬疑。可是,死亡并非是真相的现场,而各种报刊上不同的推断和质疑,又将这个死亡案件推向了否定状态。
是的,在所有明显的事实面前,推论却在自己的道路上走向不同的方向,这可能是迷惑,可能是错误,也可能是真正的意外。所以对于在警察界闻名的杜宾来说,这些推论和质疑却提供了一种从悬案走向哲学高度的机会。真正的哲学就是表明,在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里头,隐藏着未见的真相,或者说,“意外已被公认为事物根基的一部分”。当玛丽·罗热告诉未婚夫要离开圣安德烈街母亲家玩一天的时候,她是明显要回到公寓的,所以这种暗示揭示了一个初步的真相:玛丽·罗热是被人杀死的。但是这不是全部,而塞纳河上漂浮的尸体成为死亡的唯一现场的时候,各种报纸的猜测实际上是将明摆着的现实向错误的方向上引导。《星报》认为尸体不是玛丽的,那只是和玛丽有几分相像的姑娘,是她的朋友趁机制造空气,让外界相信她死了,而实际上是因为受到贞洁问题而想逃离巴黎。而《商报》的推论是,发现尸体在罗尔关附近,并不能证明尸体由此扔下水,而在《太阳报》的文章里,那些在罗尔关林子里发现的那些和玛丽有关的东西已经很明确地证明了“这场令人发指的惨案的行凶地点无疑已经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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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当真正的凶手在船上被抓住的时候,关于“玛丽·罗热疑案”也并没有交代杀人的细节,似乎爱伦·坡并不想对于案子本身进行详细的叙述,当预期的结果终于实现的时候,爱伦·坡只是从哲学的观点来看待这样的真相破解:“这里不妨说,在推敲过程中,由于喜欢不厌其详的探求真相,一错自会引起一连串的无穷错误。”所以实际上,爱伦·坡的目的就是在对于那些报纸的错误推断进行否定,从而寻找到剩下的真相。真相其实并不在妄自推断中,而在于消除故意的错误。如果说《玛丽·罗热疑案》是用一种否定的方式查找真相,那么在《毛格街血案》中,对于真相则完全是一种肯定式的发现。
同样是死亡,同样是悬案,毛格街血案却有着死亡的现场,现场就是毛格街,就是那幢房子的四楼,就是被塞进壁炉里死去的卡米耶·列士巴奈小姐的尸体,就是院子里喉部完全给割断的列士巴奈太太的尸首。四楼的大后房里是全部被捣毁的家具,是被拖开的床垫,是一柄血迹斑斑的剃刀,是壁炉上两三大把花白的头发,是地板上的四枚拿破仑、一只黄玉耳环、三把大银匙、三把小号的白铜茶匙和装了约莫四千枚金法郎的两个钱袋,也是被拉开的铁箱,“钥匙还插在门上。里面只有几封旧信,还有一些无关紧要的文件。”不仅有谋杀的现场,还有事发当时听到声音的证人,洗衣妇、烟商、警察、邻居、饭店老板、银行家、银行职员、裁缝、殡仪馆老板、糖果店老板、医生等在内的经过的人,而且他们在进入屋子之前,都听到了两个声音,一个是粗声粗气的声音,大家都证明这是一个法国人,还有一个尖声尖气的声音,但是对于这个声音,大家都无法确定是哪国人,或者是意大利人,或者是英国人,或者是西班牙人,或者是荷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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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伦·坡:无数的眼睛后面其实只有一个真相 |
死亡现场和证人,对于这个案子来说,似乎更具有在场的特点,但是警察在房子内却没有发现凶手逃跑的线路——门窗是紧关着的。但是对于这样的现场,杜宾却发现了大家不能发现的证据,首先他确定凶杀案肯定是除了死去的女儿和太太之外的第三者干的,也就是说,她们不可能自杀,当然在看似没有逃亡出口的情况下,母女俩也不可能会给妖怪杀害——“行凶的是个有血有肉的,逃走时也不能化为一缕轻烟。那么怎么逃的呢?”所以确定的判断是,凶手就是从屋里逃走的,而且就是从后房窗口逃跑的,而在检查后窗的时候,杜宾才发现窗户的窗栓是有一道暗装的弹簧,也就是在凶手逃出去的时候,弹簧拴上,窗户自动关上,而且从自动弹簧的设置里,杜宾推断出:“强盗大可以紧紧抓住百叶窗上的铁格。然后松开避雷针,两脚牢牢顶住墙,大胆从上面纵身一跳,他就可以把百叶窗顺势一推关上了,如果假定当时开着窗,连他的人都可以趁势跳进屋里。”
而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的确是发出特别的声音,有矫健的身手,以及残酷的兽性,像是疯子,完全违背人道,而那撮从列士巴奈太太捏紧的手指缝里拉出来的毛却也不是人体身上的毛发——所以这个惨无人道的离奇凶杀案是一只失踪的巨型猩猩干的,而正是在凶杀案的当天早晨,报纸上有一则招领大猩猩的广告,这是一头从商船上丢失的猩猩。当最后谜底揭开的时候,案件的意义似乎并非是要找到真正的凶手,而是在杜宾查找中揭示关于真相的哲学命题。
实际上,不论是《玛丽·罗热疑案》,还是《毛格街血案》,在杜宾的对面一直有一个警察,警察的设置就是凸显他“尽管老奸巨猾,却欠缺深谋远虑”的有智无谋的形象,“只有头,没有身体,跟拉浮娜女神的像一样——顶多只有头和肩膀,象条鳘鱼”。所以在谜案的现场,他们才会离真相越来越远,而对于杜宾来说,警察的细心只是在过于专心上犯错误,因为把东西看得太近而歪曲了事物真相,“可是这样,势必看不清问题的全面。有种事就此显得非常奥妙。”奥妙的事情在于你超越常轨,在于你从“不通”的现象中找到通的理由,在于“与其问‘出了什么事’,还不如问‘出了什么从没出过的事’”,因为,“事实真相不会永远在井底。”当凶杀现场那窗户紧关着的时候,警察以为事情已经追到了秘密的底了,而其实并没有,那个底在钉子上。真相的底在钉子上,在意外,也在被忽视的细节上,《窃信案》里的那封信藏在何处,当警察花了整整七个晚上,把所有的房间逐间逐间搜过,而且还用精密的显微镜检查家具、地面,书本、墙纸、地窖之后依然一无所有的时候,杜宾却发现那封信一直放在众目昭彰的地方,正是这种打破惯性的查找才发现了深藏在井底的真相。
所以,在杜宾身上,有着合理的幻想,有着仔细的观察,有着精密的分析,这个偏爱深夜的人甚至要在白天将夜神请到屋内,所以那间年久失修的公馆,就成为我和杜宾满足古怪、消沉情绪的所在,“天刚破晓,我们就把这座古邸的大百叶窗统统关上,点上一对小蜡烛,加上浓烈的香料,只投射出阴森森的幽幽微光。凭借这些微光,我们就沉湎在梦想里——看书,写字,谈心。”而当黑夜降临的时候,“我们才臂挽臂地溜到大街小巷,或者继续日间的话题,或者到处游荡,走得老远老远,逛到深更半夜,在人烟稠密的城里,闪闪灯火和幢幢黑影中,寻求无穷的精神刺激,这种精激只有凭默默观察才能领略得到。”颠倒的黑夜和白天,对于他们来说,并非是躲避,其实是对于世俗的一种反抗,在疯子般的生活中享受一种梦想,而在这种梦想世界里,各种意外,各种不合常规,各种“出了什么从没出过的事”才会慢慢成为观察世界的方法。
“任凭海妖唱什么歌,任凭阿基里斯混在女孩堆里冒用什么名字,饶是费解的谜,也总能猜破。”这就是杜宾对于真相的理解,就像惠斯特牌戏一样,“双方对敌情了解的深浅之分,与其说决定于推论的正误,还不如说决定于观察能力的高低。必需掌握观察这门学问。”而在《金甲虫》里,爱伦·坡在威廉·勒格朗寄托着一种科学实证主义的理想,那一枚金龟子并非是普通的昆虫,在那被绘制成头颅骨的羊皮纸上,他发现了秘密,就是循着羊皮上解释出来的符号:“一面好镜子在皮肖甫客店魔椅四十一度十三分东北偏北最大树枝第七根桠枝东面从骷髅头左眼射击从树前引一直距线通过子弹延伸五十英尺。”在大陆那边的那棵百合树上发现了财富的秘密,那树上的头颅是海盗留下的,而当金龟子从左眼穿过,掉落在地上的时候,那打上桩子的地面之下就是一整箱的金银珠宝,而破译金龟子的秘密就全在于科学,“人家常拿不纯的氧化钴溶在王水里,再加四倍水稀释;结果就调出绿色溶液。—含杂质的钴溶解在纯硝酸里,就调出红色溶液。”于是便有了像金龟子一样的头颅绘画,于是就有了这个财富的秘密。
如果说,杜宾和威廉·勒格朗代表着对于真相破解的科学实证主义者,那么无数恐怖故事里的“我”则明显带着神秘色彩,实际上,“我”代表着另一种真相的在场,有时候,真相不是在活着的时候看见,也不在死去的时候证明,而在于在死去之后的复活。这种复活是神秘的,是诡异的,也完全违背着科学,而这样的证明是在一个更意外的现场。《泄密的心》里,我为了不再瞅见那只眼睛,我把他杀死,而且还将尸首肢解,藏匿在地下。当警察来查找的时候,本以为不会发现,但是那种模模糊糊的低沉声音却把我带向了一个无法灭迹的死亡现场,“我唾沫乱溅,大肆咆哮,咒天骂地!让椅子就势摇动,在木板上磨得嘎嘎的响,可是响声却压倒一切,而且继续不断,愈来愈大。愈来愈响,愈来愈响,愈来愈响!”以致于让我完全发疯,“别再装蒜了!我招就是!——撬开地板——这儿,这儿!——他那颗可恶的心在跳呢!”这样恐怖的声音返回到现场,是科学之外的真相,而变成宿命、诡异和恐怖。同样的声音也出现在杀死猫也误杀了自己妻子的那面墙里,那只被剜掉眼珠的猫在我面前就是曾经被杀死的黑猫的变形,所以当我想砍死猫的时候,竟错杀了自己的妻子,然后为了灭迹,我将尸块砌进地窖的墙里,而这根本不是事件的终结,那声音出现了,“这是一声哀号——一声悲鸣,半似恐怖,半似得意,只有堕入地狱的受罪冤魂痛苦的惨叫,和魔鬼见了冤魂遭受天罚的欢呼打成一片,才跟这声音差不离。”而等到那面墙倒掉的时候,我才发现尸块头部上就坐着那只可怕的猫,正是我把它砌进了墓墙里,它才变成了报警的那个真相的揭露者。
这是死亡之后的复活,它同样抵达一个神秘的真相,《一桶白葡萄酒》中被杀死的福吐纳托老爷,《丽姬娅》中被杀死的新娘,《鄂榭府崩溃记》中生病死去的玛德琳小姐,都在死亡之后以复活的方式重返现场,那种被制造的恐怖气氛让“我”无处藏身,我或者是实施者,或者是旁观者,或者是参与者,而当“我”进入现场,也就意味着再也无法走出真相,这或者也是爱伦·坡对于现实的某种颓废表达,当出生变成一种罪恶,当婚姻变成一种噩梦,对于爱伦·坡来说,现实的庇护就只有文学和酒,这是一种逃避,亦是重构,但是那种与生俱来的悲悯性并没有让爱伦·坡找到摆脱现实桎梏的办法,就像《红死魔的面具》里的红死魔,在荣王爷挑了一千名伴当隐居在寺院里的时候,依然没有逃脱“红死”的瘟疫,那个蒙面的戏子实际上就是“红死魔”,“寻欢作乐的人,一个接着一个的倒在血染满地妁舞厅里,尸横狼藉,个个都是一副绝望的姿态。乌檀木时钟的生命也终于随着放荡生活的告终而结束了。香炉的火。光也熄灭了。只有黑暗、衰败和‘红死’一统天下。”
被“红死”一统天下,逃避的寺院终究是一个无法消除恐惧的地方,所以对于爱伦·坡来说,命运就是这无比阴森的“西厢的黑屋”,当奇怪的钟敲响时间的时候,死亡的宿命便开始降临,1849年10月,在喝得酩町大醉不省人事之后,爱伦·坡陷入到谵妄状态,而仅在四天之后,在大呼“上帝保佑我!”之后,与世长辞,上帝不在身边,上帝已经浸没在酒瓶的世界里,这一呼声凝聚了他对坎坷半世的悲愤,也仿佛是命运的最后挣扎,而那《瓶中手稿》仿佛如寓言一般,留下了最后的声明真相:“海洋和风暴那片咆哮、怒号、轰鸣声中,船身一味震晃——天哪!竟然——渐渐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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