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5《圣殿》:我父亲是位法官
“老兄,帮我把头发捋捋平。”他说。
“好吧,”治安官说,“我来帮你捋一下。”他揿一下弹簧,打开绞架下的活板门。
——《第三十一章》
当活板门打开,绞刑架上的金鱼眼一定是垂直而掉落下去,那一刻他的耳边一定响起了风声,那一刻,风一定会把他的头发捋得笔直,那一刻,他一定以自由落体的方式抵达自由,可是,一刻只是短暂的几秒,那根绳子会突然拉直,他的身体会突然停止,突然而必然之后,是一种死亡,仪式上的死亡,法律面前的死亡,对于恶的惩罚的死亡。
对于金鱼眼来说,头发一直是他活着的标志,甚至是他作为一个不被抛弃的正常人的符号,五岁才长头发,是迟来的生理现象,而在金鱼眼的生命中,这种迟来的生理现象杂夹着太多的奇异感觉:圣诞节那天他从母亲的身体里出来,像是耶稣基督的降生,但是眼睛始终没有睁开;当母亲和外祖母以为他是个瞎子的时候,他却睁开了眼睛;他四岁才开始说话,五岁开始长头发,而如耶稣一样的降生却被当成了死亡——是因为那场大火,当房架子坍塌下来的时候,外祖母大喊大叫的面孔在浓烟里消失了,而在没有母亲保护的现场,已经摆抛弃的他被另一个女人抱起,“她没有一丝力量来承担惊吓,因此有时候,即便她手里抱着孩子,嘴里在对他低声哼唱,她仍然认为孩子已经在大火里烧死了。”
以为烧死了而没有死,以为是瞎子却睁开了眼,以为头发捋平了而走向了死亡,从死亡开始,又到死亡结束,就像从头发开始,到头发结束一样,金鱼眼就像一个错乱的寓言,所以当他从嘴里说出那句“看在上帝份上”或者“耶稣基督”的时候,不一定是祈祷,不一定是庇佑,而很可能是一句诅咒,诅咒自己的出生是的死亡,诅咒自己瞎眼的命运,诅咒自己长了头发的背反,以及诅咒最后错乱里的审判。
八月在去往彭萨科拉探望母亲的途中,金鱼眼在伯明翰被捕,罪名是在阿拉巴马州的小镇上杀死了一名警察。谋杀在六月十七日晚上发生,那名叫雷德的警察死了,而正是这天晚上,金鱼眼把车停在郊区的夜总会门口,那个叫谭波儿的女人走过这辆车,相遇从来没有必然的情节,却在死亡的现场成为必然,于是只要有一个时间,只要有一种死亡,任何可能都变成了必然,而当金鱼眼在被捕之后朝着治安官说出那句“去你的”,诅咒的声音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被宣判的死亡,最后时刻的那支烟,才成为金鱼眼表达自己活着的符号,“那只自由的手摸索着从外衣里找香烟。”
嘴里总是叼着烟,口中总是说着“耶稣基督”,口袋里总是放着一把枪,金鱼眼无疑是独立在法律之外的象征,作为贩酒集团的头子,他用暴力来对抗法律,就像他瞎眼、没头发和不会说话的幼年生理特征,都在正常的体系之外,甚至犯法的人生也独立在自己之外——他在禁酒令期间贩酒,却从来不喝酒,“他不肯喝酒,因为他说一喝酒胃就难受,会跟狗似的反胃呕吐;他也不肯跟我们呆在一起聊天;他什么都不肯做:只是鬼鬼祟祟地走来走去,嘴里抽着烟,像个不高兴的病娃娃。”用烟代替酒,就想用活着的人生代替狗似的病态,就像用枪来对抗法律,“你可以感觉到他身上有枪,就跟你知道他有肚脐眼一样有把握。”
枪是最后的保护,它通向那一条暴力的路,当霍拉斯·班鲍说起这句话的时候,作为一个金斯顿的律师,他似乎代表着法律,在环绕泉水的屏障似的灌木丛中相遇的时候,两个人就仿佛是暴力个法律之间的遭遇,“这是五月的一个下午,四点钟左右。他们这样隔着泉水面对面地蹲了两个小时。”对面而对峙,两个小时的持久战,金鱼眼的口袋里有一把枪,霍拉斯的身份是一个律师,但是他们的相遇其实就是喝水和不喝水之间的区别,就是离开和不离开的差异,霍拉斯说:“我现在正要上那儿去。这个县里,人人都会告诉你我从来不伤人。如果是为了威士忌,我才不在乎你们酿了多少,卖了多少是买了多少。我只不过在这儿喘口气,喝点水。我没别的目的,就是要进城,去杰弗生。”一条河分开了他们,而其实在所谓的法律面前,他们都是被审判者,他们都需要诅咒错乱里的审判。
“上帝啊,要是我有办法的话,我就要把所有做酒、买酒或喝酒的人统统绞死,一个也不放过。”这是霍拉斯对于贩酒者的观点,当时的禁酒令本身就是在法律层面上对于金鱼眼等人设立了绞死的标准,但是他为什么还要说“我要有办法的话”,也就是说,霍拉斯不是站在一个律师的立场来谈贩酒的金鱼眼,谈从戈德温那里买酒的高温,而是从自我的意义上说到酒对于人的伤害,那时他面对的是戈德温的情人鲁碧,一个和自己有着暧昧关系的女人,一个曾经出卖身体的女人,一个养着一个快要死去的孩子的女人,当露比在戈德温杀了人被关在监狱里的时候,她无疑是一个堕落者,“他在菲律宾当兵的时候为了个黑种女人杀死了另外一个当兵的,他们把他送到莱文沃思去坐牢。后来打仗了,他们放了他,让他去参军。他得了两枚勋章,等战争结束了,他们又把他送回莱文沃思的监狱里,直到那律师说服了一位议员把他放出来。那时候我才不必再跟人睡觉了——”但是监狱之于戈德温,并非是救赎,当他出来之后却又加入了贩酒者的行列,而鲁碧无疑再也无法脱离自身的命运,而当戈德温被控杀死了汤米的时候,鲁碧只能抱着孩子睡在监狱里,所以对于她来说,被改变的命运最后却只剩下被关押,被驱赶,甚至被谩骂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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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道德秩序下,身为律师的霍拉斯也只能把怨气发泄到那些做酒、买酒或喝酒的人身上,而他成为戈德温的律师,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证明鲁碧的清白,为了解除道德的压制。但是,霍拉斯在错乱中诅咒的不是法律本身,相反他必须在法律的世界里寻找正义和公平,然后把这种正义和公平放在一个女人身上,如此的曲折努力,使他在寻找戈德温没有杀死汤米的线索中,发现了金鱼眼的暴力,发现了高温的颓废,也发现了谭波儿的堕落。
真正的案子其实是从守寡十年、总是张着圣洁之口的娜西莎开始的,她的男友高温经常在奥克斯福的大学里,而离开她的那晚,他就是去了大学的舞会,“他跟一位年轻小姐有约会。”谭波儿并非是以另一个圣洁女人的身份在那个晚上相遇的,一个被学校处理的女生,也是一个被道德惩罚的女生,“人们最后的惊鸿一瞥也许是她跳进等候在那儿的马达尚未熄火的汽车并迅速转身坐下时所露出的短衬裤之类的东西。”和那些在镇上的年轻人鬼混在一起,谭波儿需要的是什么?无疑是放荡中的欲望。她坐上高温的车是欲望的驱使,她落入金鱼眼的手上也表现着无法泯灭的欲望。
高温是一个酒徒,为了买酒而进入金鱼眼的世界,而当他喝醉了酒,意味着某种意识的丧失,而在只留下谭波儿的房间里,玉米壳轻微而持续的响声,仿佛正在激发谭波儿的那种欲望,起先是保护着自己,“两手在胸前交叉,两腿并拢,显得端庄稳重,像古时坟墓碑石上镌刻的死者像。”当戈德温把胳膊伸到谭波儿腿下的时候,“她感到自己被一把抱了起来,接着便仰天躺在床上,就在高温的身边,随着玉米壳越来越弱的窸窣声而上下颠簸。”是被侵占还是享受颠簸,玉米壳是柔软的,是刺激的,而当一个肉体被置于柔软而刺激的世界里,她其实在释放着自己。
“噢,对,我还干了件怪事。”用“怪事”来形容自己欲望释放,多少是一种借口,当在玉米壳发出声响的时候,他的身边不是戈德温,而是金鱼眼,“她听见自己血管里血液奔流的声音,听见眼角的肌肉轻轻地在撕裂,裂口变得越来越大,感到鼻孔内时冷时热。接着他就站在床边了,她暗暗地说来啊,摸我吧,摸啊!如果你不摸你就是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那是一种呼喊,那是一种渴望,那时一种需要把自己袒露出来的欲望,“我看上去很可爱——你明白吗:浑身上下一身白。我还戴了块面纱,像个新娘,我在哭,因为我死了,或者因为我看上去很可爱,或者因为别的原因。”戴着面纱的新娘,死去的自己,在一种圣洁和邪恶中,谭波儿命名了自己,而在自我命名中,她甚至也命名了金鱼眼,她叫他“爹爹”,而这个“daddy”就是女人对供养他的有钱情人的爱称,“我等不及了。你必须干。我浑身火烧火燎的,说真的。”当自我开始命名,当他人被命名,当欲望无法阻挡,一个“爹爹”其实把她带向了肉体的另一种深渊。
对于金鱼眼来说,那一种欲望其实只是某种利益,一种用枪制造的利益,一个不喜欢喝酒却在卖酒的男人,就是生活在邪恶的错乱中,所以当谭波儿的欲望被满足,她就再也无法逃脱那把枪的控制,汤米被杀死在谷仓,很明显也是那把枪制造的血案,戈德温被控杀人,也是利益上的纠葛,而谭波儿坐上金鱼眼的车离开,对于她来说,不是走向自由,不是逃离黑暗,而是成为新的牢笼,她被卖到孟菲斯的妓院,从此在肉体的完全满足中成为一种性工具。
这是关于欲望的邪恶转变,而谭波儿是一个牺牲者?“她听见自己在说我希望已经发生了。我希望已经发生了。接着她相信事情已经发生了,于是被一阵失落感和肉体的欲望所攫住了。”希望发生,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肉体的欲望控制了她所有的时间,而对于一个堕落者来说,她丧失了道德,却希望用法律来拯救自己,而所谓的法律,在她那里是另一个父亲,“我有四个兄弟。两个是律师。一个在报社工作。还有一个还在上大学。在耶鲁大学。我父亲是位法官。杰克逊的德雷克法官。”四个兄弟两个是律师,父亲是耶鲁大学的法官,谭波儿在男性的世界里应该被保护,但是当她被自我欲望放逐,却又在男权意义的律师和法官中寻找庇护,“我父亲是个法官”,就像当初叫金鱼眼“爹爹”一样,她从来就需要父性,不管是欲望意义上的变态者,还是象征权威的法官,一种父权思想构成了她逃避自我堕落的法宝。所以她会不加思索地坐上金鱼眼开往孟菲斯的车,会在检察官面前说“他朝汤米开了枪”,会把戈德温推向了错乱的终点,而在这种丧失了最后尊严的父性面前,霍拉斯作为戈德温的律师,也完全失去了意义。
“他想象把她、金鱼眼、那女人、那孩子、戈德温全都关进一间屋子,一间光秃秃的、致人死命的房间,直截了当而又寓意深远:处于愤慨与惊讶之间的抹掉一切的一刹那。连我也一起抹掉;想到这倒是唯一解决问题的办法。”谭波儿之于欲望,鲁碧之于道德,孩子之于生命,戈德温之于邪恶,在一间屋子里,他们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审判,但是当作为律师的自己也被抹掉的时候,法律的尊严又在何处?或者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法律是“父亲”,是正义,是公平,而其实在这个错乱的世界里,法律是邪恶,是不公正,是泪水,甚至是直接的死亡。
娜西莎说必须有一部法律,将做酒、卖酒和喝酒的人绞死,金鱼眼说,真该有法律,“不该让他们整夜坐着那该死的迷魂汤”,珍妮小姐说,“霍拉斯,你永远赶不上去对付不公正的事情。”而当地议员斯诺普斯对霍拉斯说,“你要是没兴趣的话,我就去跟另外那个人做这笔买卖。我只不过先给你个机会。”法律似乎无所不能,但是法律却早已变成了某种交易,成为了某种工具,就像霍拉斯对戈德温说的那样:“我听了觉得他认为应该用火烧死戈德温和那女人来给那孩子树立独一无二的榜样;而养大那个孩子,教他英语的唯一目的是要让他知道他是两个人作孽犯罪生出来的,而那两个人由于生了他而受到火刑。”一种被审判的死,是为了惩戒,是为了道德的圆满,所谓法律,“只有上帝知道陪审团会作出什么样的裁决”,上帝在别处,公正在别处,它甚至变成了歧视。当那个杀死妻子的黑人杀人犯在最后的时光里高声唱歌的时候,楼下只有放慢脚步的行人、衣衫褴褛的孩子和马路对面加油站的工人对着他大喊:“还有一天了!天堂里没有你的席位!地狱里没有你容身之处!白人的监狱里也没有你容身之处!黑鬼啊,你上哪儿去?你上哪儿去啊,黑鬼?”对于他来说,死的时候没有仪式,埋的时候也没有排场,就只有审判后的死亡,就只有死亡本身。而身为议员的斯诺普斯,更是一个种族歧视者,他在高喊着“我是个美国人”的时候,渴望的就是用严厉的法律来处理那些最低贱的犹太人,“天下最卑贱的生物就是犹太人。”
金鱼眼的暴力是罪恶,戈德温的贩酒是罪恶,但是他们却在所谓的法律世界里,成为另一个牺牲品,那场大火被烧起,没有杀死汤米的戈德温被投入大火,霍拉斯看见了火光中的凶恶;那个警察被杀死,而只在六月十七日出现过的金鱼眼成了替罪羊,“春天真长。你简直会认为其中有一定的目的。”霍拉斯对娜西莎说的时候,关于欲望,关于美好,关于生命,似乎都在“有一定目的”的道路上,而这种目的性就是把世界推向了邪恶、不公正和泪水,推向了另一种的暴力、道德和死亡,推向了“我父亲是法官”的父权体系中——爹爹和父亲,在谭波儿如此相异的世界里,成为自我堕落的借口,也成为自我逃离的庇护所:
她父亲坐在她身边,两手交叉放在手杖头上,呆板的八字须上落满水珠,犹如结了霜的银锭。她关上粉盒,精美的新帽子下,她的双眼仿佛追随着乐波,溶入逐渐消逝的铜管乐声,越过水池和水池对面呈半环形的树木一在那儿阴暗的树荫下,每隔一定的距离便有一尊死去的王后的污迹斑斑的大理石雕像宁静地伫立着,正在沉思默想——升入在雨水和死亡季节的怀抱里平卧着的、被征服了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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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后: 《前朝梦忆》:于是恨史之不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