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情的终结

编号:C38·2170419·1386
作者:【英】格雷厄姆·格林 著
出版: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7年03月第1版
定价:
ISBN:9787539979410
页数:280页

第一部,第一句:“故事没有开端,也没有结尾:作者从自己经历中选择那个可以让其回顾以往或者放眼未来的时刻时,完全是任意的。”任意的时刻,任意的故事,到最后为什么有了一个清晰而明确的结果:“爱情已经变成了一桩有开始也有结束的风流韵事。我说得出它开始的那个时刻,后来,终于有那么一天,我知道自己也说得出那最后的时刻。”任意时刻变成了最后时刻,这是不是“恋情的终结”永远的变奏?“关于爱情,我又想起了你……”二战期间的英国伦敦,作家莫里斯爱上公务员亨利的妻子莎拉,一次意外事件导致萨拉不辞而别,莫里斯在恨和嫉妒中度过了两年。两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当初那段感情中炙热的爱、恨、猜疑、嫉妒、信仰,再度折磨着莫里斯,而最后的结局就像莫里斯自己预言的小说一样,它只是一桩风流韵事。


《恋情的终结》:我们无法逃脱情节的束缚

最后是你赢了,这点用不着你来提醒我。但她背下垫着这个枕头,和我一块儿躺在这张床上的时候,可并没有用你来欺骗我。她睡觉的时候,是我同她待在一起,而不是你。进入她身体的是我,不是你。
——《第五部》

绿色,破碎,尖利,以及一意孤行,一张封面似乎是一个故事的所有场景,她朝着向上的方向行走,他则以向下的方式离开,他和她,男人和女人,红色和黑色,在布满绿色的纸面上各自划出属于自己的方向和轨迹,似乎不再碰面,似乎不再缠绵,似乎永远走向陌路,可是这“恋情的终结”的题目下面,却分明是他们共同站立的那一块玻璃,破碎的玻璃,锋利的玻璃,以及如心形的爱情一样的玻璃——当在爱情中各自寻找方向,他们却始终无法走向那可以结束的故事?

The End of the Affair,一种结束标注在行走的过程里,爱情是容纳?恋情是束缚?可是那一意孤行的表情里分明在寻找那一个在别处的你——不同的字体,是对于天主的特殊标注,第一人称是我,第三人称是她,而第二人称的“你”又在何处?你是皈依,还是寄托?你在别处,还是在各自的心里?破碎却统一于一样的场景,锋利却无法走向别处,结束于未结束之处,相爱于未爱你之时,在终结的那个地方,所有人都听到了对于第二人称的那个并不是祈祷的注解:“噢,天主啊,你做的够了,你从我这里抢走的东西已经够多的了。我太疲倦,也太衰老,已经学不会爱了。永远地放了我吧。”

最后一句话,最后的祷告词,却并不是一种终结,它在冬日里以复生的状态回到了破碎而锋利的场景中,和开头时的那句话一样:“我所记述的与其说是爱,倒远不如说是恨。”爱和恨共同安置在一张封面里,共同面对各自的方向,共同封闭在一本小说里,那么,恋情是不是如一个统一的文本一样:“故事没有开端,也没有结尾:作者从自己经历中选择那个可以让其回顾以往或者放眼未来的时刻时,完全是任意的。”

没有开端,没有结尾,这是小说之一种,这是文本的封闭状态,即使可以从经历中任意选择一种时刻,在这个文本里,作者也主宰了一切,那么,在被作者左右的小说里,所谓的我,所谓的她,是不是仅仅是一种被安放在有开端有结尾而无法逃逸的封闭世界里?是不是意味着只在情节的束缚里选择爱和恨?是不是意味着作为天主的“你”只是一种虚构?当时间变成一九四六年一月的那个漆黑的雨夜,当地点变成那一个总是发生故事的公共草坪,当人物变成和婚姻、爱情有关的莫里斯、亨利和萨拉,其实在虚构中已经让故事拥有了一个开端,一个“关于爱情,我又想起了你”的开端。

开端其实并不是一个固定的点,就像爱情,它从来不是从某一个确定的时间开始的,一九四六年一月的雨夜只是一个进口,当故事进入到这个进口,在打开的世界里完全可以发现另外的时间端点,比如一九三九年,我动手要写一部关于高级公务员的小说,从而认识了亨利和萨拉;比如一九四四年,当那枚V-1型飞弹落到公共草坪上的时候,我们听到了从草坪南端传来的玻璃震碎的声音;比如一九四六年,萨拉在日记中写道:“我要莫里斯。我要常常的、堕落的、凡人的爱。”爱情已经依次打开,但是当爱情在不同的时间端点被打开的时候,处处是起点,却也处处是终点。

一九三九年的相遇,却是另一种“愤愤不平”回到了我的身上,我看到萨拉吻了亨利的一个同事,这只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恨似乎与爱一样,都作用于我们体内同样的腺体:就连它们产生的行动都是一样的。”一九四四年的相依,起初的故事是浪漫的,甚至是肉体式的:“这段时间里的轰炸始终保持着晚上才来的习惯,这让我感到很方便。”萨拉上午来,在买蔬菜和买肉的间歇里和我做爱,但是那炮弹留下的是被炸伤的身体,和一丝不挂被指责的肉体,以及那个“她为之而抛弃我的这个男人”,而一九四六年的呼喊,却在雪花路16号的演变成了另一种爱恋,那个像是X又像是Y的斯麦斯不是假设的未知数,而是对萨拉说出“我不管。我爱你,萨拉”的男人,而在萨拉的日记中清清楚楚地写着那一种痛苦:“我想自己正在亲吻痛苦,而痛苦属于你,正如快乐从不属于你一样。我爱痛苦中的你。”

其实,所有的时间端点都像是一部小说的情节安排,所有的开始都在走向一种无法保证的终结,所以那一个恋情的开始只不过是在进入小说,进入作者的世界,“我一直躺在这里想第五章的内容。亨利在出席重要会议以前,是不是要嚼嚼咖啡豆来去掉嘴里的味道呢?”这是我对萨拉说的话,因为小说,我寻找亨利,因为小说,我认识了萨拉,也是因为小说,我爱上了萨拉——“因为她说了一句曾经读过我的书的话”,一句话,让读者变成了主人公,一句话,让作者成为了我。还有那个“洋葱”,它在我的小说中被叙述,它出现在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里,最终它成为我和萨拉在鲁尔斯餐馆的那一道菜。“我忘记了银幕上讲的是我的故事,影片中的对话曾经是我说过的话,而且真的被出现在某家廉价餐馆里的一个小小场景打动了。”从忘记到出现,到再现,这像是一个小说开启的故事,它总在里面,它无法逃逸。

“二十几年来,我始终坚持每星期写作五天,每天平均写大约五百个字。我可以在一年里写出一部长篇小说,这里面还留出了用来修改和校对的时间。”这是有条不紊地工作状态,这是有开端有结尾的任意时间,即使恋爱、战争都没影响到我,而这每天五百个字的写作计划,当成为一种惯例的时候,也渗透到现实里,我要求侦探公司给我的每周跟踪报告,无非也成了小说的一部分,隐瞒着萨拉的丈夫而独自雇佣了跟踪者,我就是一个任意的作者,似乎我要将这一切的故事都变成文本,都变成我可以控制的情节,就像在那张床上,我用自己的身体进入到萨拉的世界,只有这样的感觉,才是主动的,才是爱的,才是真切的,才是没有终结的。

但是最终的问题却是:“从那以后,萨拉就开始不喜欢我的小说了。”她甚至说了一句“你不喜欢的人好像很多。”这是对于文本逃逸的开始,直接破坏的是我以作者的身份控制的一切,“我马上觉得自己是在被当作一个人,而不是一个作家来看待。”回到现实中人的状态,这是一次对于文本的超越,还是在构建另一部小说?其实在文本之外的现实里,时间的端点只有一个,恋情的端点也只有一个,“如果有能耐的话,我会用爱来写作。可是如果能用爱来写作的话,我就会是另外一个人:我也就根本不会失去爱了。”那就是爱,肉体的爱,它是进入唯一的方式,是真实的唯一证明:萨拉和亨利十年的婚姻,它是在肉体之外的共同生活,只有世俗和契约;帕基斯因为跟踪而对萨拉产生的暗恋,无法走近她,职业让他永远离开肉体;斯迈思对萨拉从精神引导走向爱恋的表白,也无从进入萨拉的身体,而当世界只剩下我的时候,我不是作者,不是朋友,而是纯肉体关系的情人,在警报声响起的时候,我们趁着空隙做爱;在布里斯托尔旅馆里,我们的肉体之间只有一片空气;在萨拉的家里,成亨利不在,我们的外套还没来得及脱掉们就开始相互亲吻着……

肉体打开了欲望,肉体发现了自我,肉体带来了嫉妒,肉体也标注了开头,当肉体超越文本,当写作变成空洞,是一次逃逸,却也是一种冒险,因为欲望会有终结,因为快乐会有终点,因为进入会有退出,因为爱会有恨。因为写作,我会把萨拉同其他女人混合在一起,因为和亨利在一起,我会在梦中见到萨拉,“醒来后有时痛苦,有时高兴。”因为被跟踪,我自己也成了那一个虚构的X或者Y,因为在一起,所以想要在爱情里走向永远的相守:“在我们相爱的日子里,我老是试图让她说得比实话多出一点——说我们的恋情永远不会结束,说有一天我们会结婚。”

“以前我从没像爱你一样地爱过一个男人,以后也再不会了。”这是萨拉对我的承诺,这里只有开始爱的起点,没有爱的终点,但是当恋情以肉体作为起点,“嫉妒和欲望并存”,爱注定会变成嫉妒,对萨拉的嫉妒,对亨利的嫉妒,“以及对被帕基斯先生笨拙地追踪着的那另外一位的嫉妒”,所以在短短的一年忠诚之后,我对萨拉的问题是:“如果我同别的女人睡觉的话,你会为我铺床吗?”
在“也许会的”的回答里,分明是一种洋葱一样的圈套;这是嫉妒而预设的终点,而当一九四四年的V-1炮弹落下来的时候,我被战争推向一种无限迫近死亡的状态,萨拉也在一丝不挂中袒露肉体,肉体之于爱的意义正在消融,它变成了一种尴尬,一种不设防,一种意外,“在那之后,我记起了萨拉和亨利,还有对爱情即将终结的恐惧。”

肉体的萨拉正在死去,在嫉妒中,在战争里,我保留萨拉的唯一方式是想象:“大幕升起,开始演戏。演的总是同一出戏:萨拉在做爱;萨拉同X在一起,做着与我们过去在一起时做过的同样的事;萨拉以她特有的方式接吻,在性爱中弓起身子,发出疼痛似的叫喊;萨拉忘情的样子。”我的职业就是想象,当萨拉出现在我的梦中,出现在我的想象中,其实我又成为作者,成为一个试图控制别人的人,而当我变成作者,其实我已经在这个恋情里划上了一个终结的符号。

而萨拉呢?她是我肉体的对象,是我小说里的人物,但是她在肉体、婚姻、恋情中又如何存在?“本来我可以用一生的时间去爱,一次只花掉一点,在此处和彼处,在这个男人或者那个男人上省着用。”这是肉体中的萨拉;“我一辈子都竭力生活在这种幻觉之中——它是一帖安慰剂,能让我忘掉自己是个婊子和骗子。”这是现实中的萨拉;“我要莫里斯。我要平平常常的、堕落的、凡人的爱。”这是理想中的萨拉,当爱情如小说一样开始的时候,当嫉妒和欲望主宰肉体的时候,其实对于萨拉来说,她渴望逃离那个小说中的世界,渴望离开我作为作者预设的世界,于是她在日记里记下了那一场爱恋,真实的时间,真实的人物,真实的心情,真实的痛苦,以及真实的解脱——那里有萨拉自己,有亨利,有莫里斯,有斯迈思,但最后却是一个没有名字却无处不在的“你”:你带来痛苦,“你知道我想要你的痛苦,可我不想现在就要。”你代表着质疑,“我爱莫里斯时,也爱亨利,而现在,当我是他们所说的好女人时,我却谁也不爱了,而且最不爱的是你。”你命名着爱,“如果我爱你的话,我就会知道怎么去爱他们。”不同字体的你,第二人称的你,是站在萨拉对面的对象,也是萨拉虚构的存在,“亲爱的主”,一个不信教的人,一个不是天主教徒的女人,如何在自己的日记里寻找一种精神的归宿?

“我在爱你以前是不是同样地爱莫里斯?抑或我一直爱的其实是你?我在抚摸他的时候,是否就是在抚摸你?如果我没有先抚摸他——用我抚摸亨利,或者任何其他人时都没有用过的方式抚摸他——的话,我会抚摸你吗?”像是一种替换,一种逃避,却也是走向终结的预兆。其实当肉体之爱发生,当嫉妒之情发生,当痛苦和伤害出现,对于萨拉来说,她需要的是一个没有终结的爱情,天主是生活之外的信仰,她以自己的方式命名。一旦进入到封闭的结构中,萨拉也变成了作者,那些日记是文本一种,只不过和小说开放供人阅读不一样,日记是私密的。但是私密的日记在嫉妒中也一定会有读者,会有和作者对立的读者,它被佣人拿来,被侦探公司获得,又被我看见——而当我看见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恋情必将在最后的时间里被合拢,合拢而封闭,便是最后的终结。

不想终结却走向了终结,这是宿命?就像萨拉的死一样,一场感冒夺走了她,肉体消亡,那么在已经命名的“你”的世界里,是不是还会有永恒意义的救赎?不是天主教徒,灵魂和肉体一起死亡,会入土,会焚烧,会成为物质意义的一缕烟一抔灰,但是死后的世界并不是走向终结,斯迈思希望她以天主教徒的方式入葬,克朗普顿神父愿意给她天主教式的土葬仪式,而远道而来的萨拉母亲更是说萨拉早就是一个教徒了,小时候,她为了报复小气的丈夫,给萨拉做了洗礼。如此,这样一个死去的肉体是不是也在进行着各自的命名,是不是这样一个终结的生命也在寻找永恒的意义?

而其实,那时候所有人都变成了作者,无论是撒谎的神父,还是虚伪的母亲,无论是一直跟踪的帕基斯,还是痛苦的亨利,在生命走向终结的时候,他们以自己的方式控制着萨拉,而我曾经在起点把萨拉带进小说的作者,才第一次感觉到恨的真正意义:“我想:恨萨拉只不过是因为爱萨拉,恨自己只不过是因为爱自己。”那个叫做莫里斯·本德里克斯的作者,那个写作了《野心勃勃的主人》《带花冠的偶像》《滨水墓地》等书的作者,甚至根本不值得我来恨,因为当萨拉作为一个人物进入我的小说之后,她从来没有逃脱情节的束缚,她从来只是被预设在文本里,“爱情已经变成了一桩有开始也有结束的风流韵事。”

战争也是一部小说,婚姻也是一部小说,信仰也是一部小说,现实更是一部小说,在这个被作者控制的世界里,在这个开端和结尾任意的传说中,把萨拉写满“你”的日记本撕掉,把“天主保佑你”的句子划去,把空荡荡的屋子遗忘,把没有完成的无聊小说终结,或者只有取消那个充满谎言、充满虚构的“你”,才是抵达没有终结的唯一办法:“你是一个魔鬼,在引诱着我们往下跳。可我并不想要你的安宁,不想要你的爱。我想要的只是一种十分简单、十分容易的东西:我想要同萨拉终生相守,但你却把她带走了。”

霍夫曼博士的魔鬼欲望机器

编号:C38·2170419·1385
作者:【英】安吉拉·卡特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5年01月第1版
定价:30.00元亚马逊23.10元
ISBN:9787305141515
页数:307页

“我之所以能成为英雄,原因只有一个:我挺过来了。我之所以能挺过来,就是因为面对如潮水般袭来的魅影,我根本就做不到举手投降。”《霍夫曼博士的魔鬼欲望机器》将三部不同的机械,爱情、叙事、社会结构完全拆解,再把所有零件组装到一起,在一瞬间同时完成了对三者的解析。在小说中,我们读到了幻想,读到了散发着颓废气息的绚烂,也读到了拼贴和戏仿,什么科幻、惊悚、后现代、流浪、寻根文学、历险故事、色情文学,外加种种政治和社会理论,统统一锅烩,“每一章的故事既伸向未知的未来,与此同时又在重复着已知的从前。换而言之,就是在遍地回声的古老文学景观中开拓出新的领地。”


《霍夫曼博士的魔鬼欲望机器》:我欲故我在

“我明天到城里去,”博士说道,“时间将被彻底推翻……”
“所以,你将昨天到达。”阿尔贝蒂娜说道。
——《第八章 城堡》

就像安吉拉·卡特,一个“昨天到达”的名字,她写在2013年1月打开的《焚舟纪》里,写在2013年12月看见的《精怪故事集》里,当一个名字出现,意味着一种时间的呈现,于是从昨天开始,“禁止进入”的门再度开启,于是从昨天开始,“我讲完了,现在交到你手里”——在时间的序列里,2013年是一个起点,它打开了门,它指向了下一个你,在必然被拉入阅读的世界里,还有什么可以返回而取消一个作者的意义?

但是,当2017年12月的文本打开的时候,它是不是和时间有关的“再次”?是不是写在必然到来的未来里的现在?或者说,安吉拉·卡特是不是一个重新看见的符号?过去的2013年是昨天到达的时间,现在的2017年是今天开始的时间,可是为什么放在括号里的时间又变成了明天,而且“被彻底推翻”?霍夫曼博士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是把昨天抵达的时间颠覆成了未来的样子,而在“安吉拉·卡特”这个符号恒永的存在状态里,不管是明天还是昨天,都已经远离了此时此刻的今天。

被抽离的今天,不是仅仅意味着现在时的缺席,在昨天和明天,在到达和推翻之间,那个今天就是一个搁置的状态,而当今天被抽离,现在被搁置,时间就变成了一种错乱的开始,明天在昨天到达,昨天看见了明天的推翻时间,它们自动组成了一个闭合系统,没有向下运行的时间之流,也没有逆反而上的时间记忆,所以在霍夫曼博士和阿尔贝蒂娜的对话中,当时间被错乱地放进引号里的时候,它依然是一个被禁止进入的系统,它依然是一个交到你手里的言说故事,它不真实,它没有秩序,所以,“最后,我感到,阿尔贝蒂娜死在我怀中”无非是一个没有最后的死亡事件:它随时随地发生,它时时刻刻死去。

但是在霍夫曼博士和阿尔贝蒂娜对话之外,在他们引用之外,却有一个我,一个“一切我还记得”的我,一个看见死亡的我,一个拯救城市成为英雄的我,我到底是谁?如果从这个疑问开始,完全可以用时间来构筑一个完整的我,比如,“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这是和我的出生有关的时间,当我发现自己的印第安的后代,当我知道母亲来自身世清白的中欧移民家庭,当她在贫民区成为低廉的娼妓,我的时间缺少了一种家族的序列;比如,“变化之前,城市是什么样子的”,这是和我生活的城市有关的时间,当我成为部长的密探,领受了一项秘密任务,我就成为这个城市里秩序的一部分,但是不知道城市变化之前的样子,我的时间缺少了在城市系统里的序列;而在我的家族时间、城市时间缺失的时候,我却总是记住别人的时间:霍夫曼博士的增增祖父踏上这片土地的时间是1867年9月18日,霍夫曼博士咋7岁时患上了脑膜炎,在16岁时有过一次歇斯底里的发作;那个“大河之民”的阿妈,当她悄悄插上了厨房的门闩,把我当成欲望对象的时候,说:“上一次做爱还是去年的环割节,是去年四月,到现在也够久了。”欲望杂耍团的拉巴德女士,在梦里发现自己回到了出生的小村,躺在儿时的小床上,看见往日的天竺葵,“然后就与这个世界做永诀”的时候,却知道自己的“胡子和乳房一起长出来”的时候,她十三岁……

被放置在家族历史中的霍夫曼博士,能够想到欲望生活的阿妈,看到了记忆中自己的拉巴德女士,他们都生活在时间序列里,但是这样的时间序列是不是只因为被我言说,而变成了回忆,变成了过去,变成了曾经?就像我所说:“一切我还记得。”一切无完完整整记得,即使一辈子乱得像个线团,也意味着我可以从这团乱线中抽出最初的那根线头,“一针一针织出那个初的我,年轻力壮,阴差阳错就成了英雄,然后一天天走向衰老。”线团里有关于城市的过去,有关于我出生的事件,有我成为英雄的故事,有爱情毁灭欲望毁灭乃至所有的肉体毁灭的痕迹,似乎也只有我,能够在真实时间里打败霍夫曼博士发动的战争,能够击溃抽离了今天的“混沌时间”。

而对于我来说,关于家族,关于出生,关于城市,就意味着一种时间序列而产生的真实感,甚至是“城市看上去永远都不会变化”的机械感,它虽然曾经丑陋,曾经落后,但是它在欧洲文明侵入之后发生了改变,在商业兴起之后出现了繁荣,这变化,这繁荣,就组成了城市的历史,而历史就是时间有序流动的产物,所以在这个城市里,一切看上去井井有条,在秩序的世界里,部长成为城市的实际统领,在秩序的世界里,城市成为权力的代表。所以在权力世界里,部长的政治哲学就是“头衔和功能论”:“每个人都牢牢掌握着某个头衔,由此决定了他在社会上的位置,整个社会被视为一个环环相套的圆,处于不断的变化运动之中,却又没有丝毫的变异。”人人各安其位,人人各谋其政,而所有一切都是因为有伟大的“礼制”。这是现在权力运行的结果,也是未来城市的理想,而这个城市正是在这样一种制度和秩序之下,才“永远都不会有变化”,才是坚固和乏味的。

所以即使霍夫曼博士发动了战争,面对博士的信使,部长也不无傲气地说:“条理分明的社会结构是人类创造出的最伟大的艺术品。和所有伟大的艺术品一样,它是完美的对称,具有音乐的结构特征。”在他看来,秩序最明显的标志就是时间和空间的不可逆转,就是在条理分明的结构中自我成长自我毁灭,就是拥有出生和死亡,昨天和明天的完美对称。而其实这一切都是权力体系的呈现,无论是制度还是秩序,那个统辖一切的人才是最终的统治者,才是所谓的时间,而这样的规则、制度,在部长看来,就是一种理智,一种理性产物。无论是镇长,还是伯爵,无论是酋长,还是将军,其实这些被命名的人都只不过是部长权力体系的代表,都是城市理性统治下的产物。

但是霍夫曼博士要发动战争,就是要摧毁这样的权力,就是要消灭这样的秩序,就是要解构这样的时间,而所谓的反抗,其实就是从这个权力体系的内部产生的。曾曾祖父曾经踏上这片土地,这是霍夫曼家族历史的写照,他曾经以优异的成绩从国立大学理学院毕业,这是霍夫曼个人历史,家族历史和个人历史都在整个城市的体系里,所以面对博士的信使,部长不无讽刺地说:“可当初,他自己不也是这个国家的一员吗?不也是这个国家最精美的思想装饰吗?”他是城市秩序的一部分,是城市权力制度下的产物,为什么要毁掉这个国家的社会肌质?因为博士在秩序中看见了堕落,在制度中体验了病态,当他在大学时卷入同性恋丑闻,当他两次被疾病所纠缠,当他最后被学校驱逐,这一切难道不是权力体系的危害?当他一把火少了自己的笔迹,当他带走了父亲神秘学中的古籍,当他进入了男厕所最终消失,他已经走到了制度、秩序和权力的反面,他已经开始了对于城市的反抗,而对于城市最好的反抗方式,就是摧毁那些所谓理性的时间,摧毁物理意义的时间,摧毁拥有秩序结构的时间。霍夫曼博士制造幻象的基本原理是:“一座城市吧,本质上,它就是一座时间的仓库,里面堆放着一段段废弃的时间。这些时间属于城市昔日的居民,那些在城市中生活过、工作过、梦想过,最后倒毙街头的男男女女。废弃时间不断生长,犹如意志顽强的有机体;它缓缓舒展,犹如泥沼中绽放的玫瑰;它又没有办法消逝,于是,城市的往昔被胡乱存放在城市的不同层面之中。”

“往日用来约束时间的器具,如今成了他手中的玩物。”过去的时间里长出现在的东西,废弃的时间里钻出死去的东西,颠倒、混乱,完整统一的时间结构分崩离析。用时间来消灭时间,用权力来消灭权力,所以对于霍夫曼博士发动的这场战争,信使的解释就是:“绝对的权力,建造一个彻底解放的政权。”解放权力,需要用另一种权力的力量,在霍夫曼博士看来,世界本身是一种物理意义的呈现,它是由具有可塑性的泥土构成的真实世界,但是在物理意义之下,世界的本原结构具有同样的可塑性,也就是说,博士要把这座城市放逐在世界之外,要把它变成时间的禁足之地,“博士知道如何穿透表象,让真正的形式浮现出来,由透明的内部浮现于有形物质的表面。”

真正的形式是什么?在博士看来,权力制造了一种表象,而表象是一种看起来真实却是腐朽的东西,穿透表象发现真正的形式,那就是幻象,就是欲望——权力是一种欲望,但其实只是欲望的中介,部长、镇长、酋长、伯爵,无非是把自己当成了权力的中介,他们不让人们看见权力体系最本质的东西,就是不让人看见欲望。所以在部长和博士之间的这场战争,就是权力欲望的中介和真实欲望之间的战争,是一切规则下的表象和穿透现象之下的幻象之间的战争,是人类的感性和理性之间的战争。

为什么我能阻止这场战争?为什么我会成为英雄?“我根本没法加入魅影,同魅影打成一片,也根本没有办法像周围的人那样,把现实抛到九霄云外,走上自我迷失的不归之途,最后在非理性的一通狂轰滥炸之下粉身碎骨。我的血太冷,心肠又太硬。”但是这是不是反而是一种理性?反而是一种违反人性的幻象,反而是另一种权力?实际上一个没有父亲的人,一个从卑贱的出生走向城市统治顶端的人,需要的正是发现自己的时间,发现自己的欲望,而这种理性之中的欲望,非理性之中的冷血,却是把我推向了一个悖论的世界——当那些欲望真正到来的时候,我是应该成为部长的人击溃那些欲望?还是像霍夫曼博士一样,解放自己的欲望?

这个悖论清清楚楚写在那两句矛盾的话里,一开始我说“一切我还记得”,但是后来我却说:“到底是怎么开始的,我也记不清了。”当开始成为缺省的时间元素,那条时间之河就已经不完整了,幻象就出现了,欲望也无法遏制地降临。起初的幻象是透明的肉体,是美丽的诱惑,“那是一个女子,每次我见到她,她都是老样子,没有丝毫变化。”一个女子,却毫无变化,欲望的门即将打开,却还在部长一成不变的权力体系里,但是却看见了一个女人,一个闪发着欲望的人体,而且她说“去爱”,她说“不要想,只要看”,她说“一想就会迷失”。而当“城里的大教堂飞上了天”,一种宗教般的救赎被毁灭,我便开始了自己的欲望之旅,而这个欲望之旅被标明了时间,那是我24岁生日的前一天,那是一个下午。

自己的时间出现,自己的欲望出现,自己的幻象出现,我看见的是那只黑天鹅,以及那个女人,“从天鹅喉咙中流淌出的是撩人心扉、让人心跳加速的女低音。”那喉咙的金环上刻着一个名字:阿尔贝蒂娜。这是一个启示,欲望的启示,命名的启示,而这个启示将使我踏上寻找欲望寻找时间的旅程之中,阿尔贝蒂娜是终极的目标,是真实的形式,是时间之外的存在。为了调查镇长的死亡,我在午夜凶宅遇见了镇长的女儿玛丽·安妮——镇长是城市权力秩序中的一员,他的死亡让我遇见了权力之女,而这个权力体系有关的女人会释放怎样的欲望?“她伸出若有若无的胳膊,抱紧我,嘴唇盖到我的嘴唇之上,那个吻,就如同吞下—口冰冻的水,却立即就撩起了我的欲望。那吻里,装满了痛苦的渴求。”像是幻象?最后却是一种消失,“死了,可她活的时候比死了更苍白。”而在这消失中,我第一次在镜子里看见了自己,镜像般的存在,是让我看见了属于自己的时间,“我脸上的印第安印记都刮不掉,哦,我那可怜的老妈。”

而在我逃离午夜凶宅,来到“大河之民”的时候,和我有关的出生被激活,我知道了自己的血统,自己的家族,“您瞧,我强烈地感到,自己回了家!”印第安,和欧洲的殖民者完全隔离的存在,让我在像是镜子的河水中找到了存在,但是那种欲望真的是真实的吗?我学习了他们没有固定单复数变化的语法,学习了没有“在”相应词语的语言,学习了缺乏抽象名词的句子,而所有这一切,都在远离笛卡尔的理性,远离欧洲中心论,这是一种自我的回归,我甚至把曾经属于城市的名字德赛得里奥改成了基库,“被遗弃的鸟”终于找到了家。

而欲望呢?当我用了新名字而杀死了德赛得里奥,当和那个9岁的阿娥订婚,就意味着我找到了“一个家,一个大家庭,一个未来”,但是在阿娥的身上我看见了那种遗存的风俗,“阿娥让我抚摸她细小的爱穴,我发现,她的阴蒂居然跟我的小手指一样长,着实把我吓了一跳。”而竟然在阿妈那里,我获得了欲望的满足,“我把阿妈顶在厨房的木头墙上,听着她在我耳边喘息呻吟。”欲望乱了伦理,“刚刚与我皮肉之欢的可是我的女主人,更是我未婚妻的祖母,试想,这世上有哪个社会能容忍我这种行为?”更可怕的是,那根本不是正常的欲望,欲望背后是一个谋杀的计划,在睡梦中的阿娥手上拿着的那把刀,以及梦呓的“明天,明天动手”,将欲望推向了另一种权力,也彻底将一个家,一个未来解构了。而欲望杂耍团里的拉巴德女士,是进入了梦幻而产生了欲望,巴可欣小姐在和我观看女骑师和自己的爱马时拥有了欲望,以及鳄鱼人,以及摩洛哥人,在表演的世界里,欲望无非也是一种秩序,甚至它只是一种变形,就如那个老家伙所说,这是霍夫曼博士运用“现象动力学”的三个定律制造的欲望,这样的欲望看上去是情感,而其实只是一种技术,“欲望会释放出能量,用超物理学的术语说,这叫‘放射能’。”而时间呢,变成了门多萨手里的数学演算,“性高潮可以造成时间的裂变和延伸。他声称,射精的一瞬间既不属于过去,也不属于当下和未来,而是促使三者在各个波段上以指数方式融为一体。”

但是阿尔贝蒂娜却出现了,当情色旅行中那人摘下面罩露出令我魂牵梦绕的脸,我才知道她是我要找的阿尔贝蒂娜,“我俩相互追逐,越过时间和空间的重重险阻,在命运的十字路口上一次又一次投下高昂的赌注,只为一吻,熟然后又要硬生生地分别,各奔东西。”这是真正的爱?还是变形的欲望,变形的时间之下的幻象?当阿尔贝蒂娜在怀里消失,其实是一种物质的变形,“要知道,构成她躯体的物质极其柔软灵活,只要她愿意,完全可以把左手手套戴到右手上。”终于咋非洲海岸中再次和阿尔贝蒂娜在一起,“我扔掉手中的利刃,腾出手把阿尔贝蒂娜紧紧搂入怀中,另一只手举着滑膛枪,死死瞄着酋长的脑袋,扣动了扳机。”消灭权力,消灭原始,消灭技术,消灭存在的时间,我的努力是靠近那个幻象,也是靠近欲望有关的爱。但是这是欲望还是意志?或者说爱是情感还是理智?和我有关的悖论从来没有离开,而当它以如此突兀的方式改变我的一切时,那个所谓的时间变成了“混沌时间”——时间里,由志生欲,时间里,我爱上了阿尔贝蒂娜,时间里,爱尔贝蒂娜又被强奸。

“欲念绝不能强迫。”当我寻找自己的出生时,是不是强迫?当我寻找阿尔贝蒂娜的时候,是不是强迫?当我成为部长的密探时,是不是强迫?当我成为博士的敌人是,是不是强迫?在诸多强迫中,还有什么欲念?在没有欲念的感情里,还有怎样的时间?在城堡里,我面对的是部长的政治哲学、意识形态武器,是理性,是权力,也面对博士的幻象、欲望、时间,当权力对抗权力,当欲望对抗欲望,我陷在了两面镜子的夹子中,就像阿尔贝蒂娜的双眼,“我在里面看到了我的全部存在,裂成一块块碎片,在无限的时间中模仿着自己的样子。”镜子在交合,镜子在延展,就是在这种悖论中,就是在双面的镜像中,世界被重新定义:“经过无限长的混沌时间,所有爱侣分解为两右种最基本的物质:纯能量和纯性,也就是气和火。到时候,将引发一起大爆炸。”

阴阳交合,化生万物。所谓时间,所谓欲望,所谓爱,也是在这样一种理智和情感,权力和反抗,无限和有限,出生和死亡中达到统一,所以我用镜像的那些自我最后打死了博士,所以我用爱的方式让阿尔贝蒂娜死在我怀里,所以我在记不清的老年记起了一切事情,“混沌时间已成为过去,我像虫子一样从标准时间的泥泞地中爬过,四周树的枝梢上没有一片树叶,四处尽是单调沉闷的色彩和景物,仿佛季节已永久停滞于十一月当中,再也不向前迈出一步了。”昨天也是明天,明天早已从昨天开始,而当我最后闭上眼睛的时候,“还没等我呼唤,阿尔贝蒂娜已向我款款走来。”

晃来晃去的人

编号:C55·2170419·1383
作者:【美】索尔·贝娄 著
出版:浙江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6年01月第1版
定价:28.00元亚马逊21.60元
ISBN:9787533943530
页数:210页

约瑟夫准备接受征召入伍,但是最后的结局是:他既不能当兵,又不能就业,两头悬空。他失去了生活的重心,深深的陷入孤立疏离的状态之中。就这样,他的心情越来越坏,不但与亲友邻居渐趋疏远,而且与外界无法相处和谐。在1942年的日记里写道:“因此我非常孤独。我兀自坐在房间里,期待着一日之内微小的转变:女佣敲门,邮差露面,广播节目,以及某种思想的确实可靠、循环反复的骚扰。”《晃来晃去的人》写于1944年,是索尔·贝娄的处女作,同时也是代表作之一。一个终日晃来晃去无所事事的人支撑起了整个经济大萧条时代知识分子的心灵花园。时隔半个多世纪,这种状态依然存在,现代都市人空虚的精神文明依然在等待着浇灌。”


《晃来晃去的人》:我不再对自己负责

从前,曾有过专烤面包的日子,专洗衣物的日子,事件开始的日子,事件结束的日子;而现在呢,千篇一律,彼此雷同。你很难把星期二和星期六区分开来。
——《一九四三年元月二日》

不是星期二,也不是星期六,这是一个星期天的早上,当第三种时间出现的时候,是不是区分了千篇一律的日子?坐在一路向西的高铁上,我的包里放在索尔·贝娄的《摇摇晃晃的人》,作为一种区别于高铁上其他人的行为,我的阅读似乎也在一种遗世独立状态下成为唯一,但是区别真的发生了,仅仅是一本书,仅仅是我的一本书,当一切都交给了速度,当我和其他人都在唯一的方向上去往陌生之地的时候,区别从来没有发生。

是的,那个作为终点的城市永远是陌生的,只是抵达,只是抵达的过程,她无法赋予我专一的属性,就像我无法逃离彼此雷同的存在,一样是乘客,闭着眼睛睡觉和睁着眼睛茫然有什么区别,离开自己生活的城市和到达陌生的城市有何区别?带着一本书和不带一本书有什么区别?窗外都是一掠而过的景致,车内都是被方向定义的行走,甚至那本书从来没有打开认真读过——在塑膜的封闭中,阅读还没有发生,我如何把这唯一的星期天和星期二、星期六区分开来?

“我一天在斗室里枯坐十个小时。”索尔·贝娄在小说中这样说,约瑟夫在日记里这样说,我在高铁上这样说:即使在五个多小时的行驶之后抵达了终点,即使在五天的行程中完成了出行,我在千篇一律的时间里依然没有真正打开并且阅读过从一九四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开始的故事,直到我以相反的方向回到居住的城市,回到阅读的夜晚,我才像一种仪式打开了这本小说,才读到了索尔·贝娄和约瑟夫一起说过的这句话,可是这一切不是早就被定义了?在高铁一路向西的行进中,我是一个晃来晃去的人,在另一个陌生城市的行程中,我是一个晃来晃去的人,在没有打开的阅读里,我是一个晃来晃去的人,和“一天在斗室里枯坐十个小时”的约瑟夫一样,即使我认真阅读这本索尔·贝娄的处女作,我依然是一个晃来晃去的人。

“无可奈何,只有等待,或者晃来晃去。”这便是无法区分星期二和星期六,以及星期天的状态,这就是活着却是千篇一律、彼此雷同的生活。一个在美国生活了十八个年头的人却依然是加拿大人,一个威斯康星大学历史毕业的青年却在美洲旅游局工作,一个“和蔼可亲,尚能讨人喜欢”的小伙子却寄养在家里靠妻子艾娃的收入生活,一个要在文字中寻找启蒙哲学的男人,却在“尚未完稿,就撂笔了”的状态中一次次放弃,“一句话,我没有骨气。”当自己被别人定义,如何能找到一种突围的方向?如何能成为法则下的硬汉?如何在另有补偿的沉默中对抗世界?

自己被别人定义,其实是自己放弃了自己,“自离开学校以来,约瑟夫一直以学者自居。他周围摆满了书籍。在他对启蒙运动感兴趣之前,就已研究过早期的禁欲主义;更早一些,还研究过浪漫主义和神童。”这是“十二月十八日”日记里的记述,把自己放进只有自己看见的日记里,把自己称作是另一个人的“约瑟夫”,这是不是故意寻找区别的自我命名?仿佛“约瑟夫”是在约瑟夫的自我之外,是二十七岁的他,是身材高大的他,是“漂亮的小伙子”的他,是“还有点奇特”的他,是研究过禁欲主义、浪漫主义、启蒙运动和神童的他,是说出“谁相信世界绝对的好,谁就不懂得腐化堕落。”的他,可是,当约瑟夫成为他,自己又在哪里?

自己是不是可以旁观?当日记里的“约瑟夫”问道:“难道你们只能看见那些不好的人吗?”谁来回答这个问题?在只有自己看见的日记里,答案也只能作为读者的我回答,“世界又好又坏,因此,也可以说不好不坏。”时好时坏和不好不坏,其实也是没有区别的世界,也是千篇一律的世界,而这样的世界在“十二月十八日”的日记里变成了妥协:“一定的妥协总是要的,生活只有在某种妥协之中才显得丰富多彩。”自己定义自己,自己和世界妥协,这便是身为约瑟夫的读者对于世界的看法,这便是在自己之外表白自己的方式。晃来晃去的人,似乎只有在这种日记式的自我呓语中找到区别的办法,“眼下,我心灰意懒,很有必要记点日记一一也就是说,把要说的话讲给自己听——我毫不感到有放纵之嫌。”不是放纵,却也是一种独立的想象生活,而约瑟夫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要和日记之外的那个世界区别开来,就是要将晃来晃去的自己区别开来。

但是,正是这种过分强调区别的自我呓语,正是这种把自己当成他者的日记式倾诉,才越来越凸显世界的残酷和茫然,才越来越凸显生活的机械和苍白。在约瑟夫之外,是“坐飞机、斗牛、抓鱼”的硬汉,他们奉行拼命精神、苦乐主义、严酷作风,他们遏制自己的感情、内心生活和激情,“在某种程度上,人人都遵循这套法则。”所以他们会认为记日记是一种自我放纵、软弱无能和低级趣味的表现,所以他们会把晃来晃去的人看成是一种败者,所以当约瑟夫的朋友飞往非洲、去往巴西旅行的时候,被区别的他不仅无法在世界中成为一个硬汉,相反在日记的生存里变成另一个虚设的自己。

“我开始注意到外界越活跃,我的行动便越迟钝。”对于外面的世界的关注,是不是重新找到自己的方法?是不是改变晃来晃去生活状态的唯一出路?却还是在日记中,于是,世界和自我,在分裂中,在撕扯中,在对立中,“身体上,从赤身裸体到穿上衣服;心灵上,从相对纯洁到污秽不堪。”就像身体和心灵的割裂,自我和世界以这样不可调和的矛盾出现在日记里,于是打开窗户是一种妥协,考察天气是一种妥协,翻开报纸是一种妥协,认识世界也是一种妥协,一切的妥协根本不是为了进入这活跃的外界,相反却在另一种意义上变成了一堵墙,更让自己在硬汉法则中成为永远无法摆脱的那个晃来晃去的人。

索尔·贝娄:如何不再是一个晃来晃去的人

外面的世界呈现了什么?房东太太是快九十岁了的人了,她将不久于人世,岳父阿姆斯塔老人得了中风,岳母是故弄风情的女人,而隔壁的万纳克先生被称为“狼人”,“万纳克先生滥饮威士忌,不断咳嗽,向院子里扔空瓶子,频繁而吵闹地上厕所,以此来庆祝新年的诞生,并用一把火结束了他的欢庆。”自己身边的人也无不是这样让人讨厌,麦伦贪图安逸,学会了随机应变,“这虽不是他个人的恶习,可是却造成了多么可怕的后果!”比自己大十二岁的哥哥阿摩斯更是一个物欲的崇拜者,他不到二十五岁成为重要机构的一员,给全家带来了荣耀,他娶了有个有钱老爸的女儿朵丽,生了一个虚荣的姑娘艾塔,所以在约瑟夫面前,阿摩斯要他做到的事,便是娶一个有钱的女人,便是走飞黄腾达的人生之路,“难道你甘心落伍,让某些笨蛋去干你能干得比他们好过千倍的事吗?”这便是阿摩斯的人生哲学,在这样的人生哲学面前,约瑟夫连妥协的机会也不给,他认为朵丽优美的脖颈只是一种女性的娇柔,它总是和“毛烘烘的古老生殖机器相连”,他拒绝了阿摩斯当官的建议,当然因为唱机,他和艾塔发生了争吵,一种区别于他们的态度是愤怒:“无论如何!管她的叔叔叫要饭的就是你的‘无论如何’吗?你心里有些含含糊糊的话,干吗不说出口来呢?”

日记外的他人如此生活,而日记外的世界又如何呈现?“观察着这眼前的一切,一个永恒的疑问又纠缠在我的脑海里,使人无法解脱:在过去,在别处,哪里还有一点点为人说好话的东西?”不是一种悲观,而是不知道世界的意义在哪里,或者说人如何定义这个世界,广告,街道、铁路、房屋,看起来杂乱无章,但是约瑟夫至少认为,这一切都是人的创造,都是人把它们组织起来,但是在混乱中,人又在哪里?人的意义如何体现?“啊,我们所追求的世界,永远不是我们所看到的世界;我们所期望的世界,永远是我们所得到的世界。”世界在他眼中被截然分开为两部分,一种是存在的看得见的世界,一种是希望得到的世界,而这两个世界所对应的似乎就是日记外的世界和自我呓语、自我定义的世界,如此分开,如此割裂,用什么方式才可以让它们走向一体?

于是,约瑟夫所找寻的方式就是“自我需要”,从自我呓语和自我定义出发,通过一种自我需要走进那个外部世界,这便是看上去妥协实际上是面对现实的解决办法。在歌德的《诗与生活》中,约瑟夫读到的那句话是:“人生的一切欢乐都基于外界现象有规律的变化。昼夜的交替,四季的循环,开花结果,诸如此类循环往复的欢乐,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尽情享受它们,这就是我们尘世生活的重要的源泉。”这是在憎世情绪之后的自我安慰,也是自我需要的一种表达,在变化中享受快乐,在快乐中开启生活,而这就是自我需要的生活:“我想,人类出现在这种场合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发泄郁积在心头的烦闷;犹如物本能地寻找盐和石灰一样,我们也要出于某种需要。”

需要什么?需要存在,需要认同,需要接受,需要依附,“在我看来,我的面孔是我的存在的意义的全部体现;它是我祖先的记录,世界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我接受这个世界,拼命依附这个世界的方式;也是我向这个世界表白自己的方式。”即使虚伪而虚假,一个人还是在自我的需要里面对世界,所以冬天的萧索会变成硕果,昏暗的街道会变成鲜花,冰天雪地的二月会颠倒而成为夏天的七月——这是不是对于现实的另一种区分?是不是让自己在千篇一律中走向专业的日子?是不是在认同的“精神群体”中找到“个人命运感”?约瑟夫把这种自我需求的生活命名为“拯救”:“现在,我们每个人要为拯救自己而负责,这就使人变得伟大。”拯救自己而变得伟大,虽然磨损了内心,但是一样建立了一个可以区分的世界。

而这一切的拯救,这一切的伟大,对于约瑟夫来说,同样是不彻底的,他被歌德带进了一种偏执的生活中:“他说活着就是希望,死亡则结束选择;选择的余地越小,我们就离死亡越近。最可悲的莫过于希望已经断绝而生命尚在苟延。”只是活着的拯救,颠覆了所有的启蒙主义,所有的浪漫主义,所有的神童,但是自我又在何处?当约瑟夫厌倦了啰啰嗦嗦的艾娃,在活泼、丰满、艳丽、芳香、放浪的吉蒂·多姆勒身上找寻激情的时候,是不是一种拯救?而这种拯救会让他更伟大?区别于他人,对于约瑟夫来说,慢慢走近了一个死胡同,他不是为了建立规则,而是为了破坏规则,他不是为了寻找快乐,而是为了满足贪欲,而这一切看起来是一个晃来晃去的人的迷惘,但实际上也是那个战争时代带来的精神疾病。

为什么是晃来晃去的人?因为约瑟夫不是真正的美国人,或者说他从来没有被纳入到这个世界,“我辞去美洲旅游局的工作,应招参军,将近七个月了。”一个一等招待兵其实是一个游离的人,这是约瑟夫面临的一种生活窘境,但是反过来说,他想要参军,在某种意义上他却可能是“战争中的精神牺牲品”,甚至是肉体牺牲品。没有那一场战争是合人性的,没有那场战争是给人带来快乐,也没有那场战争会塑造真正健全的硬汉。但是约瑟夫如此期盼自己参军,只是为了区别于他人,区别于世界,“至于我自己,我宁可在战争中死去,也不愿分享它得来的利益。一旦得到通知,我就立即出发,决不表示异议。”即使死,也变成了一种区别于他人的自我标签,而在战争中,拿着枪的自己可以控制着杀人,可以将人置于死地,当然也可以被杀死被夺去生命,而所有这一切,在约瑟夫看来,都是可以逃避千篇一律的现实,可以走向有区别的人生。

而其实,对于约瑟夫来说,战争的意义是不再自我命名,不再自我呓语,不再自我寻找,不再自我控制,那个早已经被标明了他者的“约瑟夫”就像急于证明的自己,无论是妥协还是融入,无论是拒绝还是肯定,这个自我的影子总是控制着自己,从而所有的拯救都变成了堕落,所有的逃避都变成了害怕,所有的争吵都变成了偏执。当和艾娃结婚六周年的纪念仪式被一个倒下的陌生人所打乱,当和房东格塞尔先生在一次打架中告别了平和,当穿裤子时把腿伸到了破洞里,一切的意义都在解构,是追求自我意义之后的无意义,是活着状态中的死去,“我们躺着,脸上压着干钧之力,但还在努力做最后一次呼吸,这呼吸声就像重踩之下砾石的摩擦声一样。”

“结果便是我们学会了对自己麻木不仁,对一切漠不关心。”世界根本没有高尚思想的人,根本没有傲岸态度的人,甚至根本没有所谓的自我拯救者,没有“坐飞机、斗牛、抓鱼”的硬汉,自我解放反而变成了自我的牢笼,而区别的生活无非也是想象中的理想国,于是,约瑟夫抛弃了自我,抛弃了自由,抛弃了日记,抛弃了理想,抛弃了晃来晃去的人,他最后一次和“替身精灵”谈话,说到的战争已经不是和流血、死亡有关,不是和杀人的权力有关,而仅仅是一个事件:

一起极其重大的事件。也许是史无前例的重大事件。不过仍然是一起事件而已。难道它改变了世界的本性吗?没有。这能最终决定生存的重大议题吗?不能。它们会在精神上拯救我们吗?还是不会。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讲,它们给我们自由吗?也就是说,仅仅允许我们呼吸、吃饭吗?但愿如此,但我不敢保证。它没有本质的影响——如果你接受我的本质的含意的话。

战争只是战争,甚至是生活本身,取消了自由,取消了区别,取消了自我,当约瑟夫和艾娃争吵之后飞奔下楼,他便把一切可以将区别于世界的自己完全取消了,那张纸条上写着:“我特此申请,尽早参军。”后面加上的几个字是:“我随叫随到。”随时随到就是即时性,就是必然性,就是“我必须投降”的宿命感,“也许战争能用暴力教会我在斗室里数月来学不到的东西,也许我能通过其他手段探测造物。也许。可是现在事情就由不得我了。下一步的行动是世界的行动。”

把自己交给了世界,世界的行动不是自己的行动,所以这种“不再对自己负责”的生活,才彻底告别了“晃来晃去”的人,“我掌握在别人手中,卸下了自决的包袱,自由取消了。”从此不再是平民,从此不再有艾娃,从此不再有日记,从此不再区别于他人,在“为有规律的生活而欢呼!为精神监督而欢呼!”的生活里,世界真正千篇一律,彼此雷同,不再有离开和抵达,不再有别人和自己,不再有快乐和忧伤,当然,世界也不再有星期二和星期六,甚至也不再有星期天的早上。

纯真博物馆

编号:C39·2170419·1382
作者:【土】奥尔罕·帕慕克 著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0年01月第1版
定价:39.80元亚马逊30.60元
ISBN:9787208089884
页数:567页

色欲沉迷开始的故事里有44次的做爱,但是当离去变成主题,2864天、409个星期、去了他们家1593次,以及4213个烟头,都在数字的隐喻里走近那种回忆。“我建成了一座‘纯真博物馆’。这里就是我的家,能依恋着这些浸透了深切情感和记忆的物件入眠,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呢?”帕慕克多年前曾在伊斯坦布尔购置一处房产,所在地正是书中所写芙颂家的住址——楚库尔主麻的达尔戈奇·契柯玛泽街24号。此地会以本书命名并改建为特色博物馆,藏品主要反映伊斯坦布尔当地的文化和城市生活。纯真博物馆计划于2010年起接待游客,凭书中所附门票可得到一次免费参观的机会。“‘纯真博物馆’中所有物件的故事,就是我对芙颂的爱情故事。”


《纯真博物馆》:我结婚了但依然是处女

三十年后,当我在组织这些句子时,我要说,现在我认为这些人的话是千真万确的。如果我那时了解人生,跳舞时我就会尽我所能去吸引她,我相信她会对我感兴趣的,我也不会那么无奈地看着她从我的怀里溜走。
——《幸福》

第83章的幸福,是最后的幸福,第三人称的幸福,是纯真的幸福,“如果我那时了解人生”作为一个假设,在最后的幸福里,它是不是反而变成了一种后悔?当奥尔罕·帕慕克如此讲述自己和芙颂有关的第一次的时候,其实早就注定了最后一次,而不了解人生恰好是把那个口口声声说爱着芙颂的凯末尔抽离出了那八年的时光里,当我从经历者和讲述者变成了一本书的作者,其实就像那个假设一样,走向了一种纯真的可能状态:我们在别人的订婚仪式上相遇,我们手拉手离开舞池,我们疯狂地爱上了彼此,我们在树下接吻,最后,“我们结婚了!”

一条沿着“如果”的道路走下去,是纯真的相遇,纯真的相爱,以及纯真的结婚,那么不了解人生就是一种纯真的状态,而那个作者的我也将在最终的幸福里。只有把凯末尔抽离出那段经历的故事,只有把奥尔罕变成第一人称的“我”,纯真的博物馆才有意义,但是,“在书上,您用‘我’来讲述您的故事。我在用您的口吻叙述。这些天,为了把自己放到您的位置上,为了成为您,我费了很大劲。”这样一种抽离和替换,仅仅只是名字的改写,仅仅只是人称的转变,或者仅仅只是一次“假如”?“我不怀疑,故事将是我的故事,他将对此表示尊重,只是我觉得发出我的声音很别扭。”当凯末尔如此定义这个故事的时候,其实抽离和替换根本没有发生,其实文本只是一种“无能为力的表现”,即使用八年的时间收集了芙颂的4213个烟头,即使15年里参观了世界上1743个博物馆,即使把所有的人物都索引在故事的末尾,即使有地图和纪念的门票让人们记住,纯真博物馆也像是一个失去之后,“用他的声音来取代我的声音”的虚无伊甸园。

“如果知道,我能够守护这份幸福吗?一切也会变得完全不同吗?是的,如果知道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我是决不会错失那份幸福的。”第1章的《我一生中组幸福的时刻》回应着第83章的《幸福》,或者是最后的幸福在检视着最初的纯真,但是这从开始到最后的幸福轨迹里,依然是一个“如果”,如果知道这就是幸福,如果从换包开始芙颂没有眼泪,如果在迈哈迈特公寓楼的做爱没有那只被忽视的耳环,如果订婚仪式上不被戳穿我的谎言,如果在芙颂结婚之后能能实现作为一个演员的梦想,如果最后的爱不掺杂更多的虚伪——如果都没有这些如果,那么从起初的幸福就会走向最后的幸福,那么凯末尔将不再是成为作者的帕慕克,就像在自己告别这个世界之前,满怀爱恋地亲吻芙颂的照片,然后放进自己的西服口袋,并在喜悦的微笑中说:“让所有人知道,我的一生过得很幸福。”

最后的幸福,是死亡前的幸福,回首而感慨,一生的时光凝聚成一个点,其实就是回到了纯真的时刻,经历者的凯末尔和假设者的帕慕克合二为一,两个男人一起看见的是芙颂那张照片,那时她穿着绣有9号字样的黑色泳装照,有着蜜色的胳膊、忧伤的脸和曼妙的身材,“即便在照片拍摄三十四年后,她那充满了人性的热情又多愁善感的面容依然令我们为之心动。”让人心动就是纯真,带着自己的身体,走向自己的理想,一个女人在被人带着惊讶、爱恋和敬意中,才成为纯真的象征。但是这个象征却像那个假设句一样,其实是一种理想状态,而对于现实来说,它代表的却是欲望、歧视和所谓阶层不同带来的观念禁锢。

这种观念的禁锢来自凯末尔的父母,作为他们的远方亲戚,芙颂和他们之间的距离并非只是谱系上的差距,而是观念,“她的衣着过于开放。六个月里她从一个女孩一下变成了一个女人,就像南瓜花那样开放了。如果她在短时间里不和一个正经男人结婚,她会被人议论,以后会不幸福的。”凯末尔的母亲就对芙颂当初参加选美比赛耿耿于怀,这种骨子里的鄙视不是来自于一个少女的开放,不是被人看见而激发的欲望,也不是出入那些场合的不正经,而是阶层之间先天的对立。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土耳其,正处在观念的碰撞期,中西方的文化和宗教造成的冲突已经变成了一种烙印。凯末尔的父亲创建了伊斯坦布尔萨特沙特公司,所以他们一家代表着有钱的上层,他们穿的是最昂贵的裁缝丝绸·伊斯梅特那里定制的礼服,用餐在富人们最喜欢的欧式饭店之一的福阿耶,那幢象征着“仁慈”的迈哈迈特公寓楼就是二战期间倒卖食糖的老头盖起来的,而最后两个儿子把父亲扔进了救济院扣押了房子再售给了凯末尔的父亲。

所以他们对于他人的目光总是俯视,他们看不起那些穷人,甚至对于可怜女人的葬礼都抱着娱乐的方式,客厅和阳台正对着举行葬礼的泰什维奇耶清真寺,所以当仪式举行的时候,站在阳台上的一家似乎在观看一场死亡的演出,“儿时在阳台上观看葬礼,是我们认识神秘死亡的一项有趣和不可或缺的游戏。”当那个贝尔琪丝的葬礼举行的时候,母亲在阳台上却在奚落死者:“可怜的女人受了很多罪,先是贫穷,后是男人。很多,很多。”在他们看来,葬礼不是为了吸取死亡的教训,也不是对死者表示最后的敬意,而是为了观看乐趣和仪式情趣而举办的。凯末尔和茜贝尔恋爱,母亲认为茜贝尔在索邦念过书,就是对她身份的一种肯定,因为那时伊斯坦布尔的中产阶级只要说起在巴黎读书的女孩,也都会说“在索邦念的”,而当凯末尔因为芙颂最终解除了婚约,对于茜贝尔来说,绝对是一种在灾难,因为在别人看来,年轻女孩的“童贞”非常重要,是婚前必须保护好的珍贵宝藏,但是一旦被男方取消了婚约,那就是亵渎了规矩,破坏了礼制,就会在大家面前抬不起头,永远被鄙视的目光所淹没,而凯末尔的母亲却不无讽刺地认为是茜贝尔自身所酿的悲剧:“她是一个非常贪婪、非常骄傲、非常自负女孩。知道她不喜欢猫时,我开始怀疑了。”

而身为上流社会精英的凯末尔父亲,却有着一段难以启齿的感情,当初了相差27岁的女孩相恋,却始终没有勇气和她在一起,而在说起这段往事时,却告诉凯末尔:“因为我没有离开你母亲和你们门,她抛弃了我。”把责任推给了她,而自己却占领道德制高点。当最后听说她在癌症的折磨中孤独死去的时候,他却告诉凯末尔:“儿子,一定要懂得在为时不晚的时候及时地善待一个女人。”那副珍贵的耳环永远无法给她戴上,当他把它送给凯末尔的时候,还表现得像一个受害者:“她戴耳坠很漂亮。这对珍珠耳坠很珍贵。多年来我一直把它藏在一个角落里。”

自私、虚伪,以及自上而下的俯视,这就是凯末尔父母所在阶层对待世界的态度,而对于在美国接受过西方教育的凯末尔来说,似乎应该成为一种破旧革新的中坚力量,但是凯末尔似乎也像他的父母一样陷入在这样的“中产阶级”的陷阱里,在这里似乎只有自我,只有谎言,只有他人的错,当芙颂这个象征着纯真的女人出现的时候,这种观念的交错却把她带向了死亡。“改变我一生的那些事件和巧遇是在一个月前,也就是1975年4月27日,我和茜贝尔在一个橱窗里看到一只杰尼·科隆品牌包时开始的。”这是改变的时间和地点,而那只杰尼·科隆品牌的包无疑具有象征意义,他在香舍丽榭精品店里,价格是1500里拉,相当于一个年轻公务员半年的薪水。这是我送给茜贝尔的一件礼物,但是最后发现,这个代表身份的礼物竟然是假的,就像茜贝尔对凯末尔的评价一样:“亲爱的,你是个那么有知识、有文化、聪明的人,但你却一点也不知道女人们会如何骗你。”

正是去还包,曾经的远方穷亲戚芙颂出现在凯末尔眼前,一个是公司的总经理,一个是卖包的售货员,一个是三十岁有身份的男人,一个是十八岁无着落的女孩,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打破他们的界限而命名为“幸福”的话,那就是欲望,一种征服的欲望,一种占有的欲望,“触碰着她那细长、美丽的胳膊和身体,感觉着她的乳房,就这样突然拥抱她让我感觉眩晕。”虽然对于欲望感觉到一种恐惧,但是所谓的幸福又支配他去接近并且拥有这个身体,迈哈迈特公寓楼成为他们约会的场所,甚至变成了纯做爱的地方,但是这种做爱总是夹杂着从身份开始的鄙视,凯末尔从母亲对她参加选美比赛的歧视中认为芙颂就是一个满足男人欲望的工具,他认为芙颂不可能是处女,甚至嫉妒地觉得,之前她一定在别的床上、沙发上,或者汽车的座椅上,“也这样看过别的男人。”

而在公寓楼里的相恋的一个半月差两天时间里,他们做爱44次,而这种数字将欲望放大,甚至纯粹变成了一种身体上的满足,而凯末尔面对芙颂,他依然以俯视的方式占领制高点,“如果我们把男人最明显的性器官放在一边的话,其实最让芙颂感兴趣的东西,既不是我的身体,也不是广义上的‘男人的身体’。她真正的好奇和兴奋是针对她自己的,是她自己的身体和快感。”芙颂是为了自己得到满足,所以这不是占有,不是征服,而是双方共同的满足。但是对于已经和茜贝尔好上了的凯末尔来说,这样一种欲望的满足带来的是某种不安,当芙颂问他是不是也和茜贝尔做爱的时候,凯末尔的回答却是:“没有。”那些和茜贝尔在办公室沙发上的做爱经历被他一笔勾销,自私而说谎,却在凯末尔那里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它表示茜贝尔有多爱我,多信任我。但是婚前做爱的想法依然让她感到不安……对此我也理解。”甚至他还为芙颂的行为找到了另一种解释:“但却没有你那么勇敢和现代……”——芙颂因为“勇气和现代”和我做爱,所以我将不会对她产生一种特别的责任和依赖感。”

一种逃避,却为自己寻找借口,而当这种欲望成为芙颂的爱,当她说出“我爱上你了。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你了”的时候,在凯末尔看来,更是变成了博弈中的输家,“是她先表白的。因为我是在芙颂之后说的,所以我那真实的爱情表白里渗透着一种安慰、礼貌和模仿。”当芙颂在做爱时掉下了耳环,当她说出“我的整个人生和你的连在了一起”,在凯末尔看来,仅仅是为自己寻找到了躲避的理由,因为芙颂这样做,在道德上先入为主就已经输了。所以在和茜贝尔订婚仪式上,凯末尔还是那么肆无忌惮,还是为自己寻找借口,还是期待着在道德之外满足欲望,但是订婚仪式上,芙颂终于知道了凯末尔和茜贝尔做爱的现实,这一种现实把她置于了被玩弄者的角色中,她不是订婚后的妻子,她是情人,却也是不是和爱人连在一起的女人,所以芙颂在这个夜晚之后消失了。

对于凯末尔来说,其实陷入了两难境地,他只有在芙颂的肉体中才能获得欲望的满足,却已经和茜贝尔订婚,必须承担世俗的压力,但是最后在“等待的痛苦”中凯末尔选择了解除婚约,这对茜贝尔来说是致命的打击,而凯末尔却找不到芙颂,对他来说,只能在公寓里躺在床上寻找芙颂的味道,智能在伊斯坦布尔的地图上标注芙颂去过的地方,只能在收集芙颂相关的物品中回忆那一段香艳时光。但是,芙颂还是出现了,当我拿着父亲给我的那对耳环去找芙颂的时候,她却告诉我,她已经和费利敦结婚。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凯末尔第一反应是自己被人嘲笑,被人鄙视了,而丝毫没有顾忌被爱欺骗的芙颂那些日子经历了什么。

凯末尔悔婚,芙颂结婚,他们似乎被婚姻隔开了距离,但是凯末尔却以拍电影的理由出入芙颂的家里,而其实,电影又成为两个人联系的纽带,对于芙颂来说,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成为演员,在“艺术电影”里演绎自己的人生。而凯末尔无论如何都含着功利目地,甚至芙颂的丈夫也以写剧本为理由,在声色世界里堕落。一边是理想主义的芙颂,一边是功利主义的凯末尔,其实两人之间的分歧就是土耳其现实中的隔阂,西方的文化对于当时的土耳其来说,形成了一定的冲击,但是这种冲击并没有带来自由和民主,甚至最后都变成了禁锢,剧本必须审查,身份必须核实,而这样一种被隔阂的现状无疑在摧残那种纯真的本性,摧毁理想主义和“艺术电影”。

他们的婚姻和爱情也一样,芙颂的丈夫费利敦在拍摄电影时和女人帕帕特亚混在一起,最后芙颂提出了离婚,而当芙颂终于回到了凯末尔的怀抱,当她期盼着自己回到纯真世界,凯末尔的想法却是:“一切都很好。我将要和芙颂结婚。我会带着她重新回到上流社会……当然,如果我能原谅那些说三道四的人。”什么是上流社会?是在阳台上像游戏一样观看一场葬礼?还是把堕落强加给一个女人身上并成为解除婚约的理由?是把珍贵的耳环仅仅当成是纪念物而牺牲那段被世俗鄙视的感情?或者是带着芙颂以得体的方式去往欧洲?但是多有种种都渗透着欲望,权力的欲望,金钱的欲望,地位的欲望,甚至身体的欲望,而芙颂,一个跌入到爱欲世界,又陷入到婚姻世界里的女人,却保持着最后的理想,在她看来,就宛如自己还是处女,“在我的整个婚姻期间,我和费利敦之间没发生过夫妻关系。你必须相信这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是处女。此生我也只会和你在一起。”

这是一种自我保护,也是自我救赎,在这个物欲世界里,在这个谎言编织的故事里,她似乎从来没有破坏那种纯真,而将她推向世俗,甚至是反道德境地的是那些自私的人,那些充满谎言的制度,那些满足身体的欲望,“人生也就像爱情一样”,人生也像那部电影,在被放映之前,有过多少的欺骗,有过多少的虚伪,有过多少的妥协,所以当凯末尔和芙颂正走向她理想主义的最后终点时,芙颂却突然说,不去欧洲了,“他问了我的整个一生。他甚至还问我为什么离婚了。他还问,如果我没有工作又离了婚,那么我靠什么来生存。”审查无处不在,而所有的审查都站在一个基本原点,那就是面前的这个人是有问题的。而这种预设对于芙颂来说,就是整个纯真爱情走向失落的原因,公寓里的一个半月差两天,或者是最接近纯真世界的,做爱44次却已经掏空了她,所以当最后凯末尔要和她结婚带它走向上流社会的时候,芙颂选择了自杀。

“她在用105公里的时速,把车子交付给一棵105年树龄的枫树。我明白这是我们人生的终点。”这是死亡的速度,却是美丽的瞬间,一种死对于芙颂来说,却也是纯真的最后表白,“除了胸骨上的骨折和额头上的玻璃划伤,她美丽的身体,忧郁的眼睛,美妙的嘴唇,粉色的大舌头,天鹅绒般的脸颊,健康的肩膀,乳房,颈部,肚子上丝绸般的肌肤,修长的双腿;每次看见都会让我发笑的双脚,蜜色、修长的胳膊,丝绸般肌肤上面的黑痣,棕色的汗毛,圆润的臀部以及我任何时候都想在她身边的灵魂,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芙颂没有被破坏的肉体保持着纯真,而对于她来说,最重要的是用牺牲的方式保留了内心的纯真,就像年幼的时候在宰牲节上听到的那个先知易卜拉欣的故事,为了证明自己信奉真主,先知可以献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包括自己的儿子,而且不求回报,“牺牲意味着,为了真主,我们可以献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所以芙颂就是在生命的最后关头献出自己,自己的纯真,自己的爱,自己的所有。

而芙颂的死,无疑对于凯末尔来说,是一种警醒,当他终于发现曾经做爱时再也找不到的耳环竟然是芙颂藏起来了,“她说过,到巴黎后要戴上一对耳坠让你惊喜的,但我不知道是哪对耳坠。我亲爱的芙颂是很想去巴黎的。”一对耳环,是身体和身体交融的象征,是理想和理想汇合的符号,是爱与爱不分离的见证,而芙颂用谎言还击了凯末尔的谎言,只是被藏起来的意义就是最后对于纯真的守护,就像结婚而仍然是处女一样,就像死亡而保持完整的身体一样,只有纯真的东西才是不被破坏的,才是永恒的。

凯末尔踏上了建造纯真博物馆之路,可以说是他最后的醒悟,十五年走遍了世界上1743个博物馆,8年保存了4213个烟头,那些梳子,那些小狗玩具,那些钟表,那些内裤,所有的一切都试图还原一个人,还原一种感情,同时也向人们展示纯真的意义,“看着物品,用敬畏和崇敬的心情来纪念芙颂和凯末尔之间爱情的参观者,也将明白,我们的故事和雷拉和麦基农·侯颂和阿什克一样,不仅是情侣们的故事,也是整个世界,也就是伊斯坦布尔的故事。”而对于这个纯真博物馆来说,抽离那个自私、虚伪的凯末尔,或许也是一种最彻底的办法:从最初的相识开始,从最真的相拥开始,凯末尔变成了奥尔罕,没有经历公寓楼里做爱时的谎言,没有那漫长八年的等待,没有为了返回上流社会的婚姻,甚至没有那只香舍丽榭精品店里的假包,一切都只有一个开始,一个结束,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我们手拉手离开舞池走到了上面的酒吧,我们疯狂地爱上了彼此,我们在前面的树下接吻,我们结婚了!”

巴托比症候群

编号:C39·2170419·1379
作者:【西】恩里克·比拉-马塔斯 著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5年03月第1版
定价:45.00元亚马逊34.80元
ISBN:9787208125131
页数:274页

巴托比症候群,得名自美国文学大师梅尔维尔笔下人物,症状是:一举成名便再无作为;以各种借口拒绝创作;热衷他业而荒废写作;躲避读者,甚至不以真名示人,行踪诡秘……用“我宁愿不”来拒绝一切,跃出纸页化身为一种病毒,弥漫在文学世界中,患上此症的人无药可治,而任何抵抗此病的举动亦是徒劳。“我便这么一脚踏进了这个‘不’的迷宫里,漫步游走于一条条藏身于当代文学潮流中的小径。”当恩里克·比拉-马塔斯打开“不”的迷宫,那一位“巴托比”患者会如何面对这一切:他年轻时曾写过一本小说,但因为某种心灵创伤,他拒绝再写。直到某一天,他开始写日记,记录那些和他同病相怜的作家封笔之谜。奇怪的是,他的日记里看不见正文,只有脚注,好像正文被某种不知名的病毒吞噬了……


《巴托比症候群》:一脚踏进了“不”的迷宫

想一个数字,将它乘以二,乘以三,再乘以四。/然后,再将它从脑海中擦去。”
——爱尔兰诗人 麦克尼斯

麦克尼斯的诗句完全可以还原一种思维的过程,先要想出一个数字,然后用乘法的方式计算,在得出结论之后再把它从脑海中擦除。想出然后计算,最后擦除,想出、计算和擦除的连续过程,就是建立了一个闭合的系统,它从肯定开始,到否定结束,最后就是完成了一种确定。但是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从肯定到否定的过程,其实从来不是确定的:想出这个过程,从一开始就是不确定的,它实际上就是没有原因的开始,然后一个数字被想出来的时候,这个数字也是随机的,它可以事,可以是8,也可以是26,或者378,然后乘数也是不确定的,无论是2,3还是4,它们被计算的目的是“从脑海中擦去”——当所有的东西都在不确定、随机和偶然中被确定的时候,最后擦去的动作其实显得很容易,也就是说,在不确定的肯定中建立的否定,它的否定意义也是一种无意义,而这种无意义到底意味着什么?

用罗素在《数学哲学导论》中的话来解答就是:“2这个数字,是一个玄学实体。我们永远无法得知它是否真实存在,也不知是否已经掌握其踪迹。”数字2是一个实体,但是如何证明它?就像康德所说,它只不过是想象力建立的一种图式,它只是我们的概念,2具有有概念的普遍性?即使在罗素的数学世界里,我们也“不知是否已经掌握其踪迹”,而那个北爱尔兰的最伟大诗人麦克尼斯索性在从数字的计算中得出结论后,“从脑海中擦去”,一笔勾销,还有什么想象的图式,还有什么概念的普遍性,还有什么玄学的实体?

但是,包括那个数字,包括乘积,包括“从脑海中擦去”的叙述,都是明明白白写在那里,麦克尼斯把它写进了《秋日随笔》的书里,然后意大利导演安东尼奥尼在拍摄《蚀》之前,摇头晃脑地细细品味着,之后连同罗素对于玄学实体的论述,最后都变成了安东尼奥尼电影里的灵感;如果再扩充,麦克尼斯的诗句、罗素的论述、安东尼奥尼的阅读,都写在恩里克·比拉-马塔斯的小说里,那是在星期一的时候,小说中的“我”记起了安东尼奥尼的这个轶事,顺着肯定之否定、否定之肯定的思绪,最后想起了英国诗人迪伦·托马斯在《自叹息中》的那句诗:“某些,确定性,必定,被赞颂。”

“我”在星期一的早上,想起了这些,就像麦克尼斯想起一个数字,那我会不会最后将它从脑海中擦去?当诗句被引用,电影被放映,小说被书写,还有什么是可以被擦去的?它就是一种“某些”确定性的存在,它就是“必定”被赞颂的文字,而最后,恩里克·比拉-马塔斯的小说进入到我的阅读世界里,也是在确定的日子,确定的地方,也是确定作者,确定的文本——再如何擦去,再如何否定,它一定是存在的,一定是具体的,一定是确定的:191页,倒数第9行开始,大括号里是56。

从被引用的诗句,到被论述的数字,从被激发的灵感,到被提及的情节,从被写作的小说到被出版的作品,这一系列的过程都是确定的,都是存在的,都是肯定的,也就是说,当用这些素材来“追踪巴托比以及文学蚀现象”的时候,它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悖论,就像迪伦·托马斯诗句中的“某些”和“确定性”,它其实是一个双重解构的过程,但是不管是肯定之否定,还是否定之肯定,最后却总是呈现在存在的维度里,也就是所有的巴托比症候,都在“不”的世界里走向了“是”。

“于是,我便这么一脚踏进了这个“不”的迷宫里,漫步游走在一条条藏身于当代文学潮流中的小径。”恩里克·比拉-马塔斯用“我”的语气这样说,如果省去“于是”之前的原因,巴托比症候群的唯一症状就是走在“不”这个迷宫里,可以是已经走进,可以是正在徘徊,可以是走进而不走出,也可以是走进又返回,但是他们都看到了不,看到了否定,看到了不确定性,看到了2,那么首先一个问题是,那些走在“不”的迷宫里的人,为什么会看见“不”,而不看见“是”,也就是说,为什么要像麦克尼斯一样把计算的结果“从脑海中擦去”,而不留下关于数字世界最奇妙的组合?

为什么似乎是涉及到了巴托比症候群存在的原因,而在原因被剖解之前,应该先看到现象,也就是说,应该把2看成是玄学的实体,从而才有机会得出它并不真实存在,也无法掌握其踪迹的结论。按照“我”的观察,巴托比症候群走向“不”的迷宫有诸多原因,墨西哥抄写员胡安·鲁尔福在出版了小说《佩德罗·巴拉莫》之后,就走进了“不”的世界,他在此后的三十年里不再写作,而问及原因时,他给出的说法是“赛勒瑞诺叔叔的死”,的确,鲁尔福在叔叔赛勒瑞诺死后不久便放弃了写作,而这个理由成为那些活在“不”诗集里的作家用来为自己抛弃写作所编造的借口中最具有原创性的一个,“赛勒瑞诺叔叔的死”涉及的是一种外力的影响,一个亲人的死亡如何也构成了一个大事件,所以在死亡面前,作家们从此沉寂,从此完全封闭在“不”的世界里。

而菲利佩·阿尔法乌给出的理由是:我是一个“学习英文的拉丁人”,英文和拉丁人之间存在着一种文化的差异,这种跨文化的语境对于菲利佩·阿尔法乌来说,比“赛勒瑞诺叔叔的死”更涉及文本本身,“对拉丁人而言,则是迫使拉丁人丧失原有的种族特色,忘记自己随遇而安的天性和与生俱来的豁达,开始插手每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务,然后开始感到不安,开始在意之前根本不在意的琐事。”于是,在他创作完成了第二部小说《彩色的石印画》之后,便陷入了永恒的孤寂,他最后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的那句话是:阿尔法乌在迈阿密。阿尔法乌就在眼前,就是本人,但是却被一句话抽离而到了别处,就像那个学习英文的拉丁人,从此再无法进入自己的世界——“萨缪尔·贝克特,他和阿尔法乌一样,最终在一家养老院里过世,而且,和阿尔法乌一样,他也进入了自己选择的庇护所中。”

最具原创的“赛勒瑞诺叔叔的死”和陷入跨文化语境的“学习英文的拉丁人”,构建了“不”迷宫一种外围的风景,而对世俗虚荣的鄙视,则成为巴托比症候群的另一个病因,瑞士籍德语作家罗伯特·瓦尔泽一心想要成为无名之辈,他极度渴望被人遗忘,而这种欲求的目的是远离顶峰,避开权力和荣耀之地,“如果有一天,一股潮流将我卷起,带到人生的最高点,我将自行消解这股帮助我向上的力量,毫不犹豫地往回走,回到最低下、最卑微的黑暗之中。只有身处低处,我才能继续呼吸。”同样对世俗虚荣一笑了之的还有法国作家瓦雷里·拉尔博,看上去他在一次心脏病发作后半身不遂,于是在轮椅上度过了坎坷的二十年,当朋友前来探望她的时候,他说出了一句话:“Bonsoir les choses d'ici bas.”可以翻译成:“晚上好,在这的,下面的那些东西”?但是这句话其实根本无法翻译,或者他故意在句子里设置里迷宫。

不管是瓦尔泽还是拉尔博,他们对于世俗虚荣的鄙视,让他们从此沉默,而另外一些作家放弃写作,是因为自己觉得太过渺小,贝宾·贝尤是西班牙大名鼎鼎的人物,他与加西亚·洛尔卡、布纽埃尔和达利等皆曾客居西班牙马德里“学生宿舍”,他被推崇是西班牙文学界“二七一代”的先锋,是历史创造者,是那个年代的先知,是众诗人之首,但是他却总是说:“我谁都不是。”——“我从来就不曾因为想要出版而写作。我写作只为了朋友,只为了博君一笑,只为了开心。”同样抛弃我的还有意大利作家家鲍比·巴兹伦,他说过的话是:“我认为‘写书’已经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因此,我再也不写书了。所有的书几乎都只不过是页脚注解的膨胀而已。所以,我只写批注。”从著作到批注,那个我似乎是被缩小了,缩小直至消失,就是取消了我作为作者的意义,于是他说:“人已经不可能继续写作了。”

取消了我,看起来是扼杀了创作的欲望,而其实在内心来说,是因为对艺术本身进行了否定,雅克·瓦谢,现实主义之父安德烈·布勒东的好友曾说:“艺术就是愚蠢。”说完这句话,他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和瓦谢一样,加缪说出的是那句“永远的沉默”,尚福说出的是“我害怕还没有真正活过便死去”——当人们问他“为什么你不出书”的时候,他的回答是:“因为读者大众只对他们根本就不欣赏的成功感兴趣。”对于尚福来说,当那颗子弹穿过他的鼻子从右眼射出的时候,当那把锋利的到生生划过喉咙的时候,当最后拼命插进胸口的时候,他就是在寻找真正的死亡,而这种死亡足以让他在沉默中反抗被他们赋予的“害怕”。他们的沉默,他们的“不”,以及他们的死亡,都在证明这样一个道理:“拒绝创作恰好是一种新的有效方式,证明了他们那不容置疑的严肃态度。”

尚福极端的死,到达了写作的另一种高度,因为只有这种真正的死亡才是自己的,而这种永远的沉默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如阿根廷的福格威尔所说的不被写:“我写作,是为了不‘被写’”从写到被写,就是从作者到读者,当读者主导了写作,对于作者来说,无异于一次扼杀,就变成了毫无意义的说话,就是兰波所说的“艺术只不过是胡说八道”。拒绝被写,就是拒绝成为读者中的我,就是成为那一个沉默的我,于是,王尔德在巴黎的最后时光中说:“什么事也不做,是世界上最困难的事。不仅困难,而且非常需要智慧。”而在他死后,巴黎一家报社为他写下了一段遗言:“当我不知生活为何物时,我便写作;而现在,当我领悟到生命的真谛与欢愉时,我便无物可写了。”

恩里克·比拉—马塔斯:写总比不写好

沉默者有之,自杀者有之,他们都通向了“不”的迷宫,而莫泊桑似乎和尚福以同样的方式却走向了截然不同的道路,“我坚不可摧!我是不朽的!”这是莫泊桑认为自我不朽时喊出的话,因为不朽,所以要说话,不仅说话,还要制造传奇,当那颗子弹射中他的太阳穴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毫发无伤,接着再次举枪射击,依然不死,最后他抓起了拆信刀,狠狠划过了喉咙,当血从喉咙喷出,他依然不死,但是从此他却无法提笔,无法写作,短短数日,莫泊桑走向了最后的死亡。尚福是要在真正的死亡中离开令人害怕的活着,而莫泊桑则用不死的传奇来证明自己不朽,而这种不朽除了文本意义之外,还具有一种身体意义,只不过,莫泊桑最后读到的那篇文章是:“莫泊桑精神异常”,而最后以这样的方式死去似乎也丧失了文本和身体的尊严。

诸多的巴托比症候群的病因,其实对于这个群体来说,他们在走向“不”的迷宫的时候,一定会碰到一个问题:文本会真正沉默吗?作者会真正死去吗?如果从“巴托比”的考证来说,这个症候群所涉及的首先就是文本,赫尔曼·梅尔维尔写过一本书,书里的主人公就叫“巴托比”:

故事里,从来没人见过巴托比先生阅读,连读报纸也没有。他总是站在透着苍白光线的窗边向外看,凝视许久。他背后立着一扇屏风,再后面则是华尔街的一堵红砖墙。他从来不喝啤酒,不喝茶,连咖啡或其他饮料也不喝。他甚至住在办公室里,哪儿也不去,连星期天也不例外。他从来不曾谈论自己是谁,来自哪里,或在这世上有没有亲人。每当有人问起他在哪里出生,请他聊一些关于自己的事,或者交代他去做一项工作,他总是这么回答:“我宁愿不做。”

不阅读,不喝酒、不喝茶、不出门、不谈论自己,不做事,这是巴托比的典型特征,这一系列的“不”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巴托比的第一维度,那就是他们的“不”是文本中人物的“不”,瓦尔泽的小说《雅各布·冯·贡腾》里就塑造了一个虚无主义的任务,他说的一句话是“我不寻求进步”,这与巴托比所说的“我不想要改变”有着一致性。这样的巴托比人物还出现在安德烈·纪德的小说《沼泽》里,出现在罗伯特·穆齐尔在《没有个性的人》里,出现在保罗·瓦雷里笔下,他们都想要写出一本书,然后最后都没有完成,最终像巴托比一样,在“不”的世界里终老,甚至消失。

文本里的人物是巴托比症候群的第一个维度,而第二个维度则是作者自己的“不”,法国作家在写完了《佩德罗·巴拉莫》之后,在之后的三十年时间里不再写作;兰波在他十九岁那年出版了自己的第二本书后,便彻底抛弃了一切,全心投入冒险旅行,直到死前的最后一刻;蒙特罗索写了一篇寓言故事《最聪明的狐狸》之后数年,不再发表任何新作……不写作是作者的隐匿,而极端的例子是荷尔德林,他的写作让他陷入到了永远无法康复的疯狂状态,在去世前的三十八年时间里,他把自己封闭在德国图宾根的=小城里,日夜待在木匠朋友齐默供他安身的小阁楼里,写着奇怪难懂的诗句,并署名为“斯卡达奈利”、“奇拉卢西米诺”与“博纳罗蒂”。除此之外,美国诗人哈特·克兰与瑞士诗人阿蒂尔·克拉旺,他们双双在墨西哥海域神秘失踪,成为一起“肉体”消失的事件。当然,费勒尔·莱林最后投入秃鹰的研究,德·昆西表现在鸦片上,都可以看成是“肉体”的死亡,都是将作者带入了“不”的迷宫。

看上去,文本中的人物的沉默,作者的“肉体死亡”,都在消灭说话,消灭写作,消灭文本,但是很明显,当“不”成为迷宫里的那个关键词,当沉默成为他们的态度,其实他们依然在延续着说话的权力,依然把“不”当成了和“是”一样的词语,雅各布·冯·贡腾说:“我不寻求进步”,就是为了进步;雅克·瓦谢说:“艺术就是愚蠢。”但是愚蠢的是不是艺术?福格威尔说:“我写作,是为了不‘被写’。”被写也是写作之一,于是那些否定就变成了肯定,鲍比·巴兹伦说:“所以,我只写批注。 ”兰波说:“我已经渐渐习惯眼前的幻象了。”而杜拉斯则说:“写作,其实就是‘不说话’,就是保持沉默,是无声的吼叫。”当不说:“此时此刻,已无话可说,只能重复。”而“是”的回答是:“殊不知,这种所谓的结论,语言呈现出一种奇特的,甚至是让人不安的规律,而文字开始忠实地履行这一规律。文字最后被拯救了,因为它们放弃继续活下去。”

也就是说,在所谓“不”的迷宫里,他们依然在创作,依然看见了“是”,而在这个是“不”而“是”的世界里,巴托比症候群真正要解决的是一个终极问题:如何写?或者说,写如何成为可能?在写作中,于是那个叫恩里克·比拉-马塔斯的作者出现了,于是他笔下的那个作为抄写员的“我”出现了,于是从1999年7月8日开始的批注日记出现了,而所有这一切,都构成了另一个文本,另一个作者,以及另一种“不”,那就是虚构世界里的“隐形文本”。

书中的人物在创作隐形文本,“我”在这本日记的页脚写下对“隐形文本”的评论,其意义就是让这看似鬼魅、若有似无的写作,“将注定在下一个千年的文学中游离不定,纷扰难休。”“不”的迷宫就转为了“是”的迷宫,于是,我有了一个在让人讨厌的公司里上班的工作,有了我爱的女人不爱我受到的伤害,有了朋友胡安之间的故事,有了最亲近的家人全都过世的现实,有了一个叫“巴托比”名字的老板,有了给《文学蚀》的编者德兰写信的经历,种种,都是在否定中建立肯定,都是在不中书写是,而所有这一切却在隐形文本中完成了作者的另一种命名:“这些极端自我封闭的文学灵魂,竟一一来到这里与我对话,我想,或许这沙发便是家里最理想的、最适合让我和他们齐聚一堂的地方吧。”

于是,那个在纽约大道上遇到的塞林格,便成为“我”书写的塞林格,他从文本、作者的身份中走出,在三年前的公交车上和我相遇,相遇而取消了那个真实的塞林格,他成为了我笔下的塞林格:他在我和一个女人之间,然后给了那个女人一个吻,然后一起站起来下车,最初在我的脑海里闪现的是“他不是塞林格”,而后来我命名他就是塞林格,而且那个女人成为了塞林格的情人,并且也被命名叫“雪莉”——而其实这个在街上偶遇而被命名的故事,在真实的塞林格的小说《破碎故事之心》里也有叙述,小说中的情节,我遇到的情节,一种文本被重新改写,它就必然会出现原初文本之外的“我”,而我就变成了脱离第一文本,进入第二文本的那个人物,也就在“不”和“是”之间轻易完成了转换。

从隐秘文本到虚构文本,那个作者从消失到再生,或者才是文学“不”的迷宫里的自救,恩里克·比拉-马塔斯为新千年的文学提供了案例。神秘的托马斯·品钦为什么要让自己“分身”?当他说“那么,就要由你来决定哪一位才是真的了”的时候,是把自己放进了文本里;“妄想狂佩雷斯”为什么变异为萨拉马戈?作品已经被提前写完,即使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也是一种惩罚;那个署名叫B.特拉文的作者为什么从来不存在?“作者拒绝承认所有发生过的与正在发生的事,他根本上拒绝自己存在。”而正是他们在文本世界之外消失或匿名,他们才能在文本里成为真正的作者,而“我”在新千年到来之际,在文本里实验了一种消失的“复出”:“特拉文一生躲躲藏藏,我也决定要躲躲藏藏,明天,就连太阳也要将自己藏起来了。新千年之前最后一个日全蚀将在明日到来。”

文本中的瓦尔泽的小说《皮埃尔·梅纳尔学院》是不存在的,克莱芒·卡杜及其生平是假的,乔治·佩雷克的《永远看起来像件家具的作者自画像》是没有的,甚至“妄想狂佩雷斯”的作者鲁伊斯、马塞尔·马尼埃尔及其作品《香水地狱》、克拉拉·沃利采克及其作品《私密的灯光》也都是恩里克·比拉-马塔斯在文本里写出的虚构,是一个“不”的迷宫,而正是这众多的“不”,才能使得“是”成为可能,才能在作者意义上完成救赎,才能使写作越过文本成为自己,就像巴尔扎克在弥留之际向世人做的那个巴托比式的道别:Fais ce que dois,adv……——“无论发生什么,做你该做的。”

人鼠之间

编号:C54·2170417·1378
作者:【美】约翰·斯坦贝克 著
出版:南海出版公司
版本:2016年01月第1版
定价:
ISBN:9787532158690
页数:105页

莱尼身高两米,力气大得吓人,但心智像个孩子。乔治从小和他一起长大,是他唯一的朋友。乔治带着莱尼到处打零工糊口。莱尼单纯善良,可常常闯下大祸。莱尼每次闯祸,乔治就必须带着他逃亡,永无休止地流浪。乔治和莱尼有一个卑微的梦,希望有一天可以存够钱买一小块地。他们可以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种种菜,养鸡养猪,养莱尼最心爱的兔子。他们可以不必再流浪。当他们流浪到一座农场,这一次,永无休止的流浪终于到了尽头,梦想也到了尽头——乔治终于帮莱尼找到一个地方,在那里,莱尼永远不会再闯祸,永远不会再受伤害,永远不需要再逃亡……善良,同情,以及为生存而奋斗的勇气,变成最后的生存力量。


《人鼠之间》:有时候一个人别无选择

乔治继续讲下去:“咱们不一样。咱们是有未来的人。咱们还有彼此可以说话,互相关心。咱们不会因为没有地方可去就坐在酒吧里把钱赌个精光。其他那些人坐了牢,在号子里烂掉也没人在乎。咱们不一样。”

未来在哪里?在乔治的计划中?在下游的农场里?在工作每个月拿到的五十元钱里?或者在莱尼想要的兔子王国里?不一样的未来又是什么?是区别于只有一只手的坎迪出三百五十元合伙费的想象?是区别于“我不是南方黑鬼”的卡鲁克斯拒绝别人进入那间屋子的独立?或是区别于柯利老婆十五岁时要跟着剧团离开的演员梦?“每个人脑袋里都他妈装着那么一小片地。他妈的没一个人能实现。就像天堂一样。每个人都想要一小块地。”相同与不同,未来其实从来没有出现,不一样的未来是“人鼠之间”永远无法走出的那种死亡。

最后的最后,才是未来,才是不一样的未来,那把老式的鲁格手枪被拿了出来,它曾经射杀了坎迪那只又老又丑的狗,它被柯利用来寻找莱尼并且命令朝他的肚子上开枪,是的,枪口就指向未来,向前的未来,未知的未来,以及死亡的未来。而在未来到达之前,乔治再次说到了那一小块地,再次想起了莱尼想要的兔子,再次感觉到和别人不一样,当他颤抖的手又垂下去,他的未来就像枪口的方向,指向了自己站立的那块土地,“没问题,现在就去。我一定可以。我们一定可以。”他说可以走向未来的是“我”,然后是“我们”——我和我们,是一体的,是同向的,是有未来的大家,但是指向地面的枪口其实看不见开阔的世界,看不见活着的我们,更看不见有兔子的未来。

是因为有东西挡住了枪口的方向,“他看着莱尼的后脑勺,看着脊椎和头骨交汇的那个地方。”一个人的脑袋,一个不够聪明的脑袋,一个开玩笑说是小时候被马踢过的脑袋,一个总是朝着乔治所说的未来看见兔子的脑袋,所以要有未来,必须把这个脑袋移向别处,用一把枪的枪口去除遮挡物,“乔治抬起枪牢牢握紧,把枪口凑到莱尼的后脑勺前。他的手在剧烈地颤抖,但他的脸色坚定,手也逐渐稳定下来。他扣动扳机。”枪声在群山间荡开,似乎用声音抵达了未来,莱尼向前倒在沙滩上,倒在了自己再也看不见的未来,未来已远,未来未知,“结束了,上帝。”

未来是死去的未来,是上帝不再的未来,而在莱尼倒下之前,乔治似乎对着农场里的人说过:“哈,我骗他的。幸亏不是。我要真有你这么个亲戚,干脆开枪毙了自己算了。”那时候他带着一起逃跑的莱尼来到了河流下游的农场,在柯利的父亲那里赚钱,那时候他就是这样和莱尼说到了和别人不一样的未来,说起了那一小块的地,那时候,乔治又以否定的方式把不聪明的莱尼放在了一边,也是在那时候,他说到了开枪,说到了死亡,只不过“干脆开枪毙了自己算了”的预言里却是对于不聪明的脑袋的一次否定,也是对于和莱尼成为“我们”的无奈。

“他是……我们是表兄弟。我答应他妈妈要照顾他。小时候脑袋被马踢了。这家伙没什么问题,就是不怎么聪明。但你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这是乔治对于莱尼的定义,当农场里的人打听两个人的关系时,乔治拆解了“我们”——一边是他,一边是我,所以那时候的死亡只是我的死亡,而这种我的死亡却把他的愚笨推向了另一边。我和我们,是两种语境下的人称代词,所以当一切可以被分离,所谓的“咱们的未来”也变成了一个脆弱的词语。

从威德那边逃出来,穿过树林,沿着河流去往农场,甚至在农场里开始干活,都是“我们”在一起的生活,所以那个时候的未来也是不可分的,“行。将来某一天——咱们会把挣的钱凑起来,买座小房子,几亩地,一头牛,几头猪,然后——”这是乔治为莱尼构筑的一个未来,一小块地,几头猪和牛,小房子,这的确是一种理想,是对于奔波而苦累的现实的一种超越,也是乔治内心真正想要的未来。而对于农场的每一个人来说,心里都有着那样一小块地,只有一只手的坎迪在农场里扫地,每个月只有两百五十元的收入,但是他听说了乔治的未来之后,也成了“我们”的一员:“假如我跟你们合伙。我能出三百五十元。我干不了什么活,但我能煮饭,喂鸡,给花园翻翻地。怎么样?”而总是被柯利骂成黑鬼的卡鲁克斯,也想到了自己的未来,管马厩的他和别人保持着距离,脊椎弯了的他却需要一种挺立的姿势,“我不太想让你们在这儿待着了。黑人也该有拒绝的权利。”拒绝不是让自己孤立,而是让自己成为自己的主人,“哈,告诉你吧,我觉得你们所有人都很臭。”当所有人都一样都不该歧视的时候,是不是也会成为“我们”?

还有被农场里的人说成是婊子和荡妇的柯利老婆,在某种程度上,她是在这些底层的工人之外的,甚至她也和柯利一样是权力体系的符号,就像乔治对莱尼的警告:“反正你离她远点。她要不是个老鼠夹子,这个世界上就没人是了。让柯利自己对付她去,他可是自愿上钩的。手套里涂满士林。”而且作为唯一的女人,她也是某种欲望的象征,柯利娶了她是一种欲望的满足,被柯利怀疑和骡夫斯林姆在谷仓里,也无非是欲望的释放,“我看见她冲斯林姆拋媚眼了。斯林姆是个挺有本事的骡夫,可好了。斯林姆用不着穿什么高跟靴就能带好收粮队。我看见柯利的老婆冲斯林姆抛媚眼了。柯利没发现。我还见过她冲卡尔拋媚眼。”权力和欲望加在她身上,其实是农场里的那些底层人的自我保护,他们自动形成了对立,也自动让她远离“我们”。而其实,柯利老婆和柯利彼此寻找却始终寻不到的尴尬,却在证明她的生存困境,她不在权力体系里,也不是欲望的符号,恰恰相反,她有自己的梦想,15岁就遇到了马戏团,想要跟着他们做一名演员,“我要是去了,就不会像这样活着了,跟你打赌。”十五岁没有开启她的未来,相反却让她在被排挤,被误解,甚至在道德绑架中成为一个可悲的符号。

约翰·斯坦贝克:人鼠之间,最后的未来就是死亡

但是,柯利老婆为什么会把自己十五岁的经历讲给莱尼听?为什么要对他说出自己的心里话,甚至为什么要满足莱尼摸她头发的想法?“我很孤独,你可以跟别人聊天,但我根本没人说话,除了柯利。不然他就会生气。你喜欢没人可以说话的感觉吗?”那时候她不是婊子,不是荡妇,甚至不是柯利的老婆,而是一个具体的人,一个有着真切渴望的人,一个说着真心话的人,而她对莱尼这样说,是因为在莱尼的身上她看见了人的纯真。所以柯利的老婆需要的是打开内心的世界,寻找一个真实的自己,而只有在真实的自己出现时,那个未来才是可期的,才是不一样的,才是弥补现实的一种渴望。所以她也是“我们”的一员,用向上和向前的目光构建属于自己、也属于这个群体的未来。

但是莱尼,是不是真的如乔治所说,是永远不离开的“我们”?当威德那边被人追捕的时候,乔治带着他逃离,当他们进入农场的时候,乔治和他一起工作,当遇到误解的时候,乔治安慰他,所以他们是在一起的“我们”,是构想了未来的“我们”。但是长着不聪明的脑袋,这个我们却也是脆弱的,乔治也会骂他,也会指责他,甚至也会离开他去镇上的妓院里,当出现问题的时候,他也告诉他逃离的办法:“你就藏起来,等着我去找你。别让任何人看见你。藏到河边的树林里。你重复一遍。”而对于乔治和莱尼来说,那个有着不一样未来的“我们”之所以脆弱,不是因为莱尼不是自己的兄弟,而是作为一个不够聪明的人,莱尼的世界里只存在着一种未来:用手可以摸到的未来。

在威德的时候,他看见一个穿红裙子的姑娘,然后像就想摸摸看,所以伸手去摸那条红裙子,吓到了姑娘,在姑娘的尖叫声中,莱尼也被吓着了,“他就紧抓着裙子不放,因为他脑袋里想不到别的。”摸裙子是因为他喜欢裙子,而当姑娘以为是要非礼她的时候,在尖叫声莱尼越是不肯放手,在他看来,摸着喜爱的东西就是一种生活,而这样的生活是和道德、法律,甚至权力所不不容的。很明显,莱尼的世界里淳朴的,散发着原始的欲望,他从来不去关心人们的规则,他从不理喻别人的权力,而被这种原始欲望带着,就能通向他唯一的未来。所以在去往农场的路上,他会捡起那只死去的老鼠,在摸老鼠的时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他告诉乔治未来要养兔子,他想摸摸兔子;当他看见漂亮的柯利老婆的时候,终于也伸出手摸她的头发。

原始的欲望,不聪明的脑袋,这是一对矛盾,当理智被全部的欲望所控制,莱尼无疑是一种疯子的存在,这种疯子的存在一方面可以利用自己的原始力量来反抗像柯利那样的权力体系,柯利是农场老板的儿子,学过拳击的他总是对每个工人颐指气使,就是在这样的欺压下,被柯利的拳头击中的莱尼终于爆发了他的原始力量,“莱尼还是继续死抓着那只拳头不放。”结果柯利的手被压碎了,一种权力被摧毁,这是莱尼作为原始力量的代表所做的反抗。但是在没有理智的莱尼身上,原始力量最终造成了悲剧,他用手摸柯利老婆的头发,而头发被摸的时候终于弄乱了,一样是尖叫,一样是被吓着的莱尼,也一样是紧抓着不放,他摸她的头发,他抓住她的身体,他摇晃着她的头,“她的身体像鱼一样来回抽动。然后她一动不动,因为莱尼扭断了她的脖子。”

“这个瞬间远远超越了单纯的一瞬间。”对于莱尼来说,是单纯的摸,是单纯的喜欢,而对于柯利老婆来说,也是单纯的被摸,单纯的叫喊,但是单纯之于单纯,却是原始的力量和真诚的交流不可调和的矛盾,“她看上去美丽而单纯,面容甜美而年轻。涂了腮红的脸颊和鲜红的嘴唇让她显得生机勃勃,仿佛她只是暂时进入浅眠。她的双唇微启,小香肠一样的卷发在草堆上披散开来。”死去的她就像莱尼第一眼对她的评价一样,“她很漂亮。”但是当漂亮变成死亡,意味着“我们”的解体,意味着未来的消失,意味着人鼠之间不可跨越的阻碍。

莱尼躲到了树林里,一个人的逃亡,再没有乔治在一起,也再没有未来可以看见,在他的世界里还是那些美好,还是那些兔子,还是那些原始的东西,“我知道,克莱拉姨妈,太太。我这就去山里找个山洞住着,再也不给乔治添麻烦了。”即使幻想中看见的克莱拉姨妈和巨大的兔子在嘲讽他,但是他还是等到了乔治,还是听到了乔治说到了未来,“我们会拥有一小片地。”一小块地,牛有羊的地,有房子的地,有兔子的地,甚至是和别人的未来不一样的地,其实都是一种看不见的想象,都是藏在单纯是世界里的欲望。

人和鼠之间有着无法跨越的距离,现实和梦想之间有着无法消弭的矛盾,现在和未来之间有着隔绝一切的障碍,当然,所谓的底层生活和权力统治,也从来不呈现“我们”的状态,理智和情感,也再无“咱们”可以述说,就像斯林姆所说:“有时候一个人别无选择。”现实压迫而来,死亡无从选择,我们只是一种假象,未来只是一个梦境,“结束了,上帝。”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也不管是不聪明的人还是有着理想的人,所有人,永远不会有救赎。

迷宫中的将军

编号:C65·2170417·1377
作者:【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著
出版:南海出版公司
版本:2014年11月第1版
定价:
ISBN:9787544274371
页数:238页

“写玻利瓦尔是一项文学事业,对此我投入了所有的文献知识、技术知识和智力知识。《迷宫中的将军》具有超过我其他任何作品的重要性。它表明我写的全部内容都符合一种地理现实和历史现实。”就如其中的写作手法一样,没有了魔幻,以直接而准确的叙述介入到历史中,变成了一种关于1830年历史的知识。南美解放者玻利瓦尔在生命最后的14天,沿着马格达莱纳河走向自己一生幻影般的旅程:在被疾病困扰、心灰意冷和种种超出了他的控制的不利条件下,重访了河岸边的城市,重走了见证他起伏辉煌的战绩的河流,这趟旅程满载着他曾经的抱负、他曾经的同路人以及遭受的背叛,奔赴大西洋——迷宫中的将军“首次出场”,却是在奔向一种死亡……


《迷宫中的将军》:我不想听到行刑的枪声

“这场自相残杀的战争唯一真正的原因就在于此,”将军说,“最悲哀的是,人们自以为是在改天换地,其实是在长期延续西班牙最落后的思想。”

一八三〇年七月二十四日,波帕山麓的那所房子里,当五点钟的钟声敲响的时候,总管何塞·帕拉西奥斯告诉将军:“殉道的童贞女圣克里斯蒂娜日。”将军睁开眼睛,说了一句话:“四十七岁了,妈的,我还活着!”活着就是不死,就是战斗,就是激情,就是将军之为将军的存在——仿佛是第一次唤醒了他,就像二十年前他跨上战马,佩戴那把象征自由、主权、独立的宝剑,率领那些渴望独立的士兵,翻山越岭,冲入西班牙殖民者的阵营。

是的,二十年来,他四次横渡大西洋,骑马踏遍他比任何人都解放得多的山川,二十年来,他从西班牙统治者下解放了五倍于欧洲面积的土地,二十年来,他身兼玻利维亚总统、哥伦比亚总统、秘鲁独裁者三重职位。当一八三〇年七月二十七号五点钟的钟声敲响的时候,四十七岁的活着状态对于将军来说,是一种关于独立、权力的延续,还是像波帕的雨夜一样,在潮湿的世界里归于沉寂?西蒙·何塞·安东尼奥·德拉桑蒂西马·特立尼达·玻利瓦尔-帕拉西奥斯,这是一个被南美历史永远载入史册的名字,它是自由的团结的象征,它是主权和独立的符号,当二十年的历史重新被唤醒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将军,而是变成了“我们”。

六月十六日,国家议会授予他终身年金,他在给莫斯克拉总统的正式信件里,模仿帝王用讽刺的语气第一次使用了第一人称复数:“我们有钱了。”六月二十二日,他收到了出国护照,高举起来挥舞着说:“我们自由了。”两天后,当他迷迷糊糊从睡梦中醒来,在吊床上睁开眼睛的第一句话是:“我们真伤心。”有钱的我们,自由的我们,伤心的我们,将军似乎已经不再是一个将军,不再是二十年来的那个“我”,而这种以第一人称复数代替单数的改变,也把“我还活着”的惊喜变成了“我们还活着”的状态。

我们活着,就是一种集体的存在,就是一种复数的力量,即使厄运降临,即使病魔产生,即使时日无多,将军还是像二十年前一样,向着世界的“我们”召唤:“中尉军阶以上的人,凡是想去委内瑞拉打仗的,都可以报名。”打仗是为了解放,打仗是为了独立,打仗是为了生存,当第二天早晨波帕山麓的房子变成了撤空的军营,所有人都变成了“我们”,而将军也成为“我们”的一个:“将军满怀希望地期待一场新的战争使昔日的荣誉重放光彩。”

这是将军的另一次命名,曾经他作为英雄被推上了权力的王座,他是别人的将军,他是历史的将军,而现在,他在四十七岁的钟声敲响的时候,在被重新唤醒为“活着”的状态中,在看见了复数的“我们”血脉贲张的时候,他的自我命名仿佛开始了新的传奇,“现在他已经不是失败引退、出国流亡的模样,而是一个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将军。”二十年前的功勋已经翻过了一页,二十年后的历史似乎正在开启,而这开启的历史里,却沾满了鲜血,充满了权力,散发着恶臭。就在六月四日,将军最好的朋友,也是自己辞职之后最理想的继承者苏克雷元帅,和家人一起经过昏暗的贝鲁埃科斯地区时,遭到伏击,他被人打冷枪从背后暗杀;在离开最高统治的权力王座后,他听到了曾经庇护过策划暗杀行动的桑坦德再一次制造了暗杀事件,甚至想伦敦借款纵容朋友贪污腐败;九月五日,拉斐尔·乌达内塔将军发动了哥伦比亚的第一次政变,华金·莫斯拉克总统和凯塞多副总统成了孤家寡人,继而离职出走,暗杀、腐败、政变,当这些词语组成了独立后的国家标签,对于将军来说,二十年来的努力都变成了一场空,在自相残杀中,所有的改变都走向了被统治的老路,所有的奋斗都回到了被奴役的起点,“最悲哀的是,人们自以为是在改天换地,其实是在长期延续西班牙最落后的思想。”

所以,在“像臭鱼一样让人恶心”的世界里,他要重新变成将军,他要投入新的战争,他要重塑昔日的辉煌,反对制宪议会授予他的职权,拒绝拉斐尔·乌达内塔将军让他回去的邀请,作为重新回到“我们”中的将军,他需要剥夺派斯将军对委内瑞拉的控制,他需要从库库塔发起大规模进攻,他需要在自己四十七岁生日开始一种“活着”的状态,但是,二十年的战斗已经过去了,昔日的辉煌已经不再,即使自由和团结、主权和独立就在自己眼前,对于将军来说,“我还活着”已经是奄奄一息之后的回光返照,就像那个英国外交官在给政府的报告中说的那样:“他的时间所剩无几,连到坟墓都很勉强。”

一切已经结束了,而一切的结束早已经被注定了,不是别人的预言,是自己看见了末日,当他第一次发表总统演说的时候,他就说过:“我获得和平的第一天也就是我执政的最后之日。”而在一八二三年写给桑坦德的信中说:“仿佛魔鬼主宰了我一生的际遇。”在争取民族独立的战争中他看到了魔鬼,在站上权力王座的时候,他看到了自己的落幕,这是一种必然的循环?那次他对苏克雷说:“总而言之,我们双手创造的一切,正遭到别人的践踏。”而懂得他的苏克雷说:“那是命运的嘲弄,我们似乎把独立的理想播种得太深,如今人们互相都在搞独立。”从西班牙殖民者的手中夺得五倍于欧洲的土地,这是独立战争的胜利,但是胜利并不仅仅是坐上权力的顶点,并不只是被授予英雄,并不只是成为一种象征,当那支卫戍部队要求补发三个月的欠饷,游行变成了哗变,当以自由派的名义清除异己的时候,权力制造了分裂,当议会开始新的选举,制度变成了摆设,而这一切无疑又走回到了曾经西班牙统治时期,无疑将所有的战果都变成了个人的私利。

一八二六年二月八日在利马举行的招待会上,将军祝酒时说的话还历历在目:“在秘鲁辽阔的土地上,如今一个西班牙殖民者都不剩了。”那一天美洲迎来了独立,而对于将军来说,他的更大目标是把美洲变为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庞大、最不平凡、最强盛的国家联盟。只是这仿佛是一个梦,就像他自己,当他身兼玻利维亚总统、哥伦比亚总统、秘鲁独裁者三重职位的时候,他其实早已经脱离了“我们”的世界,而成为那个被推上巅峰的“我”,高高在上,却又孤寂无比。所以将军看见了主宰自己一生的魔鬼,看见了胜利旗帜下的末日,他在吃肉汤时说:“任何议会都救不了共和国。”他在临睡前说:“我明天就离开这个国家。”

辞去总统的权力,离开统治的位置,对于四十六岁的将军来说,这是自我否定时代的开始,“刚过去的七月,他满了四十六岁,但那鬈曲粗硬的加勒比人头发已经花白,骨骼由于未老先衰变了形,他显得如此衰弱,仿佛熬不到明年七月。”他变成了一个人,即使有总观,有部队,有看守,但是对于将军来说,他只是一个孤独的人,而在这孤独的世界里,他看到的一切都变成了否定的现实。当他听说华金成为新的总统的时候,他发出的疑问是:“难道我一票没有?”当谈到君主制的时候,他的回答是:“我的额头永远不会被皇冠玷污。”当他听说总统软弱、副总统是个机会主义者,而被别人推举为最合适的人时,他却说:“我已经不存在了。”当他回想是三年前皮亚尔将军在安戈斯图拉被枪决的情境时,他说:“我不想听到行刑的枪声。”

一票没有的选举,不被皇冠玷污的额头,不存在的自己,不想听到行刑的枪声,这些否定句构成了将军对权力的排斥,也像是在回应总统就职时的那句谶言:“我获得和平的第一天也就是我执政的最后之日。”而实际上,这些否定仍是一个将军的否定,也就是说,他的离开在某种程度上更加凸显了他内心隐藏的权力影子,议会、总统、枪声、国家,如何能绕过将军,绕过二十年的独立战争,绕过越演越烈的权利斗争?所以辞去总统权责,离开首都,前往欧洲,在将军的内心来说,却依然无法忘记那些争斗,那些暗杀,那些权力,甚至当他成为一个权力的牺牲品而被暴民称作是“独夫”的时候,一种权力体制依然无法从他否定的状态下彻底消失。

而在离开的那条路上,看见的,想起的,也都是和二十年来的独立斗争有关,和英雄主义的自己有关,和革命、胜利的荣誉有关,在破败不堪的翁达城,他会想起得势的最初几年,在盛大宴会上和客人们一醉方休,那个豪华时期使用的刻有他姓名第—个字母的专用餐具保存了下来;在“上帝之乡”蒙博克斯,当群众涌进康塞普西翁教堂参加感恩意识的时候,他会想到曾经辉煌时的种种仪式,人们跪倒在他的脚下,高喊着他的名字;在卡塔赫纳,当将军坐在破旧的四轮马车上的时候,他想起了一八一三年八月胜利开进加拉加斯时的情境,“那次他头戴桂冠,坐着一辆由城里最漂亮的六个姑娘拉的敞篷彩车,在热泪盈眶的人群中间缓缓通过,正是在那天人们给了他一个光荣不朽的称号:解放者。”英雄、解放者、总统,这些荣誉刻写在每一个城市的记忆中,而这些记忆也组成了将军无可逃避的权力影子,当政局发生改变,对于将军来说,无非是那些权力影子的扭曲,“毁掉我光荣的不是敌人的背信弃义,而是朋友的卖力。是他们使我陷入奥卡尼亚国民议会的灾难,卷进了君主制的麻烦事,他们先是怂恿我争取重新当选,后来又用同样的理由劝我辞职,现在又把我困在这个国家,一筹莫展。”

又回到了“我”的时代,在孤寂和疾病的折磨中,将军似乎第一次想要一个真正的自己,真正的“我”,不管是从独立战争的“我们”状态,还是从权力争夺的“我们”状态中走出,都将可能是一次真正抵达内心的努力。而在离开的途中,在将军世界里出现的那些女人,似乎在某种意义上完成了一个独立的“我”的命名。“我很爱你,如果你现在比以前更理智,我会更爱你。”这是陪伴了他八年的曼努埃拉·萨恩斯对将军说的话,“她是将军丧偶二十七年来长期保持爱情关系的最后一个女人,也是将军的心腹、文件保管员和最富激情的朗读者,并且是他的参谋部成员,有上校军衔。”他们可以在不关门,不脱衣服,也不睡着的床上,可以读十遍卢梭的那部《爱弥儿》,甚至在将军陷入困境的时候,曼努埃拉扮演了国内第—个玻利瓦尔分子的角色,“她单枪匹马发动了一场反对政府的宣传战。”八年炽热的感情,十遍渴望自由的书籍,以及一生奉献给独立的追求,她成为将军生命中最动人的风景,而她之存在,在爱情的意义上拯救了将军的灵魂。

而对于将军这一生来说,女人的出现,或者如路易莎那样,在满足之后给了她自由身;或者如米兰达一样,她在自己编织的柔情中获得了将军队丈夫的赦免;或者如马格达莱纳河边的那个女仆,让她有了被宠幸的时光;或者如带进禁止妇女人内的斗鸡场的卡米尔,是女性的一次解放;或者如波帕山麓的房子里的那个天使般的少女,头上隐隐发光的萤火虫装饰是幻化的美……女人世界里的肉体、欲望和美,在将军的世界里,早已不是如曼努埃拉的那种爱情,“他迫切需要情爱的时候,不顾一切地把她们弄到手。一旦满足之后,他只限于在幻想中继续怀念她们,在远方给她们写热情冲动的信,捎去贵重的礼物表明没有遗忘她们,但从不让自己的生活受到丝毫牵连,他的感情与其说是爱,还不如说是虚荣。”

也是男性欲望的表达,而这种欲望即使在将军离死亡越来越迫近的时光里,也无法逃脱男权的影子。所以将军寻找的自我,永远无法脱离“我们”而成为自己的一部分,永远无法在否定的语句中看见“我”,这或者是最宿命的悲哀。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这边的海岸到另一边的海岸,从听说的这一场政变到另一场政变,从记忆中的女人到眼前的女人,“整个国家已经四分五裂,内战的幽灵在她的废墟上肆虐,在逆境面前知难而退是将军最厌恶的事。”而在四分五裂的国家面前,他最后做出的作战计划,多少也只是自我安慰,那个“我们”永远不再,那个“我”早已走向了死亡。

当十二月份的天空变得浑浊,当“世界的命运有赖于里奥阿查”的战略走向失败,已经四十七岁的将军终于看见了自己,“是圣马特奥的气味。”这里是他乡愁的中心,三岁失怙,九岁失恃,二十岁丧偶,当将军成为将军叱咤风云的时候,这里的一切其实保存在古老的记忆中,但是,“他一生中几乎每晚都梦见圣马特奥的房屋,有时梦见他的父亲、母亲和每一个兄弟姐妹,但从没有梦见过妻子,因为他强忍悲痛把她埋葬在遗忘深处,才能没有她而继续活下去。”父母、兄弟、妻子、故乡,以及糖厂的味道,这些东西才是属于他自己的,“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更接近自己的家。”而现在,从二十年的战斗中回家,从权力的世界里回家,从被折磨的痛苦岁月中回家,才敞开了那个叫做我的世界,而他在看见我的时候,第一次抛弃了否定句式,在写给一个朋友的信中,他说:“我至多再能活两个月。”

再活两个月,不是“妈的,我还活着!”的惊喜,不是“我已经不存在”的否定,不是“他的时间所剩无几”的悲哀,但是在这一种回家的喜悦中,“至多再能活两个月”何尝不是自我的预言?当生的时间只剩下两个月,必然的终点就是死亡,两个月的生命就是两个月之后的终结,而这也是他一生中第一次提到死亡。但是死亡来到,对于将军来说,却又是坦然的,因为他已经回家,回到了没有纷争、没有战斗,没有权力争夺的家,回到了没有皇冠、没有宝剑,没有总统职位的家,“我不想听到行刑的枪声”,世界其实安静如刚出生时的样子:“于是他叉起手臂搁在胸前,开始听到榨糖厂的奴隶们在下午六点钟唱的圣母颂,看到窗外天上那颗无缘再见的明亮的金星,终年不化的山顶积雪,爬藤新枝上的黄色钟形花,第二天星期六由于举哀紧闭门窗,不能看到它吐放了,还有那永远不会重复的生命的最后光芒。”

礼拜二午睡时刻

编号:C65·2170417·1376
作者:【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著
出版:南海出版公司
版本:2015年03月第1版
定价:
ISBN:9787544275606
页数:168页

“《礼拜二午睡时刻》入选中国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格兰德大妈的葬礼》收入美国大学文学课本。”写在腰封里的话把“不容错过的马尔克斯经典小说”带向了教科书的境遇,这是一种褒奖,还是一种贬低?作为马尔克斯首部短篇小说集,收入其中的《格兰德大妈的葬礼》似乎才有限接近其之后成熟的“魔幻现实主义”的标签,希望“把现实翻转过来,让读者看到另一面的情形”的努力使马尔克斯开始在写实和魔幻中搭建了创作的桥梁。《礼拜二午睡时刻》共收录8篇经典短篇小说,包括《礼拜二午睡时刻》《平常的一天》《咱们镇上没有小偷》《巴尔塔萨午后奇遇》《蒙铁尔的寡妇》《周六后的一天》《纸做的玫瑰花》和《格兰德大妈的葬礼》。


《礼拜二午睡时刻》:上帝的意志难以捉摸

小伙子想起了妈妈说过的一句话:“所有小镇的所有街道不是通往教堂,就是通往公墓。”
——《周六后的一天》

为什么是两条路?为什么是必须的两条路?“不是……而是”的选择,其实根本不指明一个方向,当所有的小镇,当所有的街道都在没有选择中进行选择的时候,可能性意味着不可能,教堂意味着救赎,公墓意味着死亡,救赎是信仰意义上的皈依,死亡是肉体意义上的寂灭,却最后在殊途同归中无法接近一个上帝,那时候所有的小镇都沉睡了,所有的街道都关闭了,所有的救赎都没有了意义,而所有的死亡却都指向唯一的死亡,那神父在“才躺下五分钟”的午睡中醒来时说:“上帝的意志是难以捉摸的。”

就像一本书,当打开了所有的页面,当读完了所有的句子,当走向了所有的可能,即使听到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在1962年发出的诡异叹息声,看到了马孔多格兰德大妈隆重的葬礼仪式,也发现了“哺育全体族人,垂死时仍然是个无儿无女的老处女”的封闭时代,但是1962年的上帝不指向可以选择的方向,所有的东西最后都以合拢的方式完成一种结局,那个孩子,那个母亲,被搁置在陌生的小镇,在星期二午睡时刻,无助而无力地在一个封面的故事里,再也无法看见孩子的面容,再也无法发现救赎的力量,他们死去,遗忘了一个星期最后可以离开的时间。

是的,从1962年过来,时间是唯一可能逃离的出口,时间的礼拜一,没有正式学位的牙医堂奥雷略·埃斯科瓦尔打开了诊所的大门,或者小镇的台球厅老板堂罗克重新营业,像是殡仪馆的台球厅上写着一句话“本室无球,暂停打台球”;时间的礼拜二,穿着褴褛的丧服女人和小女孩来到了大家都午睡的小镇;时间的礼拜三,镇上最有钱有势的何塞·蒙铁尔死在了他的吊床上,或者在格兰德大妈的葬礼之后,清洁工从丢下的垃圾开始,“清扫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时间的礼拜四,那个年轻人离开从学校里搬离出来的母亲,坐火车去往小镇的教堂;时间的礼拜五,发现假袖子还没有干的米娜错过了去教堂做弥撒以及领圣餐;时间的礼拜六,主持祭坛圣礼的安东尼奥·伊萨贝尔神父看见一只奄奄一息的小鸟跌落在他的脚边,或者小镇上的人不再给“不肯说出把球放在哪儿了”的黑人提供食物;时间的礼拜天,妻子安娜不肯借钱给达马索买台球,空虚而漫长的一天变开始了。

从时间的礼拜一到时间的礼拜天,七天都可能打开不同的入口,开门做生意,开门进城,开门去往公墓,开门清扫垃圾,开门去做弥撒,开门救助受伤的小鸟,但是不同的入口却通向唯一的出口,否定的出口,错失的出口,死亡的出口,以及午睡的出口,当所有的入口通向唯一的入口,当所有的可能通向唯一的不可能,上帝又在哪里?一个七天的轮回,一种七天的仪式,时间不是编织新的机会,在“上帝的意志是难以捉摸”的无措中,魔鬼便制造了“不是……就是”的选择。

九十四岁,是神父安东尼奥·伊萨贝尔的时间,他在自己的时间里,很肯定地说曾经三次亲眼看见了魔鬼。但是当九十四岁之后,三次看见的魔鬼却变成了三只死鸟,落在脚边,落在街道上,落在小镇的生活里,“那是在礼拜五夜间,他本来睡得就不踏实,突然被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熏醒了。是噩梦,还是魔鬼撒旦用一种新颖独特的手法在打搅他的清梦?”神父第一个闻到死鸟的臭味,对于这个礼拜五来说,他其实看见了和上帝无关的死亡。镇上的纱窗都破了,而原因是那些小鸟,它们撞破了纱窗,然后跌死在屋子里。纱窗被撞破了,是意味着秩序的死亡,而小鸟发出臭味,却是自己的死亡。

在死亡面前,神父安东尼奥·伊萨贝尔却想到了上帝的意志,时间的礼拜六,“从天上开始掉死鸟起九天之后”,神父在路过寡妇雷薇卡太太家门口的时候,看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鸟跌落在他脚边。这次不是秩序的死亡,也不是自己的死亡,而是从天上掉下来未完成的死亡,奄奄一息的小鸟还有生命,所以神父希望救活这只小鸟,而且想通过雷薇卡太太来完成这次救护,在他看来,雷薇卡太太自从上校的弟弟在屋子里死在抢下之后,她已经远离了上帝,一年只做一次忏悔,就像那只奄奄一息的小鸟一样,需要接近上帝的救赎。但是那只小鸟在雷薇卡太太手上,却不是抵达活着的命运,而是以另一种方式提前进入了死亡,雷薇卡太太厌恶地掐住小鸟,往瓢底下一扔,对神父说:“要不是撞坏我的纱窗,这跟我有什么相干。”

被撞坏的纱窗是秩序的死亡,把小鸟提前进入死亡,甚至不是它自己制造了死亡,雷薇卡太太在神父面前这样做的时候,她是不是神父又一次看见的魔鬼?一种死不同往教堂,甚至也不通往公墓,它只在上帝即将到来的时候通往每一个时间的坟墓,雷薇卡太太像一个魔鬼,认为自己是一具死尸的神父呢?“三加三等于六,一个礼拜就碰到半打。”神父在重新审视死亡的时间时,发现了死亡之后的上帝,“心中突然一亮,意识到一生中伟大的一天终于来到了”,因为,他从《启示录》上看到那句话说,当魔鬼出现的时候,他便是那个被选中的上帝的使者。死亡之后的救赎,魔鬼之后的使者,九十四岁成为一具死尸之后的复活,当那个为母亲搬离“退休”的年轻人来到城里的时候,神父第一次找到了自己的使命,而这个使命就是发现死鸟背后的原因,发现魔鬼行走的轨迹,“这回说是看见了流浪的犹太人。”在讲坛上发疯的神父用这样一种方式定义了真正的恶,用大布包来敛钱,目的是驱逐流浪的犹太人,“敛完钱,把钱交给那个最早到这儿来的小伙子。就说神父叫他去买一顶新帽子。”

这就是“周六后的一天”,礼拜六之后是礼拜天,上帝有着另外的意志,但是当掐死奄奄一息小鸟的寡妇雷薇卡太太、撞破无数纱窗的无数小鸟、发疯的九十四岁神父,一起出现在礼拜天的时候,所有的小镇,所有的街道,在这所有的时间里,都通向了死亡,在秩序之死,小鸟之死之外,又多了一种信仰之死,而在礼拜天上演的死亡里,是不是上帝一直在午睡?“不是通往教堂,就是通往公墓”,当上帝沉睡在“周六后的一天”,那么不妨在上帝难以捉摸的意志之外,可能性地走出一条可以选择的道路,从设想开始,从《启示录》的引语开始,从奄奄一息的小鸟开始,那条路就这样通向了公墓,一种和肉体有关的死亡。

肉体的死亡,是那个叫森特诺·阿亚拉的人,时间的礼拜一,凌晨三点,当那个还是叫寡妇雷薇卡太太的人拿起那支老式左轮手枪的时候,她会认为一个魔鬼来到了面前,“她不是凭门锁的响声来辨认方向的,二十八年的独身生活在她身上激发的恐惧感使她不但能够想象出门在哪里,而且能够准确地知道门锁的高度。”于是有人中枪了,于是有人死去了,那只是一个深夜行窃的小偷,寡妇无非是用枪来惩治一种恶,但是当“星期二的午睡时刻”,森特诺·阿亚拉的母亲和女儿一起来到这个小镇的时候,那个在礼拜一死去的小偷是不是走向了那条通往公墓的路?“借用一下公墓的钥匙。”女人想要打开通往公墓的路,但是,在这个小镇,在礼拜二,所有的人困乏得睡午觉去了,甚至连神父也不例外。但是才躺下五分钟的神父终于还是办理了手续,当他面前是一个母亲的时候,他的脸唰地一下子红了,因为他知道,其实通往公墓的那条路在午睡的小镇上,早就已经关闭了。

因为,“人们都知道了。”一个小偷,一个深夜行窃的小偷,一个被抢打死的小偷,死亡之后从来不通向教堂,但是最后在午睡的小镇上,连通往公墓的路都没有了,就像那只奄奄一息的小鸟,在被命名为魔鬼之后,必然是像雷薇卡太太死掐而毁灭的命运。一样是小偷,自己就住在镇里的达马索潜入了那个台球厅,当他发现没有东西可以盗窃的时候,拿走了里面的三个台球,头一次行窃,没有被发现,还能拿回三个台球,这无论如何也是一次“战果”,但是当他把自己命名为小偷的时候,其实已经走上了通向公墓的那条路,镇上和警察开始讨论谁是小偷,那个无辜的黑人被当成了嫌犯,镇长鞭打他,不给他饭吃,“黑人没穿衬衫,他下唇裂开,一边的眉毛肿着,像个拳击手。”而看见了这一切的达马索陷入在一种无法退出的困境中,黑人是无辜的,却遭受了毒打,而自己是小偷,却已经无法回头——只拿了三个台球,台球厅老板堂罗克却说,抽屉里的二百比索的钱也不见了。终于,当那个夜晚,达马索像第一次行窃那样走进台球厅准备把台球放回去的时候,他被抓住了,连同三个台球和找不到的二百比索都成为了对他的指控,“有二百比索。现在你得受点儿皮肉之苦了。倒不光因为你是个小偷,更因为你是个笨蛋。”

不光是皮肉之苦,一个带着忏悔意识的小偷终于被送上了通往公墓的那条路,“咱们镇上没有小偷”,但是却有无法根除的恶,在这种恶的世界里,死亡就是“以为他死了”。一直靠做黄鹂的鸟笼生活的巴尔塔萨做出了最漂亮的一个鸟笼,那次是镇上富人切佩·蒙铁尔的儿子佩佩让他做的,在他拒绝邻居购买这只鸟笼之后,送到了切佩·蒙铁尔的家里,“他身穿白色衣服,刚刚刮过脸,一副毕恭毕敬的神态,穷人来到富人家里都是这样。”何塞·蒙铁尔看到了鸟笼,却认为儿子没有跟他商量就擅自做出了扎鸟笼的决定,巴尔塔萨却告诉他,这只鸟笼是送给佩佩的,“没想过收钱。”付出的劳动,明明可以收六十比索的钱,却最后变成了赠品,在巴尔塔萨的世界里,这或许也是对于权力的谄媚,而可悲的不是白送了鸟笼,反而在众人面前说拿到了五十比索,“从切佩·蒙铁尔那儿拿到这么多钱的,你是头一个。可得庆祝一番。”

这是谎言带来的盛宴,这是自我欺骗构筑的美好,而巴尔塔萨甚至从来没有觉得是一种虚伪,反而变成了虚荣,在喝酒庆祝的迷失中,“巴尔塔萨大谈他要扎出上千个价值六十比索的笼子的庞大计划,然后,再扎出一百万个笼子,凑足六千万比索。”即使最后跌倒在大街上,他最美好的梦依然没有醒来,“几个赶着望五点钟弥撒的女人走过来,都不敢看他,以为他死了呢。”一条路通往做弥撒的教堂,而另一条路则通向了自我迷失的墓地。那个被驱逐的流浪的犹太人,那个深夜中枪死去的小偷,那个偷了三个台球的笨蛋达马索,那个迷失的巴尔塔萨,他们就是以这样可悲而无奈的方式走向了寂灭的命运,而这一切全是因为在他们之上有那一只权力的大手。

那只大手是九十四岁还能看见上帝光辉的神父安东尼奥·伊萨贝尔给人忏悔的手,是“能够准确地知道门锁的高度”的雷薇卡太太拿出老式左轮手枪射出子弹的手,是镇长和警察以及台球厅老板惩处小偷的手,是富人切佩·蒙铁尔最后拿着巴尔塔萨鸟笼的那只手,而他们的手都让自己通往了教堂?“堂何塞·蒙铁尔死了。除了他的寡妇以外,人人都觉得大仇已报。”他是镇上最有钱有势的人,六年来享受了不义之财,还把儿子和女儿安排了最好的差事,但是,当一种死亡到来的时候,也是所有的东西终结的时候,“假如上帝星期日不曾休息,就有时间让世界终结了。”葬礼上,只有寥寥几个人送来了花圈,而镇上的人仿佛在这时间的终结中重新看见了希望,但是在堂何塞·蒙铁尔通往教堂之路的死亡之外,寡妇却在权力的崩溃中走向了另一种死亡,一把剪刀、一卷胶布和念珠,业绩夜晚的祈祷,她是看见了上帝的荣光,可是那却慢慢睡着了,拿着念珠的手顺着体侧滑了下去。在睡梦中他看见了格兰的大妈站在院子里,裹着白被单的格兰德大妈是死亡的象征,当寡妇问她“我什么时候死啊”,格兰德大妈抬起头,说:“到你觉得胳膊累了的时候。”

一种死亡已经降临,不是睡梦,是必然的现实。而那个马孔多王国的绝对主宰格兰德大妈呢?“在本世纪,格兰德大妈曾是马孔多的重心,正如过去她的兄弟、父母、父母的父母在长达两个世纪里独揽霸权一样。”她是母权制度的实施者,“她天生就有能力单独一人哺育全体族人,垂死时仍然是个无儿无女的老处女。”她把财产和家族姓氏封闭在一个神圣的铁丝网内,“在网内,叔父和侄孙女结亲,堂兄弟和姨妈结亲,弟兄们和小姨子结亲,直到组成血缘关系错综复杂的一团乱麻,造成一个恶性循环的繁殖圈子。”她创建了闹哄哄的集市,执掌了先辈传下来处置生命和财产的权力;她甚至超越了政治权利和宗教权力:“政府机关的某位官员为她扇扇子,即使在举扬圣体的时刻,她还享有免跪的特权,为的是不弄坏镶着荷兰式荷叶边的裙子和浆过的波浪边衬裙。”而在葬礼上,共和国总统发来了电报,国防部长亲自发表演讲并默哀一分钟,教皇“搭乘长长的黑色凤尾船,奔向遥远的、不同凡响的格兰德大妈的葬礼”,甚至,总统下令举行九天的国葬,按照为国捐躯沙场的女英雄举办葬礼。

死亡不仅仅是死亡,它是权力的再现,它超越了活着的荣耀,格兰德大妈有着永远握着权力的手,和那些权力中心的人一样,他们组成了权力体系,当那些小偷、黑人、扎鸟笼的商人、牙医走向通往公墓道路的时候,他们却走向了通往教堂的路,但是当九十四岁的神父在神坛上发疯了之后,教堂之路上还有什么上帝的荣光?小镇在沉睡,马孔多在沉睡,从礼拜一到礼拜六,再到世界终结的礼拜天,连上帝也在沉睡,而在丧失了意志,没有了救赎,迷失了信仰的午睡时刻,死亡其实废除了1962年的上帝,而那些魔鬼从来就是扮成上帝的撒旦,所以真正需要指明一条救赎之路的不是上帝已经制定的七天,而是重新开始的“明天”:“清洁工会来到这里,清扫葬礼丢下的垃圾,清扫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

绿色教会

编号:C38·2170319·1373
作者:【法】埃尔韦·巴赞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4年07月第1版
定价:40.00元亚马逊23.20元
ISBN:9787532765027
页数:238页

在美丽的卢瓦尔河谷,猎人们无意中击倒一位“森林之客”。陌生人拒绝说出自己的姓名,身上也不携带任何证件,连衣服上都没有商标……他是在已经开化的大自然中扮演原始人,还是潜逃的罪犯,盗贼或精神病患者?他要抛弃社会,返回自然,过没有财产,没有规矩、没有安全、没有野心、没有回忆、没有名字的生活吗?法院焦头烂额,报纸众说纷纭,全国为之轰动……巴赞的这部小说代表作体现了后工业社会疗救社会和人性痼疾的一种追求,一种崇尚自然生活、厌弃后工业文明世界的精神,一种对“只属于自己、属于自然”的原始、朴素、健康的生活和天真、纯朴,勇敢、勤劳品质的向往。他甚至将这种精神与追求上升至宗教的高度,称其为“绿色教会”。


《绿色教会》:我们也保持匿名

“一只乌鸦真有运气,”他用肯定的语气说道,“它是那样缺乏自己的特性,是那样具有乌鸦的共性,第二天它可以回来栖在另一树位上,也可以消逝得无影无踪,都没有任何人发觉。”
——《第二十八章》

一只乌鸦,是单数的存在,当它飞向无数只乌鸦这个复数的时候,是不是真的“真有运气”?一只乌鸦,是缺乏自己特性的乌鸦,是具有共性的乌鸦,当它消逝得无影无踪,或者飞回来栖息在一棵树上的时候,它和所有的乌鸦一样,成为集合名词之一种,但是这种集合取消的只是单数的存在,但是它永远无法取消一种物的存在,也就是说,当一只乌鸦成为众多乌鸦之一只,它不再是“一只”乌鸦,但它却永远是乌鸦,黑色的乌鸦,会飞的乌鸦,栖息在树上的乌鸦,以及可以在人类发觉之前消失的乌鸦。

一只乌鸦没有了特性,但是乌鸦的共性有必定把它归结在乌鸦这种和人类区别的物种身上,所以这仍然是一个不幸运的事,而对于在森林里出现的那个人来说,他也一定努力在取消“一只乌鸦”的单数特性,但是从来没有脱离人类的视线,也不可能真正实现“我们回森林”的生活。当他在森林的“酒桶塘”中出现而被发现的时候,他的存在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一个别人都没有个性的人,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他反而变成了人类视觉的中心,反而强化了自我的特性,反而无法从人类社会中脱离开来。

狠狠扔掉了那只手表,这是他追求森林生活的第一步,手表之存在,当然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它固定了时间,它物化了时间,甚至它控制了时间,所有的时间都变成了人类的时间,这是一种脱离自然的强化方式,所以他以消灭的方式,否定了人类的时间,从而让自己进入到自然时间。“好,对,是,必须把这个也消灭了!”对那只狗所说的话,是一种消灭的意志和行动,但是狗能听见吗?与其说是对狗说,不如说时对自己说,而作为一个能吹笛子的现代人,他这句话的潜在意义是,用人类的反抗方式去除人类的特性,而这几乎变成了一个伪命题。

因为,这一句话不仅自己听见,在森林中的“观察者”戈迪翁也听见了。听见说话,看见扔掉手表,构成了他森林生活的一部分,而当被看见被听见的时候,他又自动从森林中返回到了人类世界,又以“一只乌鸦”的单数方式被别人发觉。“那个人赤着身子。如果他的手表不计算在内,他确实一丝不挂。他金黄头发,金黄胡子,从胸脯上部直到阴部,汗毛也是金黄的。他身体偏瘦,肌肉一道道鼓起,完全晒黑了——就连不穿衣服的度假人穿短裤那部分皮肤颜色较浅,他也没有。”赤裸着身体,一丝不挂的行走,如此特立独行,他甚至连一只乌鸦也不是,它是必须被注意甚至必须被猜疑必须被解读的乌鸦,无法逃离,也无法回到森林中去。

作为一种发现,他成为了一个目标,一个赤身裸体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森林里?他是谁,他在干什么?当他被纳入到人类观察世界的时候,这些疑问就成为揭露他生活的一种必要,也让他以反向的方式拉回到人类中心里。拉回到人类中心,其实经过了两个步骤,一个是重新寻找,第二个是与他对话。重新寻找是在森林世界里找到“一只”乌鸦,一只存在的乌鸦,一只单数的乌鸦,以镇长乔治·维洛尔热和宪兵队长波莫涅为首的寻找人员在森林中寻找他的踪迹,而这种寻找似乎并不费力,当马兰·拉代尔用枪打伤他的时候,他以森林中动物身份再次出现在人们面前,并且成为射杀的猎物之一,是和人类的一种敌对状态。“裤子右侧已经撕破,露出一条光腿,腿上沾满鲜血,一直到大腿跟。”被打伤,而且在流血,最终被送到了医院,在这一种人为制造的伤害里,他的确在更大程度上变成了对人类有着某种威胁的动物。

寻找被发现,发现而捕获,“一只”乌鸦失去了它自己,而在寻找之外的对话,则使他可能失去一只“乌鸦”的特性。从外表看来,他就是一个正常的人,除了胡子和头发浓密之外,除了一丝不挂地出现在森林之外,他会说话,他有思维,他懂得笛子的吹奏,这些都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特性,虽然他没有姓名,没有证件,没有纹身,甚至没有依恋,没有财产,没有房屋,“一个从任何地点出发而又没有任何目的地的人,可能正好与你相反:那大概会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诸多的“没有”是他消灭一只乌鸦个性的努力,是他“回到森林里去”的准备,但是这种种的无,并非是天生的具有动物特性,而是他刻意离开人类世界为自己构筑的另一个自我。

“此人便是你们发现的那个人吧,是不是?我们怎么也没法叫他说出自己的名字来,你想想看!”现在的问题是:他是谁?这是最需要确认的一个问题,只有有了名字,他便有了身份,有了身份,便有了社会关系,有了自我的历史,有了经历,甚至有了成为一个社会人的必然条件。为什么他必须是谁?因为从太多的证据显示,他根本无法像扔掉那块手表那样消灭自己的社会属性,他会吹笛子,甚至会吹奏波尔代尔的《索莱的手帕》或《德·凯尔加里翁先生》、巴赫的《A小调奏巨鸣曲》、拉罗的《纳木娜》等名曲;他有广博的知识,会背诵封波尔的诗,知道如何不让猫够着那些猎物,知道“山雀攀在枝上,头朝下吃食一点没有问题”;他很懂礼节,喝酒之前和之后都用餐巾擦嘴,一直谨慎持重,“丝毫不畏畏缩缩,不眨眼睛,那漂亮的高卢—一属gallia comata族———头既不高仰也不低俯。”当戈迪翁和女儿克莱尔去医院看他的时候,他很有礼貌地向我们道歉:“小姐,请您原谅,那天我衣裳穿得很少。”他蓝色司炉服口袋反面的制造商标签,作为女权时代男性奇异标志的胡子,光滑的拉丁人皮肤,以及上衣口袋里藏着的一张五百法郎的票子,无论如何都让他无法逃离这个社会,而当有人冒充是他的父亲来找他的时候,他甚至在情急之中说出了这样的话:“我父亲?这真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他死了三十多年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我是遗腹子……”

父亲死了三十多年了,自己是遗腹子,这是最重要的信息,他根本不是森林中的人,根本不是在众多乌鸦中缺乏自己特性的人,相反,所有这一切都明显打上了现代人的标志,甚至更凸显了他存在的无可逃避性,“但是他刚才吐露出两个极为重要的情况,可以限定调查的范围:一是他差不多什么年纪,一是出生的特点,可以说是罕见的特点。”所以对于他来说,那些“没有”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人为的掩饰,甚至是刻意而为之的举动,而他所做的这一切是一种弃绝,但更是一种创造,否定的弃绝作为社会人的自我之后,肯定地创造作为自然人的自己,就如戈迪翁人为的那样:“在我看来,他不是一个寻求自我的人,而是在切除了自己原来的那部分之后,进行自我创造的人。”

现在的问题是,他进行的自我创造,在多大程度上是可能的?扔掉了手表在森林中以自然的方式生活,他却终于被发现,甚至被打伤,从而成为一个病人在医院里救治;他不提供自己的名字,从来不写字,也拒绝玩猜名字的游戏,就是把自己的社会属性隐藏在无名的状态中,在报道这一事件的《西部共和报》上说:“一个人,会说话,而在所有的词当中,对他来说最基本的一个词,就是他的名字:这个专有名词使他有别于一个动物,动物只有种类名,而且自己不知道。我们的名字肯定了我们的存在……”名字是一个区别于动物的专有名词,是人类特有的属性,但是他却认为,弃绝名字,就是彻底的否认,“他们再也抓不住你了。失去了应该称呼你的那个词,失去了社会身份,你就成了非真实的东西,在语言之外,习俗之外,法律之外。”在他看来,尽管懂艺术,知礼节,有知识,身上也有钱,但是这都无法真正确定一个人的社会身份,无法把自己真正纳入到语言、习俗和法律之中,没有名字就变成了一只“真是运气”的乌鸦,可以回到树枝上,可以消逝的无影无踪,但是谁都无法察觉。

但是这种没有名字、赤身裸体、在森林中生活的状态,是不是就是一种对人类真正的逃避?是不是真的是回到自然的存在?是不是真的可以像他所期望的称谓自己的上帝?“据我所知,上帝一直是独自一人,他习惯了。而人是依照上帝的形象造出来的……”在森林中,他会被发现被捕获;在说话中,他会不自觉地透露出自我的信息;而没有名字,当然也可以进行命名,在医院里小大夫用他的床好号叫他“三十号”,那些女士借用阿斯特里克斯的名字,给他取了Mutix(拉丁文:哑人)的绰号,而在戈迪翁和女儿担负起他的生活的时候,也叫他“我们的客人”——不管是“三十号”还是“Mutix”,甚至是礼貌性地称呼“我们的客人”,这些名字并不简单地是一种命名,更是将他纳入到整个社会既存的体系中,以名字的扩散渗透到他的方方面面。

更可怕的是,当他无法脱离人的属性,他必然会成为人,而且是一个充满怀疑论的人:他为什么出现在森林里?他为什么赤身裸体?他来自哪里?他是谁?“无论如何,即使这不是一个潜逃的坏人,一个打家劫舍的强盗,一个闲荡的人,一个可疑的外国人,一个可怜的千方百计要引人注意的人,甚至一个精神病患者,最好也不要相信‘返回自然’的神话。”所有的可能都在否定“返回自然”的那个神话,而且在这种否定中,他无形之中变成了社会秩序意外的坏人,就像代表社会秩序的“灰太太”所说:“如果他是正常人,如果他有罪,就要对他进行审判。如果他失去了理智,就把他送到疯人院去。如果他是正常人,很清白而又一直没有身份,这个,直截了当地说,我可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确实还有乞丐收容所……由检察署去考虑吧!”他会被审判,被当成疯子,被关进乞丐收容所,不管正常与否,当他取消了自己的名字,取消了作为人类一分子的自我,就是对他的某种“惩罚”。

也就是说,“三十号”自动站在了人类秩序的对面,而这种所谓的文明秩序也是“三十号”力图要摆脱的,这就形成了一个潜在的悖论,而这个悖论在某种意义上是原始和文明之间存在的矛盾引起的。这样的矛盾,这样的悖论,戈迪翁以“观察家”的身份一语中的:“可以试试……特别是到了一个名字已经变得那么沉重,必须放弃它才能继续活下去的时候,我同意您的看法,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决定,是否能成功并没有保证,而且也不是太平无事的。我绝不向任何其他人建议也采取这样的决定。太费劲了……”弃绝了名字,弃绝了身份,甚至弃绝了社会,并不是彻底的弃绝,“您在您自己的名册上:人不会忘记自己!”这才是最本质的问题,人在自己的名册上,人是自己的人,只有自己还存在着一个人类社会的投影,无论如何都无法真正实现脱离,无法真正回到森林社会。

而戈迪翁自己,也完全认识到了“在自己的名册上”的尴尬,体会到了“人不会忘记自己”的忧虑。戈迪翁认为自己是观察家,是作为一个人类的旁观者而存在的,“我所说的‘观察家’,是指善于看到东西的人。”看到东西,其实分成好几个层次,有些人从各种东西身边经过去视而不见,有些人则像静修修士派,“他们像在一个自然保护区内那样行事,从不干预,也不收集任何东西,也不拍照,他们只是以辨认出一百种蝴蝶、鸟类、啮齿目动物为乐”,当然还有人,“只以在一片寂静中观察一头牝鹿怎样掩饰它那红棕色,一条水蛇正在吞食一条脆蛇蜴,戴着红色圆帽的啄木鸟怎样在为自己的伴侣凿出的洞旁敲敲打打举行婚礼为乐……”无论是视而不见地“观察”,还是细心地观察,甚至融入到动物世界里,他们都没有侵害到自然,没有打扰到动植物的生活。而在这些观察家之外,却是另一些人,“对于以海豹油脂为食,以其皮为衣的爱斯基摩人,应该彻底宽恕!但是对他们的羽毛“画”大量拍照,以自己猎物袋为荣的人,是可耻的!张网捉拿云雀的人,用白鼬行猎的猎人,用烟熏兽洞的人,布置陷阱的人,爱好兽角、兽牙及其他“屠宰物”的人,观赏给猎狗吃猎物或熟野猪肉的人,以观看将野兽剖肠破肚、猎狗争夺其五脏六腑的情景为乐的人,都是可耻的!我们甚至要将画家也囊括在我们反对的人之中”,这些人在戈迪翁看来,都在表现“死之美”。还有甚者,自诩为动物保护主义者,却在借口猎杀野物之后又在自己的领地上养殖人工饲养的动物,“我们的利齿迫使我们仍属于食肉类,靠烤肉、香肠、鱼子酱或鹅肝酱所提供的死动物蛋白活命。”

所有种种,几乎都把自然当成是人类文明的征服对象,而观察家的意义是一种保持距离的看见,是不打扰地存在,所以戈迪翁在远离小镇拉格莱里五公里的树林中观察,以“我只响了一下舌头”作为回答,恪守“在森林中必须尽量少说话”的原则,而在自己的世界里,则营造了一个“绿色马戏团”,“你喜欢自由生长。你不养家禽,你那只母猫只不过是个流浪婆娘,有时到你家光顾。”所以当那个“三十号”出现的时候,他也把他当成是“绿色马戏团”的一员,“那个不知名姓的人,绝对的游牧民,他甚至没有不固定的住所,例如吉卜赛人的那种篷车。”甚至当开始担负起“三十号”的生活的时候,也尊重他的选择,“用不着再进一步作自我介绍了:我们也保持匿名,这是一种迹象,一种方式,表示接受他的匿名。”这是一种尊重,是人类对自然的呼应,也是自我追求的相应。

可是当把“三十号”变成“绿色马戏团”的一员的时候,作为“观察家”,戈迪翁却又成为矛盾者,“不管怎样,面对着他,你是个绝对定居者,扎在一所房屋中,一个村庄里,一座森林中。”自己是定居者,是文明世界的成员,是有名字、有身份的人,他拒绝那些秩序和所谓的文明法则,但是却把自己也放在了名册上,也无法忘记自己作为人的存在,“我一辈子没挪过窝,死后,我也不会远走到三十米开外的地方去。教堂就在对面,四周便是墓园,我依稀望见我的坟墓就在那里:一块长方形的花岗岩。”这是一种消极的态度,和“三十号”弃绝一切的积极举动相比,戈迪翁更可以看作是不与文明为伍,却又找不到真正方向的人。而当女儿克莱尔和“三十号”发生恋情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成为“观察家”:“现在有了世界上最有名字的东西:一场恋爱。”恋爱意味着肉体的欢愉?还是以为着一种占有?“怎么啦?是我的女儿啊!在他还是个漂亮的无名氏,不改变任何事情的情况下,他跟我的女儿在我家发生了、而且反复发生过肉体关系,也就算了!可现在情况已经改变。现在是要把女儿拐走了。”一种恐慌,是因为把女人早就放在自己的名册里,是成为了自己的一部分,“我如饥似渴地要女儿留在身边,宁愿女儿有情人,也不愿有人来将女儿娶走。难道我不是一个很糟糕的慈父吗?”

所谓的文明和野蛮,在自我的名册里是被定义的,所以对于矛盾来说,真正的问题不是社会制造了诸多的规则,不是赋予了每个人身份,而是弃绝都变成了一种目的,创造都变得刻意。当“三十号”终于在一次洪水中救出了那些在危险中的市民,他终于洗脱了种种怀疑,而变成了一个英雄,而这种英雄主义的命名更让他成为了自己的上帝,即使最后督察员查到了“三十号”所有的背景,对于一个已经成为英雄的人来说,他根本无法走向一种真正的自然,赦免了他的一切,给了他最后的自由,“三十号”依然带着那张和家庭拒绝发生关系的文件,带着无法隐藏的个人历史,带着和克莱尔经历的肉体关系,带着对舅舅贪欲的谴责,坐上了十二点二十的长途汽车,去往了专区火车站——所有的而一切都不是将他推向人类之外的森林,而是在自身无法消除的人类烙印中走向另一种文明。

而戈迪翁呢?和女儿克莱尔在一起,和没有父亲母亲的列奥那尔一起,以“观察家”的身份再次走进森林,而这一次对于他们来说,走进的是象征意义的“绿色教会”:“拒绝登记造册的生活,放弃同类,向社会挑衅,是的,在某种程度上是这样。但是,事情的实质,恐怕还是选择粗野的、朴实无华的、孤独的、隐姓埋名的生活,以与众不同而感到自豪,以只属于自己、只属于自然而感到自豪。”只属于自己的上帝,只属于自然的绿色,在这个“绿色教会”里,一半是野蛮,一半是文明,一半是无名,一半是被命名,在弃绝而创造,在匿名而自我的世界里,一只乌鸦的消逝,也仅仅是一种单数的消逝,被察觉的乌鸦还在,人类还在,文明的规则还在,梦也还在,就像克莱尔低语着说:“告诉我,咱们没做梦吧?”

圣殿

编号:C54·2170319·1372
作者:【美】威廉·福克纳 著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4年11月第1版
定价:40.00元亚马逊23.20元
ISBN:9787532154913
页数:152页

《圣殿》情节黑暗狂暴,描写二十年代美国禁酒期间,南方小镇有一帮以金鱼眼为首的私酒贩子。女大学生谭波尔被男友抛弃后混到这帮人中,惨遭强奸,后又被金鱼眼送进菲斯城的妓院。金鱼眼杀了人,嫁祸于戈德温。律师说服谭波尔出庭作证,但她已被金鱼眼的变态性行为磨得精神失常。戈德温还是被判死刑,被群众劫出私刑烧死。出逃的金鱼眼也终因一桩他并未参与的谋杀案而被判死刑。《圣殿》是福克纳所有长篇中唯一开始就获得商业成功的作品,但也是一部广受批评的作品。福克纳认为写该书是为了“庸俗的想法”,制造的是一个“最为恐怖的故事”。在这幅被败坏了的南方社会的场景中,福克纳揭露和抨击了美国南方丑恶的现实。


《圣殿》:我父亲是位法官

“老兄,帮我把头发捋捋平。”他说。
“好吧,”治安官说,“我来帮你捋一下。”他揿一下弹簧,打开绞架下的活板门。
——《第三十一章》

当活板门打开,绞刑架上的金鱼眼一定是垂直而掉落下去,那一刻他的耳边一定响起了风声,那一刻,风一定会把他的头发捋得笔直,那一刻,他一定以自由落体的方式抵达自由,可是,一刻只是短暂的几秒,那根绳子会突然拉直,他的身体会突然停止,突然而必然之后,是一种死亡,仪式上的死亡,法律面前的死亡,对于恶的惩罚的死亡。

对于金鱼眼来说,头发一直是他活着的标志,甚至是他作为一个不被抛弃的正常人的符号,五岁才长头发,是迟来的生理现象,而在金鱼眼的生命中,这种迟来的生理现象杂夹着太多的奇异感觉:圣诞节那天他从母亲的身体里出来,像是耶稣基督的降生,但是眼睛始终没有睁开;当母亲和外祖母以为他是个瞎子的时候,他却睁开了眼睛;他四岁才开始说话,五岁开始长头发,而如耶稣一样的降生却被当成了死亡——是因为那场大火,当房架子坍塌下来的时候,外祖母大喊大叫的面孔在浓烟里消失了,而在没有母亲保护的现场,已经摆抛弃的他被另一个女人抱起,“她没有一丝力量来承担惊吓,因此有时候,即便她手里抱着孩子,嘴里在对他低声哼唱,她仍然认为孩子已经在大火里烧死了。”

以为烧死了而没有死,以为是瞎子却睁开了眼,以为头发捋平了而走向了死亡,从死亡开始,又到死亡结束,就像从头发开始,到头发结束一样,金鱼眼就像一个错乱的寓言,所以当他从嘴里说出那句“看在上帝份上”或者“耶稣基督”的时候,不一定是祈祷,不一定是庇佑,而很可能是一句诅咒,诅咒自己的出生是的死亡,诅咒自己瞎眼的命运,诅咒自己长了头发的背反,以及诅咒最后错乱里的审判。

八月在去往彭萨科拉探望母亲的途中,金鱼眼在伯明翰被捕,罪名是在阿拉巴马州的小镇上杀死了一名警察。谋杀在六月十七日晚上发生,那名叫雷德的警察死了,而正是这天晚上,金鱼眼把车停在郊区的夜总会门口,那个叫谭波儿的女人走过这辆车,相遇从来没有必然的情节,却在死亡的现场成为必然,于是只要有一个时间,只要有一种死亡,任何可能都变成了必然,而当金鱼眼在被捕之后朝着治安官说出那句“去你的”,诅咒的声音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被宣判的死亡,最后时刻的那支烟,才成为金鱼眼表达自己活着的符号,“那只自由的手摸索着从外衣里找香烟。”

嘴里总是叼着烟,口中总是说着“耶稣基督”,口袋里总是放着一把枪,金鱼眼无疑是独立在法律之外的象征,作为贩酒集团的头子,他用暴力来对抗法律,就像他瞎眼、没头发和不会说话的幼年生理特征,都在正常的体系之外,甚至犯法的人生也独立在自己之外——他在禁酒令期间贩酒,却从来不喝酒,“他不肯喝酒,因为他说一喝酒胃就难受,会跟狗似的反胃呕吐;他也不肯跟我们呆在一起聊天;他什么都不肯做:只是鬼鬼祟祟地走来走去,嘴里抽着烟,像个不高兴的病娃娃。”用烟代替酒,就想用活着的人生代替狗似的病态,就像用枪来对抗法律,“你可以感觉到他身上有枪,就跟你知道他有肚脐眼一样有把握。”

枪是最后的保护,它通向那一条暴力的路,当霍拉斯·班鲍说起这句话的时候,作为一个金斯顿的律师,他似乎代表着法律,在环绕泉水的屏障似的灌木丛中相遇的时候,两个人就仿佛是暴力个法律之间的遭遇,“这是五月的一个下午,四点钟左右。他们这样隔着泉水面对面地蹲了两个小时。”对面而对峙,两个小时的持久战,金鱼眼的口袋里有一把枪,霍拉斯的身份是一个律师,但是他们的相遇其实就是喝水和不喝水之间的区别,就是离开和不离开的差异,霍拉斯说:“我现在正要上那儿去。这个县里,人人都会告诉你我从来不伤人。如果是为了威士忌,我才不在乎你们酿了多少,卖了多少是买了多少。我只不过在这儿喘口气,喝点水。我没别的目的,就是要进城,去杰弗生。”一条河分开了他们,而其实在所谓的法律面前,他们都是被审判者,他们都需要诅咒错乱里的审判。

“上帝啊,要是我有办法的话,我就要把所有做酒、买酒或喝酒的人统统绞死,一个也不放过。”这是霍拉斯对于贩酒者的观点,当时的禁酒令本身就是在法律层面上对于金鱼眼等人设立了绞死的标准,但是他为什么还要说“我要有办法的话”,也就是说,霍拉斯不是站在一个律师的立场来谈贩酒的金鱼眼,谈从戈德温那里买酒的高温,而是从自我的意义上说到酒对于人的伤害,那时他面对的是戈德温的情人鲁碧,一个和自己有着暧昧关系的女人,一个曾经出卖身体的女人,一个养着一个快要死去的孩子的女人,当露比在戈德温杀了人被关在监狱里的时候,她无疑是一个堕落者,“他在菲律宾当兵的时候为了个黑种女人杀死了另外一个当兵的,他们把他送到莱文沃思去坐牢。后来打仗了,他们放了他,让他去参军。他得了两枚勋章,等战争结束了,他们又把他送回莱文沃思的监狱里,直到那律师说服了一位议员把他放出来。那时候我才不必再跟人睡觉了——”但是监狱之于戈德温,并非是救赎,当他出来之后却又加入了贩酒者的行列,而鲁碧无疑再也无法脱离自身的命运,而当戈德温被控杀死了汤米的时候,鲁碧只能抱着孩子睡在监狱里,所以对于她来说,被改变的命运最后却只剩下被关押,被驱赶,甚至被谩骂的地步。

“不许进我的家。”这是霍拉斯的妹妹娜西莎对霍拉斯的怒吼,曾经暧昧的女人,对于霍拉斯来说,是一种必要的救助,但是在鲁碧身上,永远留着被世俗看成是邪恶的血,“不过我不能让我哥哥跟一个大家在议论纷纷的女人混在一起。我不指望你会想到我;可我请你为我们的父母着想。”这是道德的绑架,所有在杰弗生的人都知道,鲁碧是一个跟男人没结婚就抱着孩子的女人,在他们那些“无所不能的圣洁之口”里,她根本没有资格在“圣洁的街道上走来走去”,而只有监狱的门为她开放,而妹妹娜西莎,一个守寡十年的女人,无疑恪守着所谓的道德,而她的咒骂,她的拒绝,无意成为另一种审判者,一种道德绑架的审判者。

甚至,在道德秩序下,身为律师的霍拉斯也只能把怨气发泄到那些做酒、买酒或喝酒的人身上,而他成为戈德温的律师,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证明鲁碧的清白,为了解除道德的压制。但是,霍拉斯在错乱中诅咒的不是法律本身,相反他必须在法律的世界里寻找正义和公平,然后把这种正义和公平放在一个女人身上,如此的曲折努力,使他在寻找戈德温没有杀死汤米的线索中,发现了金鱼眼的暴力,发现了高温的颓废,也发现了谭波儿的堕落。

真正的案子其实是从守寡十年、总是张着圣洁之口的娜西莎开始的,她的男友高温经常在奥克斯福的大学里,而离开她的那晚,他就是去了大学的舞会,“他跟一位年轻小姐有约会。”谭波儿并非是以另一个圣洁女人的身份在那个晚上相遇的,一个被学校处理的女生,也是一个被道德惩罚的女生,“人们最后的惊鸿一瞥也许是她跳进等候在那儿的马达尚未熄火的汽车并迅速转身坐下时所露出的短衬裤之类的东西。”和那些在镇上的年轻人鬼混在一起,谭波儿需要的是什么?无疑是放荡中的欲望。她坐上高温的车是欲望的驱使,她落入金鱼眼的手上也表现着无法泯灭的欲望。

高温是一个酒徒,为了买酒而进入金鱼眼的世界,而当他喝醉了酒,意味着某种意识的丧失,而在只留下谭波儿的房间里,玉米壳轻微而持续的响声,仿佛正在激发谭波儿的那种欲望,起先是保护着自己,“两手在胸前交叉,两腿并拢,显得端庄稳重,像古时坟墓碑石上镌刻的死者像。”当戈德温把胳膊伸到谭波儿腿下的时候,“她感到自己被一把抱了起来,接着便仰天躺在床上,就在高温的身边,随着玉米壳越来越弱的窸窣声而上下颠簸。”是被侵占还是享受颠簸,玉米壳是柔软的,是刺激的,而当一个肉体被置于柔软而刺激的世界里,她其实在释放着自己。

“噢,对,我还干了件怪事。”用“怪事”来形容自己欲望释放,多少是一种借口,当在玉米壳发出声响的时候,他的身边不是戈德温,而是金鱼眼,“她听见自己血管里血液奔流的声音,听见眼角的肌肉轻轻地在撕裂,裂口变得越来越大,感到鼻孔内时冷时热。接着他就站在床边了,她暗暗地说来啊,摸我吧,摸啊!如果你不摸你就是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那是一种呼喊,那是一种渴望,那时一种需要把自己袒露出来的欲望,“我看上去很可爱——你明白吗:浑身上下一身白。我还戴了块面纱,像个新娘,我在哭,因为我死了,或者因为我看上去很可爱,或者因为别的原因。”戴着面纱的新娘,死去的自己,在一种圣洁和邪恶中,谭波儿命名了自己,而在自我命名中,她甚至也命名了金鱼眼,她叫他“爹爹”,而这个“daddy”就是女人对供养他的有钱情人的爱称,“我等不及了。你必须干。我浑身火烧火燎的,说真的。”当自我开始命名,当他人被命名,当欲望无法阻挡,一个“爹爹”其实把她带向了肉体的另一种深渊。

对于金鱼眼来说,那一种欲望其实只是某种利益,一种用枪制造的利益,一个不喜欢喝酒却在卖酒的男人,就是生活在邪恶的错乱中,所以当谭波儿的欲望被满足,她就再也无法逃脱那把枪的控制,汤米被杀死在谷仓,很明显也是那把枪制造的血案,戈德温被控杀人,也是利益上的纠葛,而谭波儿坐上金鱼眼的车离开,对于她来说,不是走向自由,不是逃离黑暗,而是成为新的牢笼,她被卖到孟菲斯的妓院,从此在肉体的完全满足中成为一种性工具。

这是关于欲望的邪恶转变,而谭波儿是一个牺牲者?“她听见自己在说我希望已经发生了。我希望已经发生了。接着她相信事情已经发生了,于是被一阵失落感和肉体的欲望所攫住了。”希望发生,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肉体的欲望控制了她所有的时间,而对于一个堕落者来说,她丧失了道德,却希望用法律来拯救自己,而所谓的法律,在她那里是另一个父亲,“我有四个兄弟。两个是律师。一个在报社工作。还有一个还在上大学。在耶鲁大学。我父亲是位法官。杰克逊的德雷克法官。”四个兄弟两个是律师,父亲是耶鲁大学的法官,谭波儿在男性的世界里应该被保护,但是当她被自我欲望放逐,却又在男权意义的律师和法官中寻找庇护,“我父亲是个法官”,就像当初叫金鱼眼“爹爹”一样,她从来就需要父性,不管是欲望意义上的变态者,还是象征权威的法官,一种父权思想构成了她逃避自我堕落的法宝。所以她会不加思索地坐上金鱼眼开往孟菲斯的车,会在检察官面前说“他朝汤米开了枪”,会把戈德温推向了错乱的终点,而在这种丧失了最后尊严的父性面前,霍拉斯作为戈德温的律师,也完全失去了意义。

“他想象把她、金鱼眼、那女人、那孩子、戈德温全都关进一间屋子,一间光秃秃的、致人死命的房间,直截了当而又寓意深远:处于愤慨与惊讶之间的抹掉一切的一刹那。连我也一起抹掉;想到这倒是唯一解决问题的办法。”谭波儿之于欲望,鲁碧之于道德,孩子之于生命,戈德温之于邪恶,在一间屋子里,他们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审判,但是当作为律师的自己也被抹掉的时候,法律的尊严又在何处?或者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法律是“父亲”,是正义,是公平,而其实在这个错乱的世界里,法律是邪恶,是不公正,是泪水,甚至是直接的死亡。

娜西莎说必须有一部法律,将做酒、卖酒和喝酒的人绞死,金鱼眼说,真该有法律,“不该让他们整夜坐着那该死的迷魂汤”,珍妮小姐说,“霍拉斯,你永远赶不上去对付不公正的事情。”而当地议员斯诺普斯对霍拉斯说,“你要是没兴趣的话,我就去跟另外那个人做这笔买卖。我只不过先给你个机会。”法律似乎无所不能,但是法律却早已变成了某种交易,成为了某种工具,就像霍拉斯对戈德温说的那样:“我听了觉得他认为应该用火烧死戈德温和那女人来给那孩子树立独一无二的榜样;而养大那个孩子,教他英语的唯一目的是要让他知道他是两个人作孽犯罪生出来的,而那两个人由于生了他而受到火刑。”一种被审判的死,是为了惩戒,是为了道德的圆满,所谓法律,“只有上帝知道陪审团会作出什么样的裁决”,上帝在别处,公正在别处,它甚至变成了歧视。当那个杀死妻子的黑人杀人犯在最后的时光里高声唱歌的时候,楼下只有放慢脚步的行人、衣衫褴褛的孩子和马路对面加油站的工人对着他大喊:“还有一天了!天堂里没有你的席位!地狱里没有你容身之处!白人的监狱里也没有你容身之处!黑鬼啊,你上哪儿去?你上哪儿去啊,黑鬼?”对于他来说,死的时候没有仪式,埋的时候也没有排场,就只有审判后的死亡,就只有死亡本身。而身为议员的斯诺普斯,更是一个种族歧视者,他在高喊着“我是个美国人”的时候,渴望的就是用严厉的法律来处理那些最低贱的犹太人,“天下最卑贱的生物就是犹太人。”

金鱼眼的暴力是罪恶,戈德温的贩酒是罪恶,但是他们却在所谓的法律世界里,成为另一个牺牲品,那场大火被烧起,没有杀死汤米的戈德温被投入大火,霍拉斯看见了火光中的凶恶;那个警察被杀死,而只在六月十七日出现过的金鱼眼成了替罪羊,“春天真长。你简直会认为其中有一定的目的。”霍拉斯对娜西莎说的时候,关于欲望,关于美好,关于生命,似乎都在“有一定目的”的道路上,而这种目的性就是把世界推向了邪恶、不公正和泪水,推向了另一种的暴力、道德和死亡,推向了“我父亲是法官”的父权体系中——爹爹和父亲,在谭波儿如此相异的世界里,成为自我堕落的借口,也成为自我逃离的庇护所:

她父亲坐在她身边,两手交叉放在手杖头上,呆板的八字须上落满水珠,犹如结了霜的银锭。她关上粉盒,精美的新帽子下,她的双眼仿佛追随着乐波,溶入逐渐消逝的铜管乐声,越过水池和水池对面呈半环形的树木一在那儿阴暗的树荫下,每隔一定的距离便有一尊死去的王后的污迹斑斑的大理石雕像宁静地伫立着,正在沉思默想——升入在雨水和死亡季节的怀抱里平卧着的、被征服了的天空。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

编号:C39·2170219·1368
作者:【土耳其】奥尔罕·帕慕克 著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6年01月第1版
定价:49.00元亚马逊23.20元
ISBN:9787208135505
页数:556页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是一个讲述钵扎小贩麦夫鲁特的人生、冒险、幻想和他的朋友们的故事,同时也是一幅通过众人视角描绘的1969—2012年间伊斯坦布尔生活的画卷。从乡村少年进入都市,麦夫鲁特继承了父亲的事业,来到“世界的中心”——伊斯坦布尔贩卖钵扎,他夜复一夜,漫步在伊斯坦布尔街头,一边卖钵扎,一边琢磨着脑袋里冒出的一个又一个怪怪的东西,这些念头让他自感与众不同。他,一个没钱没地位的钵扎贩子,既属于这个大都市,又在头脑中不停地寻找着另一种生活。“在他所构建的奇妙世界,伊斯坦布尔就是他的领地,他如同一个自由的精灵在飞舞,任凭时代在他俯身之下流淌。 ”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那时的我,不是我

现在他想清楚了要对城市说、要往墙上写的话。这既是他官方的,也是个人的观点;既是他内心的,也是口头的意愿:“在这世界上,我最爱拉伊哈。”麦夫鲁特自言自语道。
——《一座城市的外形和面貌》

这是2012年的伊斯坦布尔,这是住在十二层公寓楼里的麦夫鲁特,这是看不到风景的房间,这是沉默的第二次婚姻。这一切的改变早在2009年铲车的一记重击下就已经改变了?在1982年那一道闪电照亮黑夜的时候就发生了?在1978年考尔库特的婚礼就已经注定了?或者更早,在1968年那村子里一只狗冲他号叫的时候就完成了一生的命名?几乎是人生重要片段的集合,当“只有行走时,我才能思考”变成朝北看不到风景的不自在,麦夫鲁特在伊斯坦布尔的43年,最后却听到了自己曾经说过的那一句话:“钵——扎。”这声音在空荡荡的街道回响,在不断重建的城市里回响,在离开而回来的世界回响,回响就是自己喊叫了自己的名字,陌生却没有遗忘,行走而不停止思考:世界就是自己的一句宣言:“我会永远卖下去的。”

永远会卖下去,是一种恒久的状态,它打破的是沉默,是遗忘,是悲苦,甚至是仇恨,就像一个时间的点,停止在那里,当听到声音的那一刻,一定是有什么力量让他开始坚持自己内心的东西,然后行走,然后思考,然后像不会失去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一样,在变化的世界里更换了态度。对于麦夫鲁特来说,曾经的态度是离开,离开自己的村子,离开自己的童年,离开自己的父亲,甚至离开自己的忧郁,“麦夫鲁特一生都在想,那年爸爸为什么执意让他留在村里,但他始终没能找到一个令自己满意的答案。”出生12年,对于麦夫鲁特来说,童年总是伴随着某种去除不掉的阴影,当伯父的儿子考尔库特和苏莱曼去了伊斯坦布尔之后,他却在那个冷寂的村子里成为一个羊倌,那个冬天对他来说是孤独的,是忧伤的,他的眼睛里是那些行走的东西,路上的大巴和卡车,天空的飞鸟,一闪而过的杨树,他们在行走,他们在思考,而只有麦夫鲁特被遗留在这里,“村里所有的狗都认识麦夫鲁特,即便他在最寂静、最黑暗的夜晚出村,也不会有一只狗冲他号叫,麦夫鲁特也因此认为自己属于这个村庄。”

这是离开的欲望,而离开是为了抵达,对于遥远的伊斯坦布尔来说,那里有父亲,有堂哥,有城市的生活,有向往的景致,他们在麦夫鲁特的想象中凝结成一个欲望,在他给父亲的信里表达了这种想象式的欲望,但是只是想象,那个被虚构的伊斯坦布尔其实并没有让麦夫鲁特思考,“信件,是一种由1和2的灵魂培育出来,然而又具有完全不同含义的神奇文本。”神奇文本终究是需要被人打开的,即使是简单的数字,即使是简单的方向,甚至在那里他只是和父亲一起买钵扎,却也是她开始和世界说话的开始。当他看着窗外看见12年来陪伴自己的东西闪过,生命仿佛打开的只是单线性的方向,麦田、公牛、桥梁、毛驴、山脉、清真寺,拖拉机,以及文字、字母、星星,都在这单线性的方向里一去不复返。

在爸爸的肩膀上睡去,就是一个梦的开始,梦的终点是伊斯坦布尔,但是他能听到这个世界说话了吗?他听到的只是父亲穆斯塔法的那句话:“我指着山下的一些地方给他看,希望他不要被伊斯坦布尔多姿多彩的生活所蒙骗而以为生活很容易。”其实父亲将他接到伊斯坦布尔,并不是为了让他真正看见这个首都的风光,而是为了一种离开,和伯父不同的姓,因为矛盾而产生的纠葛,穆斯塔法其实是带着某种愤怒离开那个村子,而在伊斯坦布尔他需要的是证明自己。而麦夫鲁特呢?他虚构了一个伊斯坦布尔,但是当他真正到来的时候,就像伯父告诉他的那样:“我的孩子,你被伊斯坦布尔吓着了。”

他和父亲卖酸奶,卖钵扎,他跟随着父亲走街串户,他听说了那些发生在生活之外的东西:不停上涨的物价、体育彩票、对贩卖走私香烟和洋酒的人进行的突查、安卡拉的最新政治动向、伊斯坦布尔街道上警察和市政府的监视。听说的伊斯坦布尔是不是也是另一种虚构,父亲穆斯塔法说:“慢慢地你也将学会这一切……你既要看见一切,又要做一个隐形人,你既要听见一切,又要装作什么也没听见……”阿塔图尔克男子高中的校长说:“良好的教育,可以消除贫富差距!”但是看见和看不见,贫和富的差距对于伊斯坦布尔来说,到底是不是真实?那里有军事政变,有宵禁和戒严,有被投入监狱的人,有摆脱不了的政治,它们让麦夫鲁特看见,又似乎看不见,它们像是遥远的传说,却又发生在自己身边,当麦夫鲁特目睹了杜特泰佩和库尔泰佩之间不断升级的紧张局势之后吗,当他和考尔库特在清真寺的墙上张贴共产党海报的时候,当他看见“神灵保佑突厥人”这句话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伊斯坦布尔的一份子,变成了这个时代无法分离的自己。

坐在最后一排,无心上学,甚至开始藏起了卖酸奶的钱,对于麦夫鲁特来说,当真正走进伊斯坦布尔的时候,这个城市却也是狰狞的。但是在这个被不断传说、被不断虚构的城市里,麦夫鲁特毕竟在寻找和自己相关的存在,在埃雅扎尔电影院他看见了电影中的女人,第一次他释放出了内心的欲望,而那手淫的习惯似乎正和宗教习俗背道而驰,甚至在苏莱曼那里变成了一件生死攸关的事,“难道他的朋友费尔哈特没有告诉他,甚至在阿拉维派手淫也是禁止的吗?对于马利基派来说,在任何情况下,手淫都是不允许的。对于我们哈乃斐派来说,只有在面临一个更大的罪过,也就是面临通奸危险时才允许手淫。”而当他看见那个经过的奈丽曼的时候,他的欲望投射到这个被自己命名的女人身上,“奈丽曼是他在电视上看过电影里的人物,是一个为了贞洁献出生命的烈女。”贞洁的烈女,电影里的人物,就像伊斯坦布尔一样,以矛盾的方式打开了麦夫鲁特的世界,而这种命名对于麦夫鲁特来说,依然是被虚构的一切:“他的两条腿将更多地把自己带去奈丽曼行走的街道。”

两条腿是欲望的展开,也是行走的开始,在考尔库特和维蒂哈的婚礼上,他的目光被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吸引,那一种猝然降临的欲望把奈丽曼变成了真实的人,这是一种坠入爱河的感觉,他们说她叫拉伊哈,是维蒂哈的妹妹,“我爱上了拉伊哈。”爱情以天意的方式降临,似乎是真主早就准备好的礼物,面对这个再也无法忘怀的姑娘,他在21岁的时候公然反抗父亲的权威,自己大胆地离家出走,而在20个月的服兵役过程中,他不停地给拉伊哈写信,“从你眼睛里射出的魔力之箭”,射中并且成了俘虏,似乎再也无法逃脱,再也无法忘记,再也不是传说。

“事情很严重,因为见钱眼开的歪脖子想把女儿嫁给银行家,他又不听劝。麦夫鲁特,你必须和拉伊哈私奔。”当苏莱曼告诉他这一切的时候,那种爱情又像动荡的伊斯坦布尔一样,把他拉向了恐惧的边缘,而那时候父亲穆斯塔法也去世了,战争、刺杀、死亡,“一年时间,他对城市陌生了。军事政变后伊斯坦布尔变了样。”而当爱情也发生危机的时候,麦夫鲁特至少可以用私奔的方式拥有那个女孩,一个射出魔力之箭的女孩,即使两家有过恩怨,即使还会相互残杀,即使最后变成血仇,但是从奈丽曼开始的两腿间的那条街道已经打开,他无法停止,更无法倒退,他必须行走。

行走是和一个女孩私奔,私奔是梦想的实现,苏莱曼准备的车,米什代莱村的岔口,阿克谢希尔火车站的秘密接头,1982年6月17日的夜晚,变成了麦夫鲁特一生行走的开始,但是拿到夜晚的闪电能让他看清前面的路?“一道闪电划过,整个天空、山峦、岩石、树木,所有的东西瞬间如同遥远的记忆被照亮。麦夫鲁特第一次近距离看清了这个将成为他的妻子,并要和他共度一生的姑娘的面容。”是看见了,却原来是一场骗局,她不是那个在婚礼上向他射出魔力之箭的女孩,不是有着大眼睛的的可爱姑娘,她是她的姐姐,“麦夫鲁特再次确信,他以前从未见过这个真的叫做拉伊哈的女孩。”

为什么是一场骗局?那双在婚礼上看见的眼睛,那个写了太多情书的姑娘,那个麦夫鲁特坠入爱河的女孩,竟在被命名的故事里变成了别人,或者拉伊哈本身就只是一个名字而已,在他命名的故事里,她已经被麦夫鲁特虚构了,就像12岁的时候虚构了伊斯坦布尔,就像在高中是虚构了消除贫富差距的教育,就像在当兵时虚构了同性恋的脂粉气,就像在埃雅扎尔电影院虚构了奈丽曼。可是当私奔真的发生,当两腿间的行走开始,他如何能够返回那个真实的起点?

其实,在行走的人生里,起点总是被用来抹除的,“他一直以为自己头脑里才有的粗俗和病态,却震惊地在外面世界里找到了它们的踪影。”引用詹姆斯·乔伊斯的这句话,注解的就是一个找到了“踪影”的世界,头脑里的怪东西,是渴望和相遇,是粗俗和病态,是骗局和昏聩,是遗忘和坚持,但最后总是能在外面的世界找到属于自己的影子。拉伊哈是被命名的名字,他把情书写给她,他描述了那双不能忘记的眼睛,他和她私奔,他构筑了一种爱情和未来,但是即使她最后是她的姐姐,最后是一场骗局,但是在那个踪影世界里,麦夫鲁特却发现了幸福和爱:“拉伊哈信任麦夫鲁特,将整个一生交给了他,在尚未结婚,甚至还没有做爱的情况下就解开头巾,向他展示那一头美丽的长发。看着她那长长的鬈发,麦夫鲁特觉得,仅仅出于这份信任和托付,他将和拉伊哈相依为命,全心去爱她,在这世上他不再孤独。”

这是“只有死亡才能将我们分开的誓言”,这是“爱情是一种病”的行走,这是“远离仇恨、冲突和分离”的祝福,其实这一场爱情和婚姻远比两腿间的欲望有更多的意义,它从虚构开始,它经历了骗局,但最后却是一种责任,“于是直觉告诉他,这种幸福具有更深层的根源:他感觉自己犹如一个尽管不配,却被误送进天堂的人。”而麦夫鲁特在私奔之后的做爱中,在爱情之后的婚姻里,在钵扎和酸奶的叫喊声中,开始了纯粹和天真的快乐,拉伊哈变成了真实的女人,变成了自己的妻子,变成了幸福的源泉,“除了感觉仿佛早就认识拉伊哈,麦夫鲁特还不时发自内心地感到,其实他的信就是写给像她那样的一个人的,甚至就是写给她的。”

这是一种对虚构的确认,甚至是在解构虚构,他们一起在伊斯坦布尔生活,一起维持卖钵扎和酸奶的生活,一起做鹰嘴豆饭,一起生下了孩子,一起在自己的安乐窝里。可是在本来就虚构的伊斯坦布尔,那些在外面发生的一切似乎永远不像麦夫鲁特的生活一样,变得真实。教派之间的斗争,民众自发的运动,“随着新路、拆迁、楼房、大广告、店铺、地下过街道和过街天桥的出现,麦夫鲁特感到伤心,因为他在二十年里熟知并习惯了的城市旧貌消失了;而与此同时,他更多地觉得城市在为自己改变,由此他又感到了一份欣喜。”甚至连钵扎本身,也带上了宗教有关的纷争,而麦夫鲁特的欣喜是不是只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看见那踪影?

那个真正让他迷住的女孩叫萨米哈,而萨米哈在遇到了勇敢向她表白的费尔哈特之后,也开始私奔——私奔的人都在寻找自己的街道,都在拒绝一种命定的生活,萨米哈不喜欢父亲把自己嫁给那些送给他东西的男人,雷伊罕大姐不喜欢把自己卖给第一个丈夫的父亲,所以萨米哈私奔了,雷伊罕大姐大姐私奔了,甚至最后在拉伊哈时候,连麦夫鲁特的女儿菲夫齐耶也私奔了——当一种危险的事从自己身上演变在女儿身上,是不是人生就是一种轮回?但麦夫鲁特的不同之处在于总能行走,总能思考,总能发现那个不曾消失的踪影,在菲夫齐耶的私奔故事里,他终于不以虚构的方式对待她们的生活,伊斯坦布尔是他们的伊斯坦布尔,爱情是他们的爱情,婚姻也是他们的婚姻。

但是谁能真正看见那个踪影?谁能真正行走和思考?或者谁能回答“人为什么活在世上”这个问题?萨米哈私奔了,和勇敢向自己坦白的费尔哈特在一起,他们躲到加齐街区,用自己的辛苦劳动来维持生计,用自己的信心改变那场寒酸的婚礼开始的生活,但是在变化的伊斯坦布尔,他们却慢慢走向了不同的方向,和麦夫鲁特合办的连襟钵扎点疏于管理,在电力公司的工作中却以背叛的方式开始了“电力的爱情”,最后甚至死在了这和财富、欲望和情仇有关的纠葛中。而曾经和麦夫鲁特私奔而走向幸福的拉伊哈,却也从“拉伊哈”的名字开始怀疑爱情,在连襟钵扎店里,她甚至把妹妹萨米哈当成了敌视对象,“好个麦夫鲁特,你在店里做着小姨子的梦,无缘无故地咧嘴傻笑、装腔作势,可你看看,早上孩子们上学后,你在家里和老婆都干了些什么,这下全暴露了。”当拉伊哈试图用一种原始的办法威自己堕胎,却发生了不测,最后在三十岁的时候告别了这个世界。

似乎还是从那一封信开始,从那一双黑眼睛开始,从那一个被虚构的拉伊哈开始,“为了让维蒂哈把信传给你,我把信交给她时,随便看了几封。麦夫鲁特在信里提到的眼睛不是你的,拉伊哈。”苏莱曼对拉伊哈这样说,“因为麦夫鲁特给日后成为我妻子的女孩写了情书……而我因为诱惑抢走了麦夫鲁特爱上却没能得到的女孩。”费尔哈特曾经这样想,“如果我的信写给了萨米哈,而不是拉伊哈会怎么样?”麦夫鲁特这样问自己,“那些信你是写给我的,还是写给我姐姐的?”萨米哈也这样问麦夫鲁特。因为一道目光的俘获,因为一封信的想念,因为一个名字的命名,“拉伊哈”最后只是一个符号,不管是萨米哈的私奔,还是拉伊哈的死亡,不管是麦夫鲁特被重新唤醒,还是最后和萨米哈又走在了一起,对于这一个虚构的故事,其实谁都不是其中的主角。

就像伊斯坦布尔,其实从来就不是那个在麦夫鲁特12岁的想象的伊斯坦布尔,不是自己呆了43年的伊斯坦布尔,它永远以另一种方式打开了自己,那些政治风波,那些军事政变,那些学生运动,那些左派和右派之争,那些宗教的冲突,都在发生,它们改变了伊斯坦布尔,也改变了麦夫鲁特的行走方式,“行走的时候,他可以幻想,清真寺的墙壁、正被拆毁的木制楼房、墓地,这些都在提醒麦夫鲁特,这个世界的里面还隐藏着另外一个世界。”另一个世界只有在虚构解体之后才会出现,当1999年的那场地震之后,杜特泰佩被解构了,“面前是黑压压的一片天空,麦夫鲁特愁肠百结。爬坡时他感觉自己仿佛在走向天空。”童年、吃过的饭菜、做过的功课、闻过的气味、爸爸的呼噜声、无数的记忆,都变成了一种虚无;当麦夫鲁特俯视伊斯坦布尔的时候,那里发生过的一切,那里没有发生的故事,都走向了终点,“他觉得随着时间的流逝,自己反而对伊斯坦布尔越来越陌生了。”

包括和萨米哈曾经用眼睛、情书和名字虚构的爱情,“因为我不再是写那些情书的人了。”在沉默中麦夫鲁特这样说,而那场婚礼上的相遇多少也只是一个传说,萨米哈甚至认为,他们根本不是在考尔库特的婚礼上第一次相见,而是更早的1972年夏天,麦夫鲁特初三毕业前英语需要补考的时候。时间被置换了,人物被置换了,名字被置换了,爱情被置换了,第一次相见,第一次相遇,第一次爱上,以及第一次虚构,在行走的道路上还具有什么意义?所以在十二层的公寓里,在看不见风景的二楼,麦夫鲁特说:“那时的我,不是我。”而萨米哈的回应是:“如果你现在更少地爱我,我那时也是更少地爱你。”

1982年的私奔已无意义,2009年的村庄已无意义,2012年的伊斯坦布尔已无意义,但是在这无意义的虚构里,只有一种生活是可触的,只有一种声音是真实的,“钵——扎。”被无数的狗追逐过,被陌生的人抢劫过,被苏莱曼歧视过,被费尔哈特嘲笑过,被城市里的富人谩骂过,但是却是永远不变的声音,“别放弃,卖钵扎的。别说在这些塔楼、混凝土当中有谁会买。你要一直卖下去。”一种精神,一种记忆,一种和城市的变化想抗衡的存在,这才是自己一直的行走方向,才是自己永远的思想方式,就像那个“拉伊哈”一样,当不再被虚构,当不再被怀疑,当不再被想象,它其实就是永恒的存在,“在这世界上,我最爱拉伊哈。”

试刊号

编号:C39·2170219·1367
作者:【意】翁贝托·埃科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7年01月第1版
定价:38.00元亚马逊18.00元
ISBN:9787532772858
页数:208页

“今天早上,水龙头不再向外滴水。”第一句里的否定状态,仿佛如埃科的生命一样,走向了被预知的终点,作为他一生完成的第六部小说,也是生前最后一部小说,《试刊号》通过一场阴谋重重的办报实验,对现代新闻业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1992年的米兰,几名记者加入一份正在筹备的日报《明日报》,《明日报》立志讲述“明日即将发生的事件”,通过深入调查,在新闻领域拥有某种“预见性”。他们精心研究过去的新闻,试图编出编一份模拟的“创刊号”。“人们都以为墨索里尼已经死了,而自1945年以来,意大利发生的每一件大事背后,都飘荡着他的幽灵…… ”而实际上,所谓的假设,最后都变成了现实:这份报纸不过是一个诽谤和勒索的工具,是身为传媒巨头的幕后老板打入政治核心的垫脚石……


《试刊号》:为什么双杠不会相遇

玛雅仍旧天真,而岁月已经使我变得成熟。假如你是一个失败者,那么,唯一的安慰就是把你周围所有的人都当做失败者,包括那些赢家。
——《一八 六月十一日星期四》

从左至右是o、r、e、z,四个字母是已经排列完毕的字母,是需要被印刷的字母,但是当被阅读的时候,是不是需要一种背反的方式?应该从右至左,它们被书写在一张纸、一份报或者一本书上,就是zero,一个零。但是,只有在你翻开这一个封面,逆着光从背后逐字识别的时候,它才能组成一个单词,才能变成一个零,这是一种被印刷的目光——当从左至右变成从右至左,当正面看见变成背面组词,那一张《试刊号》才能正式变成创刊号。而这一本被印刷甚至被出版的书的封面,已经把这种背反变成了现实:一个大大的零,〇,椭圆,灰色,醒目,一本即将被阅读的书注解着那个“零和博弈”的结局。

从封面开始,〇是不是就是一种中和,左和右,又和左,顺光和逆光,在合一的时候,它才是一个完整体?那么当“我”面对玛雅把那些赢家都变成失败者的时候,是不是也是一个完整体:是他们从赢家变成了失败者,还是我从失败者变成了赢家?失败和成功,不是截然分开的,它们总是在一种整体中结合,看不出谁付出了失败的代价而郁郁寡欢,也看不出谁获得了既有利益而沾沾自喜,就像天真和成熟,就像像父亲的男人和像女儿的女人,在性和爱的暧昧中变成了自由之人。

但失败者总是首先到来。当年过五旬的科洛纳,也就是我,在单身公寓里发现自来水不再滴水的时候,才知道有一种叫做命运的东西突然之间发生了改变,昨天晚上还有水,但是今天早上却变成了空白,像一个梦,一个未醒来的梦,如果从因果论来看,当这个结果猝然而至的时候,是不是一定会有一个原因?房东说原因是阀门关了,但是这不是最先的原因,当我想到最先的原因时是害怕的,因为自己没有关闭阀门,那么一定是有人进入了房间,神不知鬼不觉地在今天早上到来之前关闭了。在一个人的房间里,在早上到来之前的晚上,当另一个神秘的人制造了这个结果,那么他一定不是“万因之因”的上帝,他更像一个魔鬼。

这仅仅是一次神秘事件?对于我来说,却是在我成为失败者的生活中加入了更多宿命的东西,两年的婚姻破裂,我被安娜抛下,这是一个失败者经历的事件;懂德语的我在迪·萨米斯教授的注视下无法接近费里奥教授,这也是一个失败者尝到的无奈滋味,“我是一个习惯性失败者”,这是我对自己命运的注解,无论是婚姻还是事业,都在以一种颠倒的方式将我从人生赢家的定位中逐出,“在那里,不是孩子记恨父亲,而是父亲记恨孩子。”所以当早上的水龙头终于不再向外滴水的时候,我的失败体验已经延伸到了最微小的领域。

而这个微小的领域却是令人不安,甚至是恐惧的,因为就在不久前,一起工作的布拉加多齐奥死了,死在那条曾经出现过连环杀手的那个路口,出现在战时沦为废墟的那条街上,而且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死亡,因为布拉加多齐奥经常和我谈起一些事,这些事在历史中已经盖棺定论,已经被灰尘覆盖,但是在他看来却并不是真正的结局,他在推测和调查中,发现了事实表面之外的秘密,和另一个人的死有关,和一群人的覆灭有关,和一个阴谋的掩盖有关,或者和谎言有关。所以当布拉加多齐奥不明不白死去的时候,我对于失败者的理解似乎又多了一种阐述:我变成了潜在的被害者,将和布拉加多齐奥一样,会在某一个日子命丧在连环杀手出没的那条恐怖的街上,而自来水不向外滴水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从结果推测原因,又从原因推测结果,似乎一切的原因和结果都已经写好。这是一九九二年六月六日星期六发生的一幕,如果时间向前,在那个原因之后的结果就会出现,那么对于我来说,可以选择让时间以背反的方式逆向而行,也就是说现在的“早上八点”回到和布拉加多齐奥在一起的时间,那个时间他是不死的,甚至我也不是失败者,因为西梅伊那天邀请我去做一件可以改变现实的事情,而这件事正像所有失败者的梦想一样,诱惑着我:“有朝一日写一本书,从而赢得荣誉和财富。”

从六月六日星期六回到了四月六日星期一,仿佛是从失败者的状态回到了一种新的生活期盼之中,声誉和财富以数字的方式呈现:在一年时间里会得到每月六百里拉的报酬,之后的六个月里,会得到一千万里拉的现金,而在之后的一年半时间里,会赚到八千万里拉,“之后,您可以不紧不慢地再找工作。”只有金钱,没有后顾之忧,不紧不慢找工作似乎也成了人生赢家的写照。这是一种诱人的工作,这是摆脱失败者阴影的希望,而西梅伊提供的工作就是以背反的方式消解一种时间意义。

“一本书。是一位记者的回忆,讲述在一年的时间里,他忙于筹备一份报纸,而这份报纸永远都不会面世。另外,这份报纸的名称应该是《明日报》。就像政府的一句格言:明日再说。所以,这本书的标题应该是《明日:昨日》。”一份命名为《明日报》的报纸,一种永远不会面世的新闻,“明日再说”其实并不指向明日,而是把昨日的那些隐秘的事情发表在明日的报纸上,一种预测,一种揭秘,当新闻被以这样背反的方式出版的时候,它本身具有了一种消解意义:这是新闻还是旧闻?而在这种背反里,作者也被消解了,“等书写成之后,您就要消失。”拿着钱消失,作为人生赢家消失,对于我来说何尝不是一种诱惑,而在新闻里,本来作者也只是一个工具,一种署名,他在某种意义上根本没有存在于历史的价值。

而西梅伊似乎把这种消解拔高到一种关于追求自由的使命:“本书应该让人想到另一份报纸,它要展示在一年的时间里,我尽力实现一个独立于所有压力的新闻典范。要让人们明白,实验的失败,是因为不可能创造一个自由的声音。为此,我需要您编造、设计、撰写一部史诗。”用自由来书写历史,那么这种自由主义是不是要和政府和官方的历史相对立?是不是在明日的借口中又回到昨日,甚至回到我们生活在其中的今天?

这是一种不顾现实的理想主义,还是和现实进行抵抗的自由主义?“我们会通过深度报道,外加调查,以及出乎意料的预测,来谈论明天将要发生的事情……”明天其实是对今天和昨天的否定,是以背反的方式来记录现在的历史,看起来这的确是一种新闻使命,正像布拉加多齐奥所说,“报纸会说谎,历史学家会说谎,如今的电视也说谎。”爷爷曾经作为游击队被关进集中营,父亲在现实里死于酒精中毒,对于布拉加多齐奥来说,在这个说谎的世界里,他就需要这样一种担当:“于是,我努力成为一名记者,去发现各种阴谋。”

历史充满了阴谋论,而媒体总是选择沉默,为什么今年冬天的特利乌左养老院事件最后电视台根本没有提及这件事?为什么“空气污染正在影响几代年轻人阴茎的大小”的新闻会成为一种笑话?为什么只要预付一笔费用,就能够得到镶嵌在相框里的证书,徽章,以及各种小玩意。而成为马耳他骑士?为什么去自由妓院知识分子被他们说成不是为了性,而是为了艺术史?每一个为什么其实都被掩盖在谎言之下,都变成了官方说法。而对于布拉加多齐奥来说,那个掩盖在谎言之下的“为什么”和历史有关,和墨索里尼有关:当一九四五年,墨索里尼在盟军突破防线之后,放弃了加尔达湖来到了米兰,躲进了市政厅,但是在之后的两年时间里,他到底做了什么?是命令瓦尔泰利纳的一处要塞进行抵抗?还是在最后的旅行中被德国人营救?或者是在那一场命名为“短剑行动”中他已经走向了末路?而对于布拉加多齐奥来说,关于墨索里尼最大的疑问是:那具在洛雷托广场的尸体是不是就是如历史所书写的就是墨索里尼的?

“注意:墨索里尼最后一次在认识他的公众面前出现,是那天下午在米兰的主教府邸。在随后的旅行中,他都是和亲信们在一起。在被德国人接到之后,他又被游击队逮捕。所有遇到他的人,都只是在照片或者宣传片里见过他,而没有见过他本人。在最后两年的照片里,墨索里尼是如此消瘦和模糊,以致有人窃窃私语——尽管只是说说而已——说那不是他。”从质疑开始,到否定终结:“我将能够证明,洛雷托广场的那具尸体并不是墨索里尼的。”调查,寻找,发现,而最后的结论就是布拉加多齐奥对于谎言的揭露:“问题在于,我们知道的一切都是假的,或者是经过了改头换面。在二十年的时间里,我们都生活在欺骗当中。我对你说过,永远不能相信人家告诉我们的东西……”

但是布拉加多齐奥所做的努力都是值得的?他会在《明日报》上刊登独家重磅新闻?他会把历史扔进垃圾桶?可是他只是一个人,一个曾经遭受了谎言之害的人,一个经历了家族变故的人,当他的尸体在那条小巷里被发现的时候,是不是意味着他以自己的死让墨索里尼的死回到里历史,是不是意味着一条已经成为废墟的街仍然会死气沉沉,是不是意味着所谓的明日只是昨日的一个延续?“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假如他的调查涉及一百件事情,那么至少有一件他猜中了,所以才被灭口。”西梅伊如此解读布拉加多齐奥的死亡,而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布拉加多齐奥也死在不自由的昨日,而明日报更只是一种借口,一个阴谋。

在我会见西梅伊的时候,就说起过这份《明日报》的幕后人物就是维梅尔卡特骑士,一个本身就控制着出版“帝国”的人生赢家,而他要办这份报纸,只是“希望跻身金融界、银行界,最好还有大型报纸的顶级沙龙”,那种“在一切方面讲真话”的承诺其实就是一种资本的积累,“印数很少,而且是私密的”怎么会成为一种公共读物?怎么能够变成改写历史的证明?特利乌左养老院事件最后变成了含沙射影的文章,环境会影响生育的文章也被丢进了垃圾桶,当然布拉加多齐奥的调查也只不过是他个人的事,所以当他被杀死之后,这份明日报试刊号就停止了运转,“维梅尔卡特骑士确定,《明日报》这整件事对他也构成了威胁,于是决定了结此事。”

这是一个阴谋之外的阴谋,而其实在《明日报》为试刊号所做的努力中,都在用一种戏谑的方式寻找所谓的自由和真相。记者所写的语言不能用知识分子的语言,而美其名曰是“读者的语言”;新闻的根本原则是“事实与观点分离”:借助引号,在文章中插入一个目击者的生命,让他代表路人或者公共舆论者,而其实只不过是记者自己的杜撰,因为,“加上引号之后,那些声明就变成了事实,也就是某个人发表了某种观点的事实。”另外,还要反驳,不是反驳谎言,而是在反驳中证明“对反驳者可信度的质疑”;要建立所谓的档案,“这样,在撰写各种文章的时候,就能够掌握某个人的所有行为不当之处,也就可以避免在最后一分钟去四处寻找。”要重新利用虚假的新闻,“一个丑闻总会令人联想到另一个丑闻,我们只需要影射坊间的某些谣言。”

像一种游戏,而这种戏谑的方式在那些所谓的星座运势、填字游戏得到了更多的阐释,而编辑部所选用的问答题几乎就是在一种既定事实中找出其“合理”的真理:为什么我们要从左向右写字?“因为不然的话,句子就会以一个句号开始。”为什么手指有十个?“因为假如是六个的话,摩西十诫就会变成六诫。”为什么上帝是完美的存在?“因为假如他不完美的话,那就成了我表弟古斯塔夫。”为什么妈妈总是妈妈?“因为假如她变成了爸爸,那么妇科医生就不知如何维持生计。”为什么指甲会长长而牙齿不会?“因为不然的话,那些神经官能症患者就会吃牙齿了。”……

为什么的疑问,不是为了寻找答案,不是为了找出原因,而是在因果的必然性中制造戏谑的效果,而这种戏谑不仅解构了那些存在的合理结果,也把原因变成了笑话。而所有已经发生的一切,正在发生
的一切,似乎都在这样的“为什么”和“因为”变成了一种关于自由的嘲讽。而在编辑部里作为副主编的我,在日常生活中似乎也走到了这种尴尬的境地,婚姻失败的我爱上了可以做我女儿的玛雅,玛雅也在我的身上找到了父亲的感觉,这是一种不伦之爱,却比正常的爱更炙热,更激情,更疯狂,原因就在于两个失败者找到了一种自我证明的办法。我的失败是一个阴影,而玛雅呢?“我处在一个洞里,永远也不能成为,比如说报道海湾战争的特派记者。”处在洞里的玛雅,被布拉加多齐奥说成是一个“自闭症患者”,她在我的身上找到了那种走出洞里的感觉,而在我看来,这是失败者和失败者之间的契合,“没有比两个失败者的愉快相遇更大的成功。”

这是一种两个人都渴望的爱情?但是,“对于这种疯疯癫癫的人,除了再开始做爱,又能说些什么呢?而在做爱的时候,我几乎觉得自己是一个赢家。”除了做爱之外自己就是一个赢家,而爱情的意义最基本的不是做爱吗?当做爱被排除在外的时候,是不是还是失败?所以从不伦之爱来说,失败变成了成功,一种背反被合理化了。所以当布拉加多齐奥死去之后,我和玛雅匆匆离开了没有滴水的公寓,离开了那条有连环杀手的小巷,离开了关闭了的《明日报》——当一切又回到一九九二年六月六日星期六的时候,逆向回到过去已经完结,而面对明天似乎刚刚开始。但是,布拉加多齐奥曾经对我说过的话会放在何处?那些历史的谎言需要谁来揭发?我的离开和《明日报》一样,也只不过是一种谎言,就如那本英国纪录片上的最后字幕一样:“欺骗是思想的一种状态,也是一种状态的思想。”这是对历史上的“短剑行动”的解读,也是对活在背反现实的一种注解。

理想是什么?明天是什么?当逃离了自我设置的死亡威胁之后,玛雅向我展示了“明日”的生活:

我们可以置身这些游戏之外:我重新开始做德语翻译,你重新给那些放在女性发,或者牙医候诊室里的杂志工作。然后,我们每天晚上看—部好电影,周末到奥尔塔来。让所有人都见鬼去吧。我们只需要等待:一旦真正变成第三世界,我们的国家将充满活力,就好像到处都是科帕卡瓦纳。女人是王后,女人是国王。

当阳光下的圣朱利奥岛重又闪烁着光芒,我仿佛看见了明日的希望,我仿佛成为了人生赢家,但是明日和昨日,真实与谎言,失败与成功,以及生与死,父亲与女儿,怎么会成为一个整体?它是一个〇,椭圆,灰色,醒目,万因之因不是上帝,它是魔鬼,就像那个为什么的戏谑问题一样:“为什么双杠不会相遇?因为假如它们相遇,在上面锻炼的人双腿就会裂掉。”

米格尔街

编号:C39·2170219·1366
作者:【英】V.S.奈保尔 著
出版:南海出版公司
版本:2013年07月第1版
定价:28.00元亚马逊13.30元
ISBN:9787544261654
页数:199页

“米格尔街和米格尔街上人,都像盐一样平凡,又都像盐一样珍贵!”米格尔街生活着一群有脾气、有盼头的小人物:“哲学家”波普,要做一样叫不出名字的东西;“艺术家”摩根,扬言美国国王会来买他的花炮;“诗人”布莱克·华兹华斯,在写一首全世界最伟大的诗;“疯子”曼曼,频频参加议员竞选;“机械天才”巴库,百折不挠地改造一辆辆进口汽车……“生活在米格尔街上的每个人,都过得如此绝望,但全都兴高采烈地活着。”在V.S.奈保尔的《米格尔街》里,十七个平行展开的故事编织了“一成不变地活着”的状态,而那些米格尔街上的人,就像结构一样,他们相对独立,却又相互关联、相互穿插,形成在纵横两个维度彼此交互的结构。


《米格尔街》:他们总爱编造传奇

几个月之后,哈特说:“你们猜我听到了什么?爱德华的老婆给她的美国佬生了个孩子。”
——《直到来了大兵》

几个月之后,其实爱德华早已经离开了特立尼达,离开了米格尔街。离开有时候是为了逃避,有时候是为了到达,曾经作为米格尔街的危险分子,爱德华喜欢画画,他似乎正用自己的画笔描绘一幅和特立尼达相关的画作,即使在警察询问的时候,他也总不妥协地带着口袋,带着弯刀,带着铁锹,戴着手套,去抓螃蟹,那是一种自得其乐的生活,而这种不受干扰独立自主的生活,或者正是米格尔街人向往并为之努力的生活。但是这样的生活总是被“后来”所打破:“后来打仗了。希特勒入侵了法国,美国人人侵了特立尼达。有史以来第一次,特立尼达人人都有了工作。美国人付的工钱相当丰厚。”

战争爆发了,那一幅画或许会有新的内容,特立尼达人有了工作,而且收入会很丰厚,但是正是这“后来”作为一种开端,爱画画的爱德华为自己画的便不再是像自己的“自画像”,他像美国人投降,他传奇了美国式的衣服,他嚼起了口香糖,他的口音带着美国强,而且,他开始鄙视特立尼达人。这是爱德华的离开,在转身融入所谓的美国生活中,他再也不会去抓螃蟹,再也不会和警察对峙,当然,他再也不会画画,那个高个子白皮肤的女人成为他的妻子,完全是美国化的一种标志。但是“身材很瘦,面色很苍白,总像有病似的”的妻子本身就是一种病态的写照,在特立尼达成为一种风景之后,却并没有改变爱德华作为米格尔街危险分子的属性,妻子自杀像是一个玩笑,而真正的情况是:她跟着一个美国兵跑了,“我还给那家伙喝过好多朗姆酒呢。”

从美国侵入特立尼达开始,后来的生活是病态的白人妻子,是背叛的感情和所谓的友情,而当爱德华最终将房子卖掉真的离开特立尼达之后,再无音讯的他便成为一个消失的符号,而当他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不再是真实的爱德华,他的兄弟哈特以一种神秘的口吻告诉米格尔街的人,“爱德华的老婆给她的美国佬生了个孩子。”土著画家,白人妻子,这种奇怪的组合终于被一个“给她的美国佬生了个孩子”的生活所取代,白人似乎是以一种回归的方式走向了爱德华的背面,而“生了孩子”的结局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投降故事的终结。

但是这只是一种传说,和米格尔街发生的很多故事一样,总是在第三人称的“听说”里变成像是真实发生的生活,“直到来了大兵”是爱德华生活的终结,是病态白人妻子生活的终结,也是米格尔街人生活的终结。而在“直到”之前,他们在米格尔街似乎都像“后来”没有发生的爱德华一样,用一种画画的方式来编织自己的本土生活。像一个谜一样的鲍嘉总是坐在床上摆弄着那七行的纸牌,虽然百无聊赖,但是却沉浸其中;总是锤呀、锯呀、刨呀,忙得不亦乐乎的木匠波普在做一样没有名字的东西,他像一个诗人,充满着某种傲气;从不干活的曼曼,对写下来的文字特别着迷,“为了写好一个字,他会花上一整天的工夫。”而乞丐B.华兹华斯索性自称是一个诗人,他的裤兜里总是放着一张印着字的纸片,“这张纸上有一首最伟大的写母亲的诗歌,我打算便宜点卖给你,四分钱了。”当他躺在草地上,当他仰望天空,他仿佛看见了宇宙中那一行行伟大的诗歌;做花炮的摩根是米格尔街的第一个艺术家,“他几乎每时每刻都在追求美”,他的理想是:“明年这个时候,我要让英国国王和美国国王付我几百万给他们做花炮,谁都没见过的最漂亮的花炮。”具有艺术家气质的还有巴库,尽管米格尔街的人都不喜欢他,尽管他会偶尔被千斤顶上的车砸中,但是巴库总是在摆弄机动车,终于在他手里制造除了一辆卡车,“这辆卡车简直是米格尔街的骄傲。是辆又大又新的贝德福德,巴库把它开回来的那天我们全涌上街去欢迎。”

摆弄纸牌而沉浸其中的鲍嘉,像诗人做没有名字的东西的波普,对文字着迷的曼曼,写着伟大诗歌的B.华兹华斯,艺术家摩根和巴库,他们不是传说中的人,他们以真实而具体的方式生活在米格尔街上,可以说,这是一种和现实无关的生活,他们沉浸在艺术世界里。但是这种艺术生活是不是米格尔街精神意义上的一个神话?他们会不会遇到像爱德华一样的“后来”生活?会不会让病态的白人妻子为美国佬生下一个孩子?实际上,诗人、艺术家只是一个特立尼达式的梦,“我们这些生活在这儿的人却把它看作一个大千世界,每个人都与众不同:曼曼是个疯子,乔治是个笨蛋,比佛是个懦夫,哈特是个冒险家,波普是个哲学家,而摩根则是我们的小丑。”大千世界很丰富,很多元,也很本土,但是当那些外人开车经过米格尔街而把它命名为“贫民窟”的时候,他们的命运也无可逃避地发生影响。

“外人”其实是一种入侵,只不过在美国士兵和西方文化入侵之前,他们就已经在“外人”的闯入中改变了命运。波普不再做没有名字的行为艺术,当她的妻子离开之后,当他不再用手指蘸杯里的朗姆酒,他失去了他的梦想,而当梦想失去之后,生活不再纯粹,那些新搬来的家具其实是从别处偷来的,波普终于以入狱的方式付出了代价,而在他出狱之后,对我说的话是:““你他妈的真烦人,快滚开,否则我非揍你不可。”没有名字的诗意生活终结了,他成了小偷,成了罪犯,成了凶神恶煞的人。而诗人B.华兹华斯呢,每个月写一行好诗的理想终于也破灭了,“所有什么写诗和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作,也都是假的。”就像那所曾经的房子,当它被推倒而被取代了两层的大楼,当那些芒果树、李子树、椰子树被砍去,这个诗歌世界就只剩下了“砖块和水泥”。花炮师摩根终于没有实现在天空中施放“最漂亮花炮”的理想,当那一场火灾发生之后,他犯了纵火罪,“花炮师被指控为纵火狂”,报纸上的这个标题以一种反讽的方式让摩根失去了梦想,或者消失,或者发疯,这便是他的可能命运。还有乔治,在被传说打死了妻子之后,再也没有回复正常,而当他娶了印第安女子作为新的妻子之后,那个“进去乐乐”的房子变成了颓败的世界,后来,粉红色房子只剩下他一个人,后来,他只坐在门前的台阶上沉默着,再后来,他神色悲伤地不再理人,最后的后来,他死了。

成为犯人,成为罪人,以及最后死了,似乎也是真实发生的故事,或者爱摆弄机械的天才巴库最后在妻子卖掉了机车之后变成了梵学家,对文字着迷而因为一只狗被汽车轧死而宣称成为救世主,大脚比佛在获得“巨大成功”后成为一个拳击手,都比那些犯人、罪人和死亡的结局要好,但是梵学家、救世主、拳击手难道真的是他们必须的转型?难道是“后来”发生之后他们的自我救赎?其实当一切的梦想变成传说,当一切的理想变成神话,他们本来就生活在米格尔街的理想国里,而现实以巨大的摧毁力改变了他们的命运,让他们面对巨大的不安。

但是,和爱德华的传奇一样,在特立尼达,在米格尔街,在被命名为“贫民窟”的地方,这一切的改变是一种自我生活的蜕变有关,但是更多则是当“外人”对他们进行命名之后何去何从的疑惑和恐惧。对于这样的侵入,他们往往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离开,一种是适应。当鲍嘉放弃了桌上的七行纸牌,他以出走的方式离开米格尔街,“他在一条船上谋了份差事,去了英属圭亚那。从那儿他下船去了内陆地区,在鲁普努尼当上了牛仔,向巴西走私物品(他没说是什么),他还将一些年轻的巴西女子带到乔治敦。”所谓闯荡,却依然是一种边缘生活,而离开之后他又经历了不同次的回来,似乎在离开和回来之间构筑了自己的人生,就像他当初来到米格尔街一样,他其实也是“外人”,一只手提箱子,寻找住处,然后就是客居在米格尔街四年,所以鲍嘉的离开和他的到来一样,从来不是归宿,“我去上趟厕所”之后的消失,带着太多的戏谑,而米格尔街的人,正是在这种没有归宿的生活中不断边缘化,不断成为流浪者。

当然,那些“外人”最后都变成了入侵者,美国士兵在乔治粉红色小房子里开了“进去乐乐”的场所,就是一种外来殖民式的输入,在这样的输入面前,爱德华选择了妥协,甚至是背叛,当他鄙视特立尼达人,当他穿着美国衣服、嚼着口香糖的时候,他其实完成了一种异化,疯子曼曼也是这样,他说话时总是有着英国人的口音,“准会以为他是个英国人,一个上流社会的绅士,尽管这位绅士说话时不那么注意语法。”而“传奇少年”埃多斯最初只是一个捡破烂的,但是当“外人”进来之后,他却成为认识西班牙港重要人物最多的一个人;本来想做一名医生的伊莱亚斯,就是有着一个英国梦,要实现这个梦他必须进入英国,接受他们的教育,但是当一次次的失败降临的时候,当遭遇了挫折的时候,所谓的理想,所谓的融入,只不过是另一个神话,“在特立尼达你还能指望什么呢?就是请人剪个脚指甲也要行贿。”于是在面对现实中,他驾起了清洁马车。

曾经也有不妥协的人,“大脚”比佛甚至敢于怒斥那些美国兵,“喂,别碰那小家伙,听见没有。”美国佬服软了,他像他爸爸一样变成了英雄,但是这就像是一个虚构的神话,在英雄主义的世界里最后变成了一种讽刺,那个打败他的英国拳手是皇家空军拳击赛冠军,但是后来才知道,他根本没有参加过皇家空军,也不是什么有名的拳手,比佛的失败更像是一个破灭的笑话。或许中级文学学士泰特斯·霍伊特像米格尔街上唯一成功抵御了外来入侵的人,“好啦,别在意。有一天,孩子,总有一天,我要让他们刮目相看,并让他们关注我说的每一个词,等着瞧吧。”他是我在西班牙港遇见的第一个男人,他让我给卫报写信,他让我思考战争的本质,他也在特立尼达的教育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瞧,你们这些人就是不关心祖国。你对乔治堡了解多少?你们没有一个人了解这个地方。但是,伙计们,这是历史,你们的历史,你们必须了解这样的历史。你们必须记住,今天的男孩女孩就是明天的男人女人。你们知道吗,古罗马人有句名言,叫思想健康才能身体健康,我认为我们应该去乔治堡。”乔治堡是特立尼达的乔治堡,就像米格尔街是特立尼达的米格尔街,那些本来应该是诗人、艺术家的居民也应该咋自己的理想中生活。

但是泰特斯·霍伊特却只是一个人,势单力薄的一个人,而米格尔街的现实似乎被一种巨大的力量推向了“总爱编造传奇”的世界,“我发现大约有六条叫米格尔的街,但似乎没有一条上有我家那样的房子。”而实际上,真正在米格尔街面临这个问题的只有一个人:我。也是一个外人,也是以流浪者的身份来到这里,似乎也必定要接受离开的现实,当米格尔街以六条街的复数制造了迷失的现实,那么在找不到归宿的结局里只能选择离开,“自从哈特进了监狱,有一部分的我也随着消亡了。”可以去往伦敦,可以看到雪,可以看到泰晤士河,可以看到国会大厦。而在米格尔街的消亡面前,我变成了外人,“临行前的那个晚上,我母亲在家举办了一个小型聚会。聚会有点像葬礼上的守灵。来的人个个神情沮丧,都说会很想我的,但转身就把我忘了,只顾埋头吃喝。”

消亡的米格尔街,消亡的特立尼达,消亡的诗人和艺术家,消亡的自我,在“告别米格尔街”的巨大不安中,一切都变成了“后来”那个笼罩在影子里的故事,“我没回头看,只看着前面自己的影子,一个在柏油碎石路面上跳动着的小不点。”

在适当时刻

编号:C38·2170219·1365
作者:【法】莫里斯·布朗肖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5年02月第1版
定价:23.00元亚马逊10.90元
ISBN:9787305145483
页数:112页

“当一个人经历了无法忘怀之事,他便为了缅怀它将自我和其一并封闭,或者他开始四处游荡为了找回它;这样,他成为了这件事的幽灵。”“一个永远再不会崭新的未来”的人是不是经历了死亡?一个“过去也拒绝坦承其自身的发生”的人是不是永在那一夜里?然而在时间形成的巨大空洞里,什么是“在适当时刻”,如何在试探、怀疑和接近中找到意义?《在适当时刻》是在莫里斯·布朗肖构建的独有的“死亡空间”中进行演绎的。这种将“死亡”在本体论(不是生物学)层面上进行演绎而形成的独特的存在场域,又衍生了其他诸如“诗歌空间”、“文学空间”等。换言之,布朗肖的一切艺术理念都是基于对“死亡”这一本体论概念的探讨而建立的……


《在适当时刻》:某些事情发生了

她和我的距离并不比我和她的距离更近,且她在那儿也并不意味着她真的在那儿,我也一样;我只表述这句燃烧着的话语:看,她来了,某件事情正在发生,结局开始了。

在适当时刻,我认真拿出一本摆放在书堆里的书,在适当时刻,我努力看见了有一扇关着门的封面,在适当时刻,我仔细阅读从第一句话“与她同住的女性朋友不在,门是由朱迪特打开的”的小说。认真、努力和仔细,都是适当的动作,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适当就是一种计划,一种有备而来的行动,所以在那个时刻也一顶被赋予了这样一种合理性。

但是,它为什么不是某个时刻?某个时刻也是拿起本书,也是看见封面,也是读到第一句话,但是某个时刻是消解了时间和动作的必然性,它更像是一种随机和偶发的事件,某个时刻变成了随时随刻,于是,即使拿着,即使看见,即使阅读,也像是一种在场的缺席。而第一句话开始的故事就是这样一种在场的缺席,为什么来开门的是朱迪特?而不是与她同住的女性朋友?为什么开门是迎向和她住在一起的我,而不是陌生人?

我是确定的,我的到来是确定的,在这种确定中,朱迪特是不是也是确定的?她来开门是不是确定的?或者说那个同住女性朋友克劳迪娅“不在”也是确定的?如果都是确定的,那么这样一个时刻是不是就是“在适当时刻”?“然而即便在这个我尚不能完全理解且不太喜欢的新环境里,她仍然完美得和从前一样,不论是线条、气质,亦或是年龄方面:某种青春令其奇异得和从前相似。”不喜欢新环境,完美和从前一样,青春的奇异和从前相似,这就是一种适当的时刻,就是一种在场。但是为什么在朱迪特在场的“适当时刻”,我仍然感觉到一种突然,一种缺席?

当我问“谁是克劳迪娅”的时候,她没有回答,像是对于我心生焦虑的躲避,而且,“当她转过身瞥见我的时候,我有一种突然的感受:她只是现在才开始瞥见我。”转身是不是是当时刻?为什么只有在转身的时候才瞥见我?是瞥见而不是看见,那种不认真也不仔细,甚至是无所谓的瞥见,是把我放在一个缺席的位置?还是她在瞥见中被我放在缺席的位置?“关于这个我对她说过话并为我开门的年轻女子,她从过去到现在,在一个无法评析估量的时间内是如此真实以至于在我眼中始终可见。”是的,对于我来说,她是可见的,但可见和以往任何一次一样,已经没有了必然性,它必定会发生在某种意义上却是无意义,所以瞥见而看见对于我来说也并非是她主动在制造适当的时刻。

所以在这种无意义中,我却是在场的,我在门槛处停驻,我强行进入,我在房间中走了两三步,我好奇地观察位于床尾的大沙发,在被打开门而被看见的世界里,房间、床、沙发和小家具表现了这个世界,它们的存在总是在适当的时刻,而当我看见这样的时刻,无论朱迪特是看见还是瞥见,是转身还是面对,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已经在场,而且我把她放在了一个缺席的位置上,“对于房间的某些方面我看得很清楚,它们已经与我重新建立了联系;但是她,我看不清。”

这是一种主动看不清而带来的缺席,但是克劳迪娅呢?她和朱迪特同住在一起,在这个意义上,她们对于房间的意义存在着一种同构性,也就是所有关于房间、沙发、床和小家具,在表现了世界的同时,也表现了她们在一起的生活,那么当朱迪特缺席的时候,克劳迪娅是不是也是瞥见我而使我看不清最终导致缺席?关系的微妙在于,朱迪特是在场的,她以在场的方式被我缺席,而克劳迪娅是不在场的,她的缺席仅仅是一种物质性的缺席——在确定的那扇门打开后的缺席。

但是在我进入其中问出“谁是克劳迪娅”的时候,她其实并没有缺席,在一种被念想甚至想象的世界里,她始终以悬念的方式出场。而且之后,她真的回来了,当她回到房间,是不是对于我来说,就是消除缺席而真正显现的“适当时刻”?“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性格坚决的人,不太容易妥协,我觉得她和朱迪特年龄相仿。”我不认识克劳迪娅,在我面前被我看见的她其实是一种概念的存在,甚至她是存在于朱迪特的背景之下,她们自小就是朋友,“对于朱迪特而言,她更像一个站在身后有着强硬性格且充满才华的大姐姐。”

这是我和克劳迪娅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她的第一次在场,从缺席到在场,看上去更像是我的一种安排,而正是这种安排,在适当的时刻,她却以一种后退的方式制造了再次的缺席。“至少,如果她被我的出现惊呆,并且我确定她后退了,有一瞬间她试图退回后面,仿佛面对我的在场她已尝试引入一个逃生通道,后者本可以给她提供一个在我之前到达这个房间的可能性,一个可以亲自给我开门并以她自己的方式迎接我的可能性。”她回来是有准备的,有准备的必然应该是看见我的时候,会伸出手然后礼貌地握手,或者和我打招呼,但是她却后退了,这种后退把一切的必然都变成了可能性。而在我看来,后退仅仅是“对其缺席进行补偿的尝试”,自我安慰?在被朱迪特瞥见之后,克劳迪娅的在场让我在惊愕和不安中找到了一个避难所。

第一次缺席而在场是因为她回到了房间,第二次缺席而在场是我在避难所中给了她一个位置,然而当这种在场到来之后,接下去发生的事似乎完全在我安排之外了,“当她将我安置在单式间时发生了一件同样令人讶异的事情:她没有让我一人留在房间里,但是将我们关在房间里。”在场变成了两个人,我和她,就是“我们”。在几乎封闭的房间里,我们都已经在场,我们都已经显现,我们都开始言说。我重复着问她:“你怎么了?你怎么了?”我平静地说:“我来拜访您的朋友……”即使她从一开始表现出烦扰、忧虑,“一个不稳定的、轻微的动作和一种冰冷的欢快使她变得不可捉摸”,尽管在我这句话之后她颤抖地说:“我的朋友!”但是通过言语而在场的确打破了朱迪特式转身而瞥见的缺席感。

她开始要喊朱迪特,她参与到我的行事中,这是适当的时刻,就如我对她说的:“我担心对你而言我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比您想要承认得更加不讨人喜欢。但是现在我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抹去它了:某些事情发生了。”因为在共同的房间里,我和她成了我们,成了“任何一个都不能抹去”的显现,所以某些事已经发生,已经发生的完成时,不是将要发生,不是正在发生,它以一种确定的方式回应着那个适当的时刻。但是这样的“我们”是不是存在着一种假象,通过言说而形成的假象?在适当的时刻而出现的假象?

因为,当我说:“我永远不会相信您会离开或是最终地远离。”克劳迪娅却说:“您在撒谎。”为什么“永远不相信”的事情会成为一种谎言?谎言也是言说,当命名一种明确的事件之后,它其实已经在显现中走向了它的反面,谎言之于言说,就像一个个体之于“我们”一样,是一种包含在其中的属性,我无法逃离我们,谎言无法逃离言语,而这样无法逃离就是把一个人的孤独变成了毫无区别的共通体立场,“不论您是否在这里对我而言都没有区别。我的生命只会为所有对它而言微不足道的事情改变,而对于所有重要的事情而言它是不变的。”这一段克劳迪娅的独白,是自己对自己说的,充满了某种戏剧性,但是我们的共通体却让这句话变成了我的想法。

言说变成了某种深渊,当我看见深渊的时候,其实看见了我和另一个我,“一个是分离的、放逐的,迷失在一个荒芜的远方;另一个是贪婪的,充满占有欲而不可动摇的”,但都是我的一部分,甚至变成了一个无法从其中逃脱的我的整体,我之整体也变成了我们之整体,不可分割,不可拆解。而当克劳迪娅走进门厅进入卧室,在把门关上的时候,看上去是对于我们关系的一种解构,是对于我在场的不介意,也是对于被跟随的不关心。

她再次完成了一次缺席,当退出我们之后,这种不可分割性又让她在场——因为她离开,我也离开,离开变成“我们”的共同需求和共同动作,而缺席实际上再次成为在场,再次成为显现,“我也一样,我将会走进门厅,从那里走上安静的维克多路,沿着下坡走向在这个时刻会令我愉悦的歌剧院,我将会非常幸福。”看上去是从房间“迁徙”,是改变了我之存在的表象方式,而我的意义也在她的助力之下:“从此我将必须扮演一个角色,在她的助力下(不论怎么说我都是她的客人),一种理性生活的表象将以我为蓝本,即便这将是具有喜剧效果的。”我是一个蓝本,她是一个背景,我是一种离去,她是一种缺席,即使她用一种监视,我用一种逃离,在这个已经建立了共通体的关系中,谁也无法真正缺席。

似乎是安全的,克劳迪娅的三次缺席,最后都以某种方式实现了在场,通过言语,通过迁徙,通过监视,甚至通过逃离,即使没有在可能性中相遇,即使她在看见的时候后退,即使在我们退出房间后都离去。但是这适当的时刻真的到来了吗?——而不是已经发生的某时某刻?为什么作为歌手职业的克劳迪娅会用歌声的翅膀保护?为什么特别的日子会成为“某个给定的时刻”?又为什么在十分明亮的白天会下起一场雪?是不是在我们之间还有那个“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朱迪特?又是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我们,“我对朱迪特的脸庞也见得同样多”,在新的我们里,言语不属于我,那种美丽不属于她。

“死亡!但为了死去,必须写作——终点!为了它,一直写到最后。”只有死亡,才能在我们之外变成可能,才能捕获“适当的时刻”,才能在朱迪特的在场中真正缺席,而死亡又不是终结,它是一个开端,一个从最后复生的开端,“某种程度上,它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而写作变成对于不死之死的最好注解,写作是一种破坏,也是一种重建,写作是遗忘,也是一种记忆,在朱迪特和克劳迪娅并不在一起的“她们”之外,寻找到那个真正的“适当时刻”,那个和雪一样在发生的时刻。于是在梦中完成在场,在命名中制造缺席,“我不喜欢这个名字。她去睡觉了。她也需要她自己的夜晚。”

克劳迪娅回来了,不是缺席之后的在场,她已经变成了在适当时刻必须出现的写作者,是和我从死亡开始而被命名的我们:

在夜晚,当我起身,谁和我一同起身?在此刻,没有白昼也没有夜晚、没有可能性、没有等待、没有担忧、没有休息,然而一个站立的男人被包裹在这话语的寂静中:没有白昼,然而就是白昼,以至于这个在低处倚墙而坐的女人,这个半曲着身体,头部倾向膝盖的女人,她和我的距离并不比我和她的距离更近,且她在那儿也并不意味着她真的在那儿,我也一样;我只表述这句燃烧着的话语:看,她来了,某件事情正在发生,结局开始了。

从结局处开始,从死亡处开始,从看不见的地方开始,从缺席的时刻开始,“一个人物?但没有名字,没有生平,记忆拒绝她,她亦不愿被讲述,也不愿幸存;在场?然而她不在那里;缺席?但根本不在别处,在这里;是真的吗?完全超越真相之外。”我和她,她和我,我和克劳迪娅,克劳迪娅和我,那些名字是谁,那些生平是谁,那些记忆是谁,那些言语是谁?其实并不重要,甚至爱也不重要,在缺席和在场,在我和克劳迪娅、我和朱迪特之间,出现过和欲望有关的爱?出现过和责任有关的爱?出现过和肉体有关的爱?“这就是为什么去爱是可怕的,而我们只能够去爱最可怕的。”爱不是去爱在场的物质,它在某种相似性中已经在“我们”中接近了真相。

离去而归来,缺席而显现,死亡而开端,曾经发生过,现在在发生,将来还会发生,在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单线时间里,它以反复的相似性证明着永远在场,所以在适当的时刻不再是一种需要寻找的确定关系,它就在那里,在写作,在梦想,在循环,在爱,“我能回想起这一切,而回想本身就是在这相同的空间里更进一步,在这里走得更远就越是和回归相连。然而,尽管这循环已将我带走,尽管我必须永远地写下去,我却是为抹去永恒而写:现在,终点。”

茵梦湖

编号:C37·2170219·1364
作者:【德】施托姆 著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5年07月第1版
定价:49.00元亚马逊23.20元
ISBN:9787532158058
页数:320页

从青梅竹马到命运各异,从情人相见到远走他乡,在这一出爱情悲剧里,如何描绘“爱情的氛围”?如何表达“美好的激情”?被施托姆视为“德语诗文之明珠”的《茵梦湖》里,“是我母亲的意愿”成为一种被现实劫持的感伤,也成为这一出情感的主基调,而施托姆也希望这部成名作在他身后“还将长久地以其诗与青春的魔法抓住老少读者的心灵”。本书除《茵梦湖》之外,还收入了作者其他六篇作品:《在大学里》、《来自大洋彼岸》、《三色紫罗兰》、《双影人》、《骑白马的人》和《汉斯熊》。这些作品弥漫着一种凄凉柔美的诗意,气氛的渲染、情节的铺排、对人物命运的揭示格外富于感染力。此书为“企鹅经典”丛书之一。


《茵梦湖》:尽可能长久而美好地生活

我禁不住要向高贵的女主人高声大喊:“消除这萦回于你脑际的幻影吧!这个幻影和你亲爱的父亲就是一个人啊!他是一个人,他曾误人歧途,又曾在苦难中煎熬过!”
——《双影人》

童年的美好时光是一种幻影,还是那留在记忆中父亲挥拳殴打母亲的记忆是一种幻觉?幻觉之产生是因为曾经故意掩盖了那些故事,还是现实重新让它们找到了出路?总是有一个岔口,有人在这边,有人在那里,有人已经死去,有人还活着,他们不在同一个世界里,他们不拥有同样的记忆,于是不同的岔口指向了不同的人生,不同的人生演绎着不同的幻觉。可是,这个岔口最终会走向同一个终点吗?

这个疑问在克里斯廷欣那里,其实是有意避开的,现在是林总务官夫人的她显然在这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地方选择了遗忘,高贵而优雅,无论如何她只在自己现在的生活里成为另一个女人,但是这种现在的稳定且固有的生活或者只是一种表象,在“我”走进这个世界的时候,过去的一切会依稀出现在眼前。我无疑是是那个把熟悉的故事唤醒的人,“这位夫人每次转脸对着我的时候,我总是不失时机地竭力想在她的面庞上寻觅熟悉的特征。”表情,语言,以及那个可以回想起来的名字:约翰·汉森,但是林总务官夫人却把它称作是幻影,三岁的时候失去了母亲,八岁的时候父亲突然离开,在漫长的时间中,存在于记忆之中的也只有幻影,而要把幻影唤醒为一种现实,到底是应该感恩还是一种残忍?

闯入一个故事,其实就是为了寻找不同岔口最后的那个终点,但是这种寻找的意义何在?当克里斯廷欣已经完全变成了林总务官夫人,当她的生活变得平静而安逸,还有必要重新揭开埋葬在记忆之中的那段带着幻影的往事?“我不愿她在某个时候再知道这些情况,不然就会使她童年所尊敬的父亲跟她那幻觉中一再出现的怪影重叠,但遗憾的是这个怪影并非纯属幻觉。”而其实,当林总务官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已经完全回答了这个问题,已经把幻影从夫人身上接触变成了必要的事——不是幻觉,不是幻影,是真实发生的一切,甚至是覆盖在心里的一段阴影。

“我常常觉得,在我母亲在世的时候,我过去还有个亲父亲。我很害怕那个父亲,他对于我、对于母亲不是大声咒骂便是出手殴打,我总是远远地避开他。”这是林总务官夫人所说出的真实故事,一个亲父亲,一个使人害怕的亲父亲,一个大声咒骂母亲甚至出手殴打的父亲,一个只能远远避开的父亲,这一定是夫人内心最恐怖的记忆,或者三岁是的母亲之死,八岁时的父亲离开,都和这个记忆有关,这个记忆明显以选择性遗忘的方式放在了最角落里,但是这种遗忘不是彻底地去除,它只是暂时沉沉睡去,而当我闯入并且寻找,一定是会唤醒它,而且唤醒的真正意义不是面对,不是复原,而是消除幻影真正的虚拟性存在,从而回归到应该的终点。

那个叫约翰·汉森的父亲到底制造了怎样一种令人恐怖的记忆?回溯而去,是那个名字背后的经历,是那些发生的悲剧的原因,为什么会参与那起破门抢劫的空前大案?为什么会在牢里呆了六年?为什么会拥有一个“约翰·交运城”的绰号?又为什么会把童年的美好时光变成了令人恐惧的幻影?一种出生似乎注定了这些“为什么”背后的故事,在底层的世界里,那些成长,那些爱情,那些生活,其实都变得有些艰难,就像那个许下誓言的枯井一样,其实是一种难以挣脱的现实的隐喻,跌落,像极了正要发生的死亡,但是在濒临绝境的时候,却是对于现实最原始的挣扎,“那我是不会欺侮你的——但你要是愿意的话,我想跟你结婚!”男人和女人,曾经坐过牢的男人,和脾气暴躁的女人,枯井里的那一幕爱情更像是他们隔绝了现实上演的一个童话,但是终归是要从枯井中上来,终归要接受被人注视的目光。

结婚,生下女儿,不是对于现实可能的逃避,反而是越来越陷入到一种无法解决的困境中,“是女的一味任性,还是他俩沉睡已久的躁性子在放纵的爱情欢乐之后又从深处爆发出来,越发不可收拾?抑或这男人心里的一种无可抵赎的负罪感突破禁锢,吐出郁积的肝火?难道确是因为前些时候老东家突然离开了人世,在痛苦与忧伤中仅仅为了抑制住难受的心情,他此刻终于坐在路边,敲着石子?”其实根本没有答案,造成一切的痛苦像是源于无法解决的天生的原因,终于,他失手打死了妻子,终于他背负了一种罪,即使履行诺言还清了妻子的棺材钱,即使得体地安葬了妻子,但是对于约翰·交运城来说,他根本无法改变这发生的一切,但是现实的意义不是提供了你无法改变的出生和性格,而是在可能的未来里,提供了最本质的爱苏醒的机会。

三岁时母亲去世,八岁时父亲离开,都变成了已经发生的一切,而它们的本质区别是:前一种制造的死亡是无奈制造的悲剧,而后一种消失是寻找着改变的自我——不让女儿去讨饭,是要用自己的努力来赢得属于她的生活,消失是为了给克里斯廷欣留出一个位置,那个位置里没有苦难,没有耻辱,甚至那些变成幻影的记忆,也只是一种想象。所以父亲的离开是一种自我牺牲,他把自己推向了那个无法转身的岔口,而把女儿放在了可以望见未来的地方,所以才会有成为林总务官夫人的现在,“这不是约翰·交运城,而是一直活在他女儿心中的约翰·汉森,是他女儿昨天采撷不易枯萎的蜡菊编成花环献给他的那个约翰·汉森,这个约翰跟那个面目酷似的人的影子毫无联系。”

曾误入歧途,曾在苦难中煎熬,一个父亲是活在曾经中的父亲,被幻影覆盖的父亲,但是一定是唯一的父亲,一定有着最深厚的爱的父亲,一定是用自己的离开换来生活另一条道路的父亲,“就让那绰号的第一个音节——‘交运’这两个字眼留在你的身边吧!它是忠诚的,因为它也待在恰当的地方啦!”一个闯入者“我”唤醒了真实的情感,也让“双影人”变成唯一的父亲。“我”之存在,其实并非是一个外来者的介入,不是为相隔离的两个人寻找同一个终点,而是为各自的世界打开一个理解的窗口,他们能相互看见,能相互感受,能相互对话,能让双影的幻觉归于寂灭,让唯一的现实成为所有。

一样是父亲和女儿,《三色紫罗兰》里那个导向不同之路的岔口也是一种幻影,当女孩莱茜看到父亲带着新婚的妻子回来的时候,她叫这个陌生的女人“妈妈”,看起来像是一种和谐,像是没有必然的矛盾,但是在她来说,“妈妈”根本不是“母亲”,母亲是那个生她的女人,是那个以一幅画的方式存在的女人,是内心里无法撼动的形象,或者说,“她只叫死者母亲。”母亲是独有的称呼,是唯一的称呼,甚至象征着死亡,而妈妈,只是一个和“阿姨”一样的泛指,如此,这样一种隔离的关系便无形之中竖立起来了。

施托姆:如何迎向“庞大的开阔的世界”

当然还有那个从来不开放的后花园,“那里是一座坟墓!伊莱丝,或是你倒更加喜欢这过去岁月的花园。”这是莱茜的父亲鲁道夫对新婚妻子伊莱丝说的话,当伊莱丝以女主人的身份进入到这个家的时候,她需要的是什么?她需要的是大家的友好恩爱,需要的不带偏见的生活,需要的是幸福,其实是简单的,但是当莱茜叫她“妈妈”而不是“母亲”,当鲁道夫锁上了那道门,甚至还在孤寂的时候回想起“业已不在人世但依然风姿绰约的形影”,无论如何对她来说,也是一种带有幻影的生活。

“叫孩子喊我母亲吧!”伊莱丝恳求鲁道夫,这样是不是可以将“妈妈”撇到陌生的世界里,这样是不是可以成为莱茜真正的“母亲”?或者这也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更换,伊莱丝的努力终于变成了自己肚子里的一个孩子,也终于可以使自己真正成为“母亲”,但是莱茜的那句话却又像一句咒语,“她只叫死者母亲。”一种不祥围绕着她,“这像是阴森森的黑夜使她忐忑不安,从暗地里闪现的这一念头有如一条毒蛇缠成一团,昂起了头。”但是即使把自己放进了一个如死亡一样的命名中,伊莱丝的勇敢和智慧,也会让她可以去除内心的阴影,她把自己当成莱茜的母亲,真正从内心里呵护她的母亲,而且她也要努力去除鲁道夫对于亡妻的记忆,让活着的自己取代那个“依然风姿绰约的形影”,所以她对鲁道夫说的那句话是:“我得分享你过去的欢乐,你得把全部幸福跟我谈谈。还有,鲁道夫,你应当把她的那幅惹人喜爱的画像挂到我们两人的卧室里。在你跟我讲述过去的事情时,她也一定要在场!”

这是一种开放的态度,把自己完全放在那个“母亲”的位置上,“鲁道夫,我发现一个情况!你把我名字的第一个字母移到字尾拼拼看!它读什么来着?”字母位置的更换,伊莱丝变成了莱茜,或者说,莱茜变成了伊莱丝,这像是一种文字游戏,而游戏的本质意义就是消除那种隔阂,在共同参与中体会美好和快乐。字母的更换,名字的组合,以及“母亲”角色的重新定位,伊莱丝不仅勇敢,而且是完美,而这种努力所要证明的是生活的意义,或者是对于爱的一种最本质的追求,就像鲁道夫从她的作为中得到的启示,现实是什么?“活着,伊莱丝,尽可能长久而美好地生活!”

活着不是妥协,是用爱来消除误解,而这种爱似乎早就以符号的方式注定成为生活的必然,《双影人》中的约翰·交运城象征着忠诚,《三色紫罗兰》的伊莱丝和莱茜字母变化的一体性,还有《骑白马的人》里的“白马”,毫克为了那一个需要改造的沟渠,为了那一道海堤,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为了大家的安全,为了大家的生活,却在一次洪水中和家人一起淹死,大自然像是那匹被魔鬼控制的“白马”,但是却在他爱的作用下成为最好的朋友,“没过几个星期,白马的饲养改善,渐渐地,粗硬的毛消失了,闪着蓝色圆斑点的毛皮显现出来。”还有《汉斯熊》里的母熊,汉斯被从小母熊喂养,成了“汉斯熊”,而当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成为国王之后,再次找到母熊的时候,它已经濒临死亡了,但是汉斯还是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尊敬它,最后,“它朝国王和他的美丽的妻子投去一瞥感激的目光之后,摊开了四肢死去了。”

无论是白马还是母熊,其实他们在爱的世界里,慢慢去除了动物性而具有了人性,也是在这种消除了隔阂的努力中,无论是毫克还是汉斯,也都成长为一种英雄般的人物,“国王汉斯熊与他美丽的妻子治理这个国家好多年,人们的日子过得幸福、安宁。”像是一个童话。无论是和名字有关的象征意义,还是和和动物有关的命名,其实关键是如何去除那道幻影,如何取消岔口,又如何消除隔阂。《来自大洋彼岸》似乎提供了另一个文本,还是关于父亲和母亲,还是关于一种阴影,来自印度尼西亚小岛的燕妮为什么要离开母亲而被父亲送到欧洲?“他往往只在晚上来,他住在城里的一栋大房子里。这是妈妈告诉我的,我没去过那里。”这是一种空间上的隔阂,但是在最本质意义上是文化的隔阂,因为父亲认为母亲是那个小岛上落后种族的代表,而燕妮呢,“你因为有你母亲的血缘关系,永远也进不了你父亲的社会。”

和种族有关,所谓的家,所谓的爱被打上了烙印,于是父亲生生地把她从母亲身边带走,于是母亲生生地失去了自己的女儿,这是一种隔阂,“是谁给了你权利,让你用我母亲的痛苦换取我的未来!”而另一种隔阂是,当燕妮冲破父亲的阻隔回到母亲身边的时候,母亲其实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受害者,反而也变成了隔阂的制造者,她要把燕妮嫁给那个有钱的混血儿,也就是说,这样的婚姻依然是一种无法消除的隔阂,甚至依然是母亲悲剧的再次重复,而父亲的那句话似乎也得到了应验:“这个种族是改造不过来的。该死的,这一天终于来了,这我早就料到了!”所以对于燕妮来说,她承担了一个自我突破的角色,她在和阿尔弗雷德生活在一起的日子里,就找到了那种爱,就如她写在纪念册上的那首诗歌:“我是一朵玫瑰花,快快把我采摘;我的根儿已经露在外,风雨好厉害。”

不管是自然的风雨,还是人为的伤害,一朵玫瑰需要的是有人采摘,而那枚送给我的镶嵌着玳瑁的金戒指就是这种爱的呼唤,还有那只只给阿尔弗雷德握的左手,“左手我是没有必要给别的人握的。”诗歌、戒指和左手,这都是唯一的写照,也在书写着那个唯一的爱,所以在燕妮离开之后,阿尔弗雷德终于奔向了唯一的爱:“同燕妮在一起,无论如何也要一起回来!”是燕妮对于爱的呼唤让他们在一起,而这种呼唤去除的正是所谓的“人类的原罪”,就是去除母亲“压根儿产生不了高贵人的苦难的卑贱的所在”。

何来原罪?何来卑贱?何来隔阂?其实是一种种族的差异,是一种文化的不同,甚至只是社会阶层的相异,但是这种差异和不同,造成的是爱的缺失,造成的生活的异化,《茵梦湖》里的伊丽莎白和赖因哈特本是两小无猜的孩子,在他们童年时代就种下了那萌初的爱,“赖因哈特在伊丽莎白的帮助下在这儿用草皮搭了一个房子,他们要在夏日傍晚住在里面。”但是正如赖因哈特在讲完那个童话故事之后的感叹:“根本就没有天使。”当童年远去,他出去求学,当两年之后回来,他发现了陌生的伊丽莎白,而当他再次离开,当十年后再次回来的时候,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

“这是我母亲的意愿。”这是伊丽莎白写给赖因哈特的信里说出的话,“从前我的所爱,都要从心里忘怀。”虽然心有不甘,但最终还是成为了另一个男人的妻。而这种错爱并不是因为时光带来的分离,而是一种隔阂,伊丽莎白嫁给的是拥有茵梦湖的埃里希,埃里希曾经是赖因哈特的好朋友,但是这种纯真的友谊在所谓的财富面前,似乎也变得脆弱。而从另一个意义上来说,爱情的隔阂其实从曾经的陌生感就开始了,它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身份的差异,所以在伊丽莎白的目光中,赖因哈特的离开反而是坚定的,“没有回顾,他疾步直行。寂静的庄园在他身后逐渐地隐没,而他面前升起了一个庞大的开阔的世界。”不是悲伤而离开,而是奔向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随后他把椅子移到书桌旁,拿起一本翻开了的书沉浸于研究之中,从前他把他青年时代的力量都用在学业上了。”这是他的生活,而那个错爱的故事放在了身后,它的意义在于回归到童年时那种纯真,就像茵梦湖里的那朵睡莲,它是美好的,它是纯真的,它是在记忆之中不死的,“我从前熟悉它,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在赖因哈特那里,只有睡莲才是他永远不会有陌生感的爱,才是永不逝去的青春。

这是对诗意生活的呼唤,但是睡莲只留在记忆中,童年只留在影子里,茵梦湖只留在故事里,“面前升起了一个庞大的开阔的世界”又会带他到何处去?像是没有岔路的人生,或者是岔路在最终极意义上回到了诗意的终点,不管是对于名字的再次命名,还是是和动物有关的隐喻,不管是消除隔阂的勇气,还是走向更开阔人生的信心,它们似乎都是美好的,都是走向了幸福,而唯有《在大学里》却传递出一种无奈而死亡的悲剧。一个裁缝的美丽女儿罗拉,似乎注定了人生的方向,当我在跳舞中爱上她的时候,她对我的拒绝是:“找你那些高贵的小姐去吧!我不愿意跟你往来,不跟你,也不跟你们当中的任何人!”当“拉丁”孩子克里斯多夫爱上她的时候,似乎是一种属于共同阶层的爱,但是爱好舞蹈的罗拉却又不甘心这样的婚姻,最终她骑上了“野伯爵”的人那匹马,甚至成为了伯爵夫人,而这种命运的不合理性又变成了障碍,正如瘸腿的玛丽所说:“那些漂亮的高贵的少爷毕竟不是为她而生的。”她不是高贵的小姐,高贵的少爷又不为她所生,如此,这种隔绝变成了无法改变的宿命。

宿命是无法改变的命运,即使有岔口,最后也走向一个确定的终点,所以罗拉最后以跳湖自尽的方式告别了这个世界,这或许是她对于宿命的最后一种阐释,“苍白的面孔静静地挨在海岸的沙滩上,那双跳舞的小脚现在从裙下露出来,一动也不动,马尾藻和贝壳挂在那滴着水的黑发上。那朵白玫瑰已经不在了,它也许飘到大海里去了。”跳舞的小脚是一个符号,黑发上的白玫瑰是一种象征,它们是罗拉一生都想要的自由与爱,也是纠缠在自我世界里无法摆脱的宿命,而最后当它们都以死亡的方式走向终点的时候,也是对于一个时代的告别:

在大学城教堂墓地上,长着很高的杂草的一边,立着一块白色大理石墓碑。上面写着:“莱诺拉·波莱佳——三个生活在德国不同地区的同乡立”。

拳头

编号:C39·2170117·1363
作者:【意】彼得罗·格罗西 著
出版: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版本:2015年07月第1版
定价:28.00元亚马逊16.60元
ISBN:9787532157228
页数:216页

《拳头》是意大利新生代作家彼得罗·格罗西2006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曾入围意大利最重要的文学奖维亚雷焦奖和斯特雷加奖,并获得意大利坎皮埃罗欧洲文学奖,其英文版入围英国《独立报》外国小说奖。收录意大利版《拳头》的三个短篇《拳头》、《马》、《猴子》和格罗西2007年出版的中篇小说《马蒂尼》。“在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个地方,我还可以算得上一个人物、一个传奇,可以势均力敌地跟别人战斗。”前三篇分别讲述了几个男孩如何面对现实、努力在成人世界里生存的成长故事;《马蒂尼》讲述的是一个当红作家如何从辉煌转而消失于公众视野的故事,刻画了存在与表相、内心的煎熬与外在的举止之间的深刻差别。


《拳头》:宣布:最后为平局

他是这样写的:“很滑稽,忽然之间,你看着四周,你意识到,所有东西都失去了它们的界限,忽然之间,因为某种奇异的组合,你觉得更加孤单。”
——《马蒂尼》

人与人之间的界限在哪里?看见和看不见的界限在哪里?自我和世界的界限在哪里——当被四周的世界包围的时候,自我是不是就是世界的一部分?当个体被吞没的时候,界限是不是也消融在这样的关系里?而且不仅仅是静态的消失,它以不可预料的力量实现着“奇异的组合”,最后世界还是那个世界,自我却早已经变成了他人。

“好吧,当你手里握着一颗炸弹,你的下场有两种:你担心这炸弹会很快爆炸,希望不要伤及无辜;或者你把它扔到能掀起轩然大波的地方。”一种极端的方式?炸弹会爆炸,但是在爆炸之前可以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这种“扔到能掀起轩然大波的地方”是不是在制造新的界限?而当新的界限在爆炸中被确立,是不是另一种牺牲?“了不起的马蒂尼”是一次爆炸?马蒂尼和米里亚姆被斯坦顿所掌控是一次爆炸?醉得不省人事的时候消失也是一次爆炸?但是不伤及无辜的爆炸之后,那个界限会为自己保留一个什么样的位置?“是的,在某个时刻,也就是炸弹炸开的那一刻,那些烟火让杰伊的某个东西破裂了,我一直在想: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到底是什么东西会在极端之后出现?而且是不是必然出现?当才华横溢的马蒂尼对我说我能成为一个好作家,那是不是也是一次必然的爆炸?而成为作家的标准就是看见了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这仿佛是一种悬浮的状态,“这就是问题所在:我们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然而人们能读到,能看到。”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的疑问直接关系到我们和世界之间的界限会以何种面目出现。而在这一切的爆炸发生之前,在那个看不见的东西被看到之前,马蒂尼却以一种偶像的方式存在,也就是说,他本身就代表着一个世界,代表着一种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年轻帅气,才华横溢,“一个顶仨”本身就是区别于普通人的评价,所以对于看见他的我来说,“我也想成为和他一样的人”,一样的彩色裤子,一样的护腿,一样像小流氓一样的眼神,一样的微笑,他是在高处的统治者,“我感觉那嫉妒从胃的深处涌上来,就像加勒比海的热浪一样,让我的全身都在沸腾。”所以当马蒂尼对我说“你可以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的时候,其实就开始以一种界限的方式定义了我,而对于我来说,这种定义却带着他被放大的影子:我爱上了那些东西。如果世界朝着被定义的世界发展,那么它的尽头一定是另一个马蒂尼,而不是那个“我”。

但是马蒂尼作为一种偶像式的存在,一个定义别人的人,一个期望别人看见“那个东西”的掌控着,自己却又被别人掌控,米里亚姆以及斯坦顿,其实都开始定义他,而真正掌控的是电影工业这个强大的世界本身,那个被崇敬的人在重新洗牌的现实面前慢慢被巨大的世界吞没,马蒂尼甚至变成了一个词,一个在电台节目中谈及的话题,一个和女人有关的风流男人。电影工业、现代娱乐,以及广播传媒,他们定义了另一个马蒂尼,也迫使马蒂尼终于像一个炸弹一般扔了出去。

必然爆炸,而爆炸带来的一个结果是界限被重新制造,也就是说,在扔出炸弹的那一刻,马蒂尼反而变成了“那个扔炸弹的理想地方”,马蒂尼成为爆炸本身,当不影响无辜的情况,他只是以自我破坏的方式回归到一种自我——一个悖论,脆弱的悖论,无奈的悖论,以及必然的悖论。这个悖论的意义在于,爆炸不是那些掌控者制造的事故,而是自我从被吞没的现实里进行的突围。于是马蒂尼隐居了,于是马蒂尼消失了,于是马蒂尼成为了另一个他者。

他者必然是站在别人的角度的命名,但是看得见那个东西的我还在,终于在伊斯坦布尔我发现了他的行踪,在一家小餐馆的后厨里我看到了他,如一个幻觉,马蒂尼是被他们扔到了“他乡”,还是自己选择了理想的扔炸弹的地方?“各种好处。你一个人待在那里,远离混乱和麻烦,让热水经过你的手,然后清洗这世界的一部分;你还能挣到钱。”马蒂尼这样对我说,那时候他只是一个洗盘子的下手,是一个不被电影工业因影响的人,不被斯坦顿掌控的人。其实炸弹并不一定要爆炸,让这个世界找到自我和他人之间的界限才是最重要的,远离混乱,远离麻烦,用水清洗这个世界,都在创造着界限
都在寻找着可以看见的那个东西——而随着新的界限的出现,那曾经被定义的东西必然会以消失的方式离开,“哈,那些书啊,那些书已经没有了。二十年前,我已经把书卖给一家出版社了,一次性,无期限。”以及名声,以及话题,以及那个她——“不是她消失了,而是我。”

消失也是没有消失,在自我定义的世界里,看见有时候就意味着看不见,逃避,隐居,改名,都可能成为保持界限的一种方式,它们其实和爆炸一样,是为了不在“奇异的组合”里被最终吞没。“丹尼尔看着哥哥离开,一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街道尽头。他觉得,这次哥哥可能要比平时离开更长时间。”在《马》的叙事中,一样也是关于奇异的组合,一样是关于消失。纳坦和丹尼尔同时拥有父亲给的马,这是一种没有界限的开始,甚至他们在老潘其亚那里用自己的劳动让马驯服成为自己的一部分,也都没有所谓的界限。但是两个人本身就不可避免那种天生的界限,纳坦说:“去他妈的。谁他妈要这些马啊?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丹尼尔却说:“从现在开始,我们有马了,所以跟我们有关系了。”纳坦总是往城里跑,他翻过山丘,翻过山谷,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而丹尼尔却和马在一起,在马的世界里演绎着故事。

他在农庄看到了一匹将卖给屠宰场的患病母马,他用很少的钱买下了它,然后用老潘其亚的方法治好了它,甚至偷了种马让它怀孕,最后产下了小马。这是一次拯救,从病马到健康的马,再到生下小马的母马,它不仅被拯救,还产生了效益。所以当这匹本来应该被屠宰的马被取名叫“第一笔买卖”,就表明马进入了丹尼尔的世界,而丹尼尔也进入了马的世界,这个纳坦进入到城里一样,是区分了界限,是区分了他和我。“我们每个人用自己的方式利用这个世界,然后到达自己想要到达的地方。”有人用刀子杀人,有人用刀子小苹果,有人进城寻找生活,有人拯救木马感悟生命,但是当“第一个出生”这匹小马驹出生之后,他变成了看见的那个东西,庄园那个卖他母马的人开始找他,认为他欺骗了他们,他们打他,“第一笔买卖”也被抹了脖子。

在矛盾和冲突中,农庄主人赶走了那几个工人,这是一种消除界限的办法,母马和小马驹又变成了丹尼尔的财产,但是这是不是就是丹尼尔最想要的结果?从一开始就一样的两匹马,最后和纳坦、丹尼尔一样走进了有界限的生活,而当农庄主人赶走了滋事的工人又把马匹还给了丹尼尔,和曾经拥有一样也是无界限的结果,但是,“同样的刀子,这两个用途之间的距离,也就是两个人之间的距离。”界限是永远存在的,它必定要有人进城有人留下,必定要有马死去有马活着,“这匹叫‘代替品’。”重新被命名的母马,重新被命名的人生,代替而产生的界限终于伴随着丹尼尔的消失而出现:“丹尼尔看着哥哥离开,一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街道尽头。他觉得,这次哥哥可能要比平时离开更长时间。”

《马蒂尼》的消失是一种自我放逐之后的自我寻找,而《马》里的母马被命名为“代替品”以及纳坦消失在街道尽头,更像是被现实赶走而终于不回来的无奈。但是都是平静的,都是现实主义的,而当皮耶罗成为那一只猴子的时候,诡异的世界让一个人异化成了一种动物。“他赤身裸体,蜷缩在床边,在那里玩一堆开心果壳,真像一只猴子。”曾经只是玛利亚说起弟弟的一个传说,至少对于尼科来说,这像是一种药拒绝自己的谎言。尼科的身边似乎不缺女性,辛辣刻薄、“子宫里面全是水泥”的安吉拉,一直沉浸在那不勒斯温柔之夜的贾达,会在电话里不停笑的齐娅拉,她们对于尼科来说,并非是一种“奇异的组合”,只有当从来没有距离他一米之内的玛利亚拥抱了尼科,并且告诉了他自己的弟弟做起猴子来,这样一种“奇异的组合”才真正开始。

那些女人对于尼科来说,像是一场一场的演出,“忽然间他觉得自己无意参加了一场演出,一场他所不知道的演出。”这是一种迷失,就像马蒂尼那时意识到的那样,“所有东西都失去了它们的界限”,而当皮耶罗的传说出现之后,失去的界限仿佛又回来了。尼科走进了皮耶罗的家,拥抱了皮耶罗的姐姐,然后真的看到了正在玩开心果的皮耶罗,这是一个寓言?爱情在迷失中来到,是不是一种自我意义的回归?当人变成猴子,是不是凸显了人性和动物性的界限?在没有成为猴子之前,尼科和皮耶罗在最后一次对话中谈到了“我们的梦”,“我们的梦,被那些比我们来得早的人粉碎了。”被粉碎的梦,其实根本不是梦,它是现实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梦和现实的界限被无情分解了,一个连做梦都被剥夺了权力的人,就是被现实吞没了。

但是皮耶罗却逃离了这个“他们”的世界,他独立于人之外,而当尼科回到家瞥见自己的父亲赤身裸体跑进了房间的时候,是不是另一种“逃离”?“就好像,我忽然意识到,实际上我父亲是另一个人,比如说是一个可以光着身子待在家里的人,因此,他也是一个平常人,是一个可以和我妈妈一起生活三十五年的人。”我们总是被现实蒙蔽在那个应该的世界里,我们总是被他们定义为那个应该的人,所以没有了界限,所以人不是猴子,所以父亲不能裸体,所以才华横溢的马蒂尼一定要在电影工业中成为被膜拜的人,所以一匹患病的马必须进入屠宰场。

但是当那些界限重新出现的时候,是抛弃规则,是寻找自我,是坚持理想?而其实界限之湮没,界限之重新创造,都是一种悲剧化的体现,都失去了一种平等、安全的感觉,甚至失去了“出场”的机会,所以在《拳击手》里,消除界限的唯一办法就是:站在拳击台上,在平等的世界里宣布:最后为平局。“在台上,我们互相盯着对方的眼睛,拳击这桩事,让我非常迷恋。”并不是拳击的攻击性让人有疯狂的自我实现的意义,而是它保留了一种平等的关系:“那里面有某种逻辑,在那里面没有人能逃得了,你逃不了,别人也逃不了。”被圈在一个世界里,在众人的注目中,其实不管胜利还是失败,他们都是平等的,而这种平等需要的就是“出场”。

我是放弃了钢琴而坚持走上了拳击的道路,但是身材不适合练拳击的我得到了“芭蕾舞男”或者“芭蕾舞女”的外号,即使在训练时无人能敌,在交战中大获全胜,但是我从来没有过上场的机会,直到我看到了“山羊”穆格奈尼,“我第一次看到一个有能力和我抗衡的拳击手,这对我是一个打击。”找到了对手,是一个打击,而这个打击其实全都是荷尔蒙激发的兴奋,因为没有遇到对手意味着自我出场的无意义,意味着平等的无意义。而“山羊”这个聋哑人,本身带着身体的缺陷,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似乎也充满了不平等,当他在给老黑的纸条上写下:“在和‘芭蕾舞男’交手之前,我不会参加任何比赛。”也意味着他找到了对手,找到了平等的感觉,找到了真正出场的机会。

一种平等的对决取消了我身材之不足,取消了“山羊”病态的身体,却在“出场”中找到了真正的自己,那个自己是左拳和右拳,是转身和跳跃,是裁判和观众,是博弈,“忽然之间,我意识到我们是同一类人,两个倒霉的边缘少年,为了他们的生命做斗争,为了那片四方形的、被现实污染的地方,在这个地方,事情按照自己的方式发生,把所有一切重新排列在一起。忽然间,我有一点儿明白,我们两个人中没人能胜出,我们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平等、出场、有安全感,不只是拳击带来的启示,而是在有界限的世界里突围的意义所在,当最终判定为平局的时候,这两种相异的命运找到了各自最温馨的表达:“他抓住我,然后把我从那个游戏世界拉了出来,”而最后我收到“山羊”的奖牌,其实也是“山羊”自己从游戏世界拉出来的努力,“你们俩是一类人”,没有奇异的组合,没有必然爆炸的炸弹,没有“代替品”的母马,世界变成了生活本身。

最后之人

编号:C38·2170117·1360
作者:【法】莫里斯·布朗肖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4年10月第1版
定价:23.00元亚马逊13.70元
ISBN:9787305140600
页数:123页

“必须一再地前进,以她所能行使的全部自由,走向那一个她以为看见过我在看的点,但是,对她而言,这个点就宛如迷失在人群中,和其他人并无不同的一个人,其中将这人与众人分开的只是那太过坚实的确信,那些他不得不抛掷进一段无尽过往之中的一具具界限确然的躯体。”那个点在哪里?她能看到吗?或者只是我自设的一个入口。布朗肖似乎在思想的转折点里制造了迷宫,向“零度写作”的转变旧是通过对“最后之人”的叙述实现的。“最后之人”是尼采意义上的末人,他以一张毫无表情的脸面对着黑格尔百科全书的知识体系与大循环封闭之后的历史境况。在上帝死去之后,对死亡和终结本身的描述是对残剩之物的肯定,不再有否定,在那里,一个人在场却已没有任何人了;在那里,甚至死都是不可能的,知识已是对不可能性的经验,是非知识了!


《最后之人》:然后才是垂死的他

不含糊的话语之激荡——且当它不语,它并非不语:我可以从中区分出我自己,只要听着它同时听着我内含于它,那恒久说着“我们”的巨大话语。

“第一夜”会消失吗?以及如何消失?当这一个问题被提及的时候,那个发出问题的人并没有消失,他是我,在“第一夜”里说话的我。我是不存在于引号中的我,我只是一个读者,在没有引号的第一夜以及另一夜打开莫里斯·布朗肖的《最后之人》的我。如此,在第一夜和另一夜组成的复数世界里,我也变成了复数:第一夜,我在微凉的夜晚抽出这本书,然后凝视着封面上的那副图,正面的脸是一个男人,突出的喉结证明了一种明确的性别,于是这个人就是他,他在凝视,他在张望,但是他却不在说话;而在他之左右,却是另外两张脸,左侧和右侧,不仅是方位的不同,还有着特点的差异:左侧的脸腮远远鼓于右侧的脸腮,左侧的眼睛也远远大于右侧,甚至左侧的眼神也以平视的方式区别于右侧的俯视。

正面、右侧和左侧,三张脸也是组成了一个复数的世界,是三个不同的他,还是一个他具有的三张不同的面孔?如果暂且把这样的疑问搁置一边,从第一夜的翻开,到进入其中,叠加的页面也是复数之一种,包括从“一”到“二”的章节也组成了小说复数的结构。但是第一夜的复数并没有以完成的方式终结,当书签被插于其中某一页的时候,第一夜暂告一段落,就像小说被时间打断搁笔在一个逗号里一样。于是从第一夜到第二夜,重新从封面的三张脸开始,从第一夜翻阅到被中断的那一页,然后继续进入其中——或者第二夜也并非是结束,它依然可以从第一夜的中断继续,依然可以像第一夜一样留下逗号,接着是第三夜,第四夜,在无数的夜晚,把《最后之人》拉出一个长长的未终结的段落。

但是必须有一个终结:第123页,最后一句话被安放在引号里:“之后,他……”这是最后的句子?最后的章节?最后的结局?之后是不是也是一种未完的继续?引号里的省略号是不是一种不被终结的符号?在这个和“自己关联”的句子里,谁给“他”一个引号的话语权?谁给了“他”一个没有说完的可能?引号、省略号,以及一个“他”,其实把一部小说带向了“第一夜”之后无数的夜,带向了我之外无数的“他”,带向了最后之人永不最后的结局。

复数的脸,复数的夜,复数的省略号,复数的他和自己,以及在书和小说前面不带引号的我,是不是这一切就组成了那个复数的“我们”?是不是就开启了那恒久说着“我们”的巨大话语?起先是不语的,起先只有一个我,但是,“且当它不语,它并非不语:我可以从中区分出我自己,只要听着它同时听着我内含于它”,于是我们从我身上涌出,从小说里涌出,突破了第一夜,突破了封闭的房间,突破了可以合拢的书,在我们的合唱中,“向海的某处”是所有关于我们“持续不断地赞颂我们之所是”:

我们之外有什么?回答是:“无人。”谁是远的,谁是近的?回答是:“这里的我们,那里的我们。”谁是最老又是最年轻的?回答是:“我们。”谁该被荣耀,谁走向我们,谁等待我们?回答是:“我们。”这太阳的光来自何处?回答是:“惟来自我们。”那天空来自何者?回答是:“我们内中之孤独。”那么谁该被爱?回答却是:“是我。”我们之外是无人,我们是远的,是近的,我们是在这里,在那里,我们是年轻的,是年老的,我们享受荣耀,我们走向我们,我们等待我们,我们产生光,我们的孤独变成天空——我们是复数的,我们全部在这儿,我们“挺立在一体的孤独中”,我们发出合唱声,但是为什么唯有关于被爱的人只有我一个?

当我是一个,是孤独的单数的时候,我就在引号里,不是拿着书从第一夜开始阅读的我,不是翻到最后一个看见省略号的我,而是在书中的“我”,那么这一种孤独,这一种单数,是不是就是书里的那一个词语,那一个将要说出来的词语?而我之存在区别于我们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被爱”,被动地爱,我的对面一定有一个主动爱的人,在这样互动的关系里,我是因为另一个人而存在的,或者说,另一个人因为我而存在,存在是爱,是隔绝孤独,是区别于我们,那么那一个人是谁?

是他?他其实是先于我而存在的,第一句:“自从这个词得以受我运用,我即表达出一直以来我心中对于他的想法:他是那最后之人。”一个关于他的词,被我运用,然后再滋生出一种想法,所以他是我之前的主动者,是他把我纳入到这个词语范畴里,“他是最后之人”的命名,当然是先于我存在的一种现象。他是谁?他不跟任何人说话,他对于她的故事的叙述经常曲子书本,“对一些人而言,他极容易接近,而且是奇特地容易;而对于其他人,他就像被天真包围,其外部极为光滑,内里却是由坚硬水晶构成的突刺,以至于只要一接近,就有可能使他被自身无辜且又长又细的针所刺。”很明显,他的存在总是和他们有关,和复数有关,这是这个复数和“我们”形成的合唱,我们挺立的孤独不一样,他实际上是远离他们而存在的。

他们一定在说话,他们一定在叙述,他们也一定在聆听,这其实就是他们世界的规则,而当他“不跟任何人说话”的时候,他自然成了“最后之人”:“他说他不能够思想到他自身,对其他的、特定的某一个还可以,但那就像是一支箭,从太远的地方被射出而无法抵达目标。然而,就在它停止并坠落的时候,远处的这目标却开始颤震低鸣,然后向它迎来。”最后之人是无力的,是无奈的,甚至是无人的,他无法抵达目标,所以不和任何人说话,但是“他说”却又把他变成了言语者,那么他向谁说话?他为什么说话?

他是一个词语,当被我受用而成为“最后之人”的时候,他是在向我说话,于是我和他建立了第一种关系。从一个词语开始,我看见他的眼神是带着银质的光彩,“他脸上就有着某种孩子气的东西,他的表情邀请着我们予以关爱,乃至某种模糊的保护感。”他需要被保护,而且正是邀请我们予以关爱,而我们之中的我,以不一样的方式走近他。或者是:“某个我所阅读、所书写的话语,为了让位于他的话语而闪避。”或者是:“我经过他的房间,我听见他咳嗽——像一匹狼,他说——那的确是种冷冷的呻吟,某种独特、严峻、略带野性的声音。”又或者是:“我以关注,以计算,以希望,以怀疑,以遗忘而最终以怜悯包围他,但我总是保护他免于其他人的窥探。”这种我和他的关系,其实渐渐模糊了主动和被动的区别,他可能是他们中最无用、最多余者,但是他却改变了我,“我无法想到我,就是有一个可怕的什么横在那里,一个困难点,一个障碍,它逃逸,它不被触及?”是的,在这个主动提出的问题里,他却在我这里被触及。

一个多余的人,一个最后之人,是对于他们而言的,所以我需要从他们那里将他剥离开来,从世界的整体中抽离出来,“我说服自己相信我首先认识的是已死的他,然后才是垂死的他。”一个已死的人,却是一个垂死的人,死不是一种在第一夜发生的终结,它在继续,在垂死的状态中不死,而这种不死之垂死,是因为和我发生了关系,像一支箭,即使没有抵达目标,也不至于在停止的时候完全坠落为无。所以,“时时刻刻,我被赦免于这样的想法:他,最后之人,并不会是那最后之人。”而当我主动将他命名为垂死之人的时候,是不是我让他不死,让他在死亡的状态中进入我和他的关系里?“他不能死,因为欠缺未来。”未来在死亡的对面,只有在垂死的状态中,才可以“然后向它迎来”。

但是,在我之前已经出现的他,在他们之外的他,在垂死的过程中一定发生了另外的故事,而我只不过是被他带向了一种歧误中,“那么,是谁遇见他呢?又是谁和他说话?谁没有想到他?这我都不知道,我只是预感到那绝对不是我。”不是我,难道是我们?当我还未从我们中抽离出来,他是不是也以他们的方式在世界之中?他们和我们,是不是也是一体的?所以这个谁的问题就可能是一个本质问题;“也许他就在我们之中:首先就在我们全体之中。”是的,他在他们之中,在我们之中,全部的人之存在就是为了满足他的在场,而正是因为他的在场,所以他需要被忽略,“他必须成为那多余之数:多出的一个,单单是那多出的一个。”

于是是最后之人,但又不是最后之人,“我相信从他身上对我们漫散出一种幻想,激荡着我们,欺骗了我们,并且开启了我们对于一个不让人思想的思想的揣想。”而在这样的在场和“需要被忽略”的过程里,他从他们中抽离,我从我们中抽离,然后以相同的方式相遇,以相同的方式成为谁,“但也许他不过是我自己,一直以来即是无我之我——如此一种我不愿开启的关系,我拒斥着它,它也拒斥着我。”但是当他不过是我的时候,那种歧误却更为明显了,在场而被忽略,那么缺席呢?是不是会在死亡中变成垂死的状态?

垂死而不死,一种过程里的死亡似乎就要解开“最后之人”的全部意义,那个谁终于出现了,是她,我之外的她,他之外的她,男人之外的她。一个年轻女子,曾经和我认识的人,当她变成谁出现之后,我和他的关系也就发生了改变。“她早我数年来到这里。因此在她眼里我曾是个新人,一名越过门槛、跨进离弃惑域的无知者。当他到来,我便也成为旧人。”这只是她称他为教授时最外部的关系,当她在我面前被锁定被关注甚至被命名为新人的时候,当她开始询问他的时候,我似乎就是他,而且以一种推动的方式让她在他面前,“对她,他不会噤口不语,而她一看见他,也肯定会来到他身边,和他说话。”她不是把他当成我,而是把他从我们之中再次抽离,于是她走近他,于是她远离我,于是他和我在谁的关系中变成两种状态,我不在场,他在场,“我和他没有任何一种的关系。这状况才应该将我完全占据。”

言语开始了,“我喜欢他的眼神,那也许是他所拥有的之中最美的。”她说,“我或许可以认为他美。”她又说。一种言说就是一种命名,就是一种关系,垂死的人第一次在她面前变成在场,她身上那种透明的光仿佛正如他眼睛里如孩童一样的眼神,在被需要被保护中回到了谁的那个问题。但是我又在哪里?“我意识到一段无止境的距离不仅将我与她隔绝,也将我和我自己隔绝,并且让我感觉到我们其实正在远离彼此,虽然我们同时也朝着对方接近。”一个女人与我隔离,一个男人隔离了我和我自己,当她和他在一种言说里共同在场的时候,即使是缺席,也变成了一体,“她并不显得特别担心,甚至当他的缺席达到最长的时间之际,她又变得几乎是全然平静了。”而这平静的一体性也让她不惧怕死亡,“死亡,我想我是可以的,但受苦,不,我做不到。”

死亡之不怕,是因为他就是垂死之人,他用一种在场的方式让她在死亡中不在场,相反,在缺席的状态中她也很高兴和他在一起。而我在哪里的意义又何在?我是无我之我?我是他者之他?或者说那个被词语受用的我本来就是另一个他,那个和她走近而成为一体的他就是另一个我?“可怕的梦思,我满足不了的思想,且在其中我认不出我自己。”当我认不出自己的时候,我就是最后之人,而当她说:“是的,我不知道,但我接受他。”她接受他,他便是那个垂死之人。在我和他的这种分解而模糊的关系里,我是不是还是主动者?“若我必须是他的命运,就让这命运降临他,而不要贬损他。但我随即想到:这更卑懦,这让我保住了灵魂平静且受护卫的尊严。”

其实,在这个因为她而使得垂死变成一种在场事件的时候,我和他已经变成了“我们”的一部分,或者就是我们自己,我们是远的也是近的,是最老的也是最年轻的,是我们走向我们也在等待着我们,我们发出太阳一样的光也制造孤独,我们是我们之所是的我们,我们是一体的孤独中的我们。但是为什么在我们的一体中海油“该被爱”的那个我?那就是从我们转身回到自身,“这一部分对每个人都是相同的,而且我们全都结合于这一点直至我们的分离里,仅只结合于此而非别处,这将是终极目标。”转回自身,是在最后之人的垂死中,是在一体的孤独的开放中,是在她之出现和接受中,是在不明的言说中,是在缺席的在场里,“日与夜,日与夜,那儿即是我们所在处,而秘密的缺席便是我们的处境。”

这其实是真正的我们,“我们必须融化至彼此。你为结束者必将是我内中的起始。你不受循环之幸福吸引吗?你领先我,爱慕的记忆,不曾有过之事的回忆。你像个希望般领先我,而我却也是你所该追及的,你将可重新连接上的。想想吧,把这也加进那极限思想里。”不是一种复数,不是一种独立,是一切期待的不被期待者,是不可预知的确定,于是在“之后,他……”的省略中,在最后一页和最后一夜的返回中,没有引号的我再次看见那封面上的那张脸:不是复数,不是面具,不是最后之人,“我,要的是你成为一张脸,成为一张脸中那可见者,而你,是要为我再一次成为一张脸,成为一个思想,但却是一张脸。”

天使埃斯梅拉达:九个故事

编号:C55·2161109·1348
作者:【美】唐·德里罗 著
出版:译林出版社
版本:2015年03月第一版
定价:42.00元亚马逊15.50元
ISBN:9787544749466
页数:225页

《天使埃斯梅拉达:九个故事》是唐·德里罗出版的第一部,也是迄今唯一一部短篇小说集,收入了德里罗从1979年至2011年创作的九篇作品。书中的九个故事,是关于欲念与执着、失落与悔恨、狂喜与伤痛的人性时刻,这些故事发生在加勒比海小岛、地球上空的飞船、布朗克斯的贫民区……在小岛度假的爱侣无法离开;两名宇航员在太空俯视第三次世界大战时的地球;两位修女在南布朗克斯区确证了社区里的一个奇迹——死去的女孩埃斯梅拉达的幽灵出现了……九种独立的生命体验,定义了“现代文明”中的人类经验。这些故事写在不同的年代,但却模糊了时空界限,《天使埃斯梅拉达:九个故事》完全地展现出德里罗的“预言家”视野和文字的魔力。


《天使埃斯梅拉达:九个故事》:阿门,一个古词隐士

在图书馆里,我一口气读完了一百多页,字体又小又难认。我离开时,就把那本书留在了桌上,在我读到的那页摊开放着。我第二天回到图书馆,那本书还在桌上,还是翻开在那一页。
——《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午夜》

书留在桌子上,只不过是图书馆的一种状态,当空无一人的时候,如何进入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子夜?在一本被写好的书里,在一个有着人物的故事里,翻开和不翻开其实允许着两种可能,进入的可能和退出的可能,虚构的可能和现实的可能。子夜在2009年到来的时候,是在美国的一个书桌上,是在唐·德里罗的故事里,翻开在那一页,其实是要把一个不存在却真实的子夜包含进去,它叫伊尔戈斯卡斯,它叫俄罗斯。

为什么第一天摊开的那一页,到了第二天的时候,还是翻开在那一页?翻开的人是伊尔戈斯卡斯还是罗比?空无一人,其实是取消了名字的意义,不论是谁,翻开就是一种进入的过程,而翻开在那一页,就是把进入的状态放在一种永恒的状态里;而从第一天到第二天,也是取消了时间的差别,进入就不再有终点,它就在那里,无始无终,没有了国别,没有了日期,没有了主人,什么没有了所谓的作者和读者。

但是总是被联系在同一页里:他是一个1990年从战争中出逃的人,他是一个穿戴兜帽的男人,他是一个说着“假和非假”逻辑的老师,但是这种统一,仅仅是图书馆里那本一百多页的图书被翻开在被阅读的一页,它是虚构,它是命名,它既无法走进2009年的文本,也无法离开1990年的战争,“世界终结之处就是逻辑的终结之处。”当逻辑还没有终结的时候,尽可以让那本书保持在国定的一页,于是2009年的今天,不再有帕维尔,不再有米哈伊尔,不再有阿勒克西,甚至不再有带字母k的维克托,而1990年的那时,也不再有克罗地亚,不再有塞尔维亚,不再有波斯尼亚,只有一个伊尔戈斯卡斯,只有一个俄罗斯。

“昼夜不停地看陀思妥耶夫斯基”,这就是一种叙事的牢笼,一种虚构的囚禁,假和非假构成了逻辑的二元性,二元性却恰恰解构了可能的真实,所以假和非假都是逻辑的终结之处,就像和我在一起的托德,当我们把剩余的时间花在找出我们之间的差异上面,实际上意味着我们根本无法从纯粹无力世界的层面逃脱,我和托德,带兜帽的男子和“昼夜不停地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人,以及俄罗斯人和美国人,在假和非假的逻辑命题里,根本没有了差异,他们一起走向了世界的终结之处,逝去的时代,就只有消失了的边疆,那本书被打开在昨天和今天的时间里,却再没有人能够合上。

“在这个语境里,成了一个俄罗斯人。”活在一种被命名的语境里,逻辑当然已经走到了尽头,最后只有那个穿着连帽大衣的老人,甚至连他也转向他住的街道,周围一切都是空白,而我自己则完全置身在世界之外,“我不知道是什么导致了这件事的发生。”永无2009年的现实,永无1990年的战争,永无活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笔记里的俄罗斯人,也永无在那片冻住雪地里的美国人,永无写下笔记的作者,永无不再翻过那一页的读者。

其实,在2009年被阅读过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午夜》之后,那一页是被人翻了过去,这是时间的序列,2009的下一页是2010年,2010年的下一页是2011年,它们都有战争和现实,都有俄罗斯人和美国人,甚至都有作者和读者。像图书馆一样,2010年是一所监狱,而2011年是一个电影院,封闭世界里,只有作者和读者在一起。起先出来的是读者,我,一个被围在石头砌成的高墙内,被围在密布的铁丝网里,所能阅读的故事是关于两个女儿的电视节目,她们在一档儿童节目里,在监狱之外的世界里,但是电视节目也像是被封闭的牢笼,也像被围住的高墙,也像被囚禁的铁丝网,我的婚姻生活去了哪里?我的事业去了哪里?甚至我希望能够自由出入物理界现实的幻影去了哪里?

那一刻,渴望成为幻影的我,其实是想成为一个自由命名的作者,而狱友诺曼却恰好提供了这样一个作者的范本,“我怀念我那些墙。”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是把墙当成了艺术品展示的地方,那些收藏的艺术品似乎只有在一面隔绝的墙上,才能保持自由独立的品质,怀念那些墙,就是怀念一种自由的时光,怀念艺术的生活,甚至怀念身为作者的身份。但是在监狱里,一切都在被解构,那个渴望成为《圣经》研究学者的人,那个在四处跑步的人,以及确定播放儿童节目的最年老犯人,他们都在这个封闭的世界里建立属于自己的秩序,“它本身就是一种艺术,观念化的本质,激进的范围,一个如此随意却又如此行为,导致已在这里待了一年的诺曼,还要待上六年,忍受上下铺、诊疗室、排队吃饭、厕所里干手器发出的尖锐噪声。”只有身为作者,才能不被另一种现实所影响而失去自由。

作者必须制造词语,作者必须虚构现实,“新的旗帜,新的横幅。”“锤子和镰刀。”那一句句口号里,都是一个个的词语,锤子是词语,镰刀是词语,“就像阿布扎比。”而锤子和镰刀,本身指向的是一种政治或者革命,它起初是在现实的反面,其实在本质上却是现实的一部分,甚至沦陷在现实的巨大困境中:财政赤字、巨额债务负担、可能出现的违约……词语沦陷,现实变异,作者看见的或者只有归于寂灭的死亡,“我们信赖新闻终会消失,我父亲说。然后我父亲成了新闻。再然后他消失了。”找不到自己的父亲,那么背着词语的孩子是不是也会消失?只有“消失”这个正在发生的词语,在2010年的现实里,没有艺术,没有自由,没有可以逃离的虚构,“现在我意识到这是为什么了,因为她是我的妻子,非常奇怪,萨拉·梅西,慢慢地在脱掉她的衣服,束腰长袍和宽松长裤,一套奥黛。”我在自己的梦里成为作者,而其实,这一个和胡志明有关的城市之梦里,和站在吊扇之下的她有关的梦里,消失是必然的结局,一场战争正在发生,一个故事正在解体,幻影过后是死去的作者和死去的读者。

女人站在吊扇底下,是一种危险的存在,而在2011年《消瘦的人》里,女人总是出现在一个黑暗的电影院里,也是一个梦,一个虚构的梦,一个像是幻影的现实。在幻影之前是另一个女人,我生活中的妻子弗洛里,苗条的女人,但是那只胸罩挂在壁橱的门把手上,为什么好几个月了都在那里摇来晃去?好几个月是一种持久的状态,它和十几年后的生活一样,没有丝毫的改变。这是一种现实的描述,而更为真实的现实是,弗洛里有了叫阿夫纳的男友,有一个在华盛顿的儿子,以及总是裹着黑色的衣布,把一个让胸罩挂在壁橱把手上的女人离开了我。另一种生活而已,弗洛里的离开只不过是为了进入另一种生活,或者只是为了寻找另一个作者。进入是为了离开,我一个叫利奥的男人,无非是在此处的世界里,让她感觉到一种禁欲而死去的生活,于是不再吃肉、不再投票,不再在社区协会戏剧表演,对于弗洛里来说,就是要永远离开一种此处的生活。

她创造了一个阿夫纳的男人,她是自己的作者,而利奥在“她的胸罩挂在壁橱的门把手上,摇来晃去”的日子之后,也希望成为另一个作者,一个女人,一个在街上行走的女人,一个进入大型电影院的女人,女人其实在利奥眼里就是一个词语,一个新造的词语,也是一个复仇的词语,用词语编写的故事里,他们一同在街上,一同进入影院,一同回家,可是街上只有她露出消瘦的背影,电影只发生在黑暗中,而那个房子只有一扇门在她进去之后被关上。所以利奥的故事里,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喃喃自语:“我老是想起一部我大约十年前看过的日本电影。深褐色的色调,像发灰的褐色,时长三个半小时,一个下午在时代广场那边放映的,那家电影院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他对她说,他把她放在虚构的情境里,他甚至想要表明自己的身份,然后像弗洛里一样,开始另一种生活。

其实只不过是幻影,虚构另一种生活,可那壁橱门把手上的胸罩总在眼前摇来晃去,“所有的人类存在都是由光引起的幻觉。”作者是幻觉,读者是幻觉,故事是幻觉,另一种生活里的“消瘦的人”也是幻觉,她或者就是弗洛里,在他的面前成为一个符号,“如果他眨一下眼,她就会消失。”如果不消失,他就必须把她命名为“消瘦的人”,而那个在壁橱门把处的胸罩必须永远摇来晃去。幻影总是扩大到现实之外,2010年的监狱里有幻影,2011年的电影里有幻影,包括2009年图书馆里的那本书,幻影世界总是以介入并且虚构的方式去除了现实的影子,但是从2009年往上回溯,其实和时间一样,隔着遥远的距离,幻影终究无法产生一个陌生的作者,产生一个孤独的读者。

更为现实的2002年的《巴德尔-迈因霍夫》,一个死去的人,一个在墓地里举行的葬礼,为什么会进入到《被枪杀的男人》的画作里?一个二十五年前的政治事件为什么在一个名字的启示中走向恐惧?“那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恐怖分子,还有他们之前的乌尔丽克,也是恐怖分子,并不是不可饶恕的。”恐怖分子不仅仅是制造了爆炸,而且将现实的一切都解构了,婚姻失败不是一个借口,甚至在那场葬礼之后,她看见的男人也无法消除她的恐惧,“交个朋友”的邀约背后,却是“你必须得走”的拒绝,抱起了她又怎样?那个世界一直没有放进二十五年后一个幻影的位置,只有一个人,只有一幅名叫“葬礼”的画,没有作者,也没有读者。

更为现实的是1988年的《跑步的人》,一个跑在前面的女人,说着关于一个孩子的遭遇,被男人抱上车,男人是他父亲?可是母亲又在哪?或者在经过的路边,在偶遇的事件中,男人仅仅是从梦幻空间里冒出来的陌生人?谁会相信梦幻会在一个现实事件中成为可能?谁会相信一个过客会记挂一个小孩的安慰?又或者,她对他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谁是真正的作者?谁又会阅读故事的读者?“她脸上挂着奇异而痛苦的微笑。他往后退了一点儿,然后倾身去跟她握手。他们就这样互道晚安。”看起来是和谐的,是互助的,但是现实只是一扇冷漠的门,当电梯滑向两边被打开的时候,那一个夜里,全部的故事是:“他独自一人从大楼的中心上升而去。”

2002年的现实提供了一种死亡的范本,1988年的现实提供了冷漠的风格,而1988年的《象牙杂技师雕像》里偶尔出现了幻觉,却是一种更为残酷的现实:地震。地震的时候,大地在晃动,天空变得阴暗,而所有的人都在逃命,对于女人凯尔来说,地震对于她来说,不仅仅是自然灾害,在她和所有人一样逃离的时候,她其实把自己带向了一个二元论的困境中,就像2009年的那个“假和非假”的逻辑一样,走向的是世界的终结之处。“世界已被缩成了室内和室外两部分。”凯尔的逻辑在这里被展开,她害怕地震来时的室内恐怖,却在室外里找不到自己的归宿,无论是室内还是室外,都没有自己可想象的作者,也没有自己可以面对的读者,那个叫埃德蒙的男人,似乎正在她孤寂的夜晚帮助她寻找词语,然后用词语保护自己。

词语其实就是一种幻觉,那个古希腊的赫尔墨斯神像,是力量的象征,但是在地震中却粉碎了,神而成碎片,词语在哪里保护?埃德蒙的那一个象牙雕像复制品,似乎是在灾难中找到的新词,一个公牛跳跃者,一个女性,在扑面而来一跃而起的瞬间,超越了恐惧,超越恐惧就是超越现实,超越地震,“让你记起你以前活泼、乐观的自我。”可是,这依然是幻觉,埃德蒙去北方了,地震在第八天却发生了最严重的余震,于是她只在那象牙雕刻品的世界里,在幻觉中成为另一个自己——一个自己书写的自己,一个自己阅读的自己:“灵巧、年轻、乐观、现代;咆哮的公牛和震动的大地。没有什么可以将她和那个艺术品里面的心灵、某位象牙雕刻匠联系在一起,公元前一千六百年,被离她如此遥远的力量所感动。”

对于幻觉的最直接体现,仅仅是“把它放进自己的口袋,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它。”在灾难的现实里,“带着它”仅仅是幻觉一种,而当“第三次世界大战”到来的时候,幻觉就是一种被现实改变的幻觉,1983年和第三次世界大战很遥远,它不再现实里发生,而我和福尔默在执行轨道飞行任务的时候,就构建了一个谁都没有经历过的幻觉时刻,那个时刻称之为“人性时刻”,而其实只是“战争时刻”的变异,和1990年发生的那场战争一样,根本没有被虚构的胜利。在这个“人性时刻”里,被确认的现实是我包里1901年的银币,是福尔默的毕业照、瓶盖和小石子,甚至是在太空中被听到的那些广播节目信号。已经完全脱离了现实,甚至地球也不再有盘旋的风暴、明亮的海洋、呼吸热气、烟雾和色彩,只是凡人的栖居之所。但是一个经理了战争的人,如何能把地球设想为另一种生活?

“每到星期日我还是会沮丧。”战争中的武器,战争后的全球战略,都变成了福尔默口中的话题,远离地球其实根本无法远离记忆,第三次世界大战不在地球上发生,却在一个人的“人性时刻”里发生,福尔默是曾经的读者,是现在的作者,“过去是,现在也是,战争时刻。”没有远去的死亡,没有远去的伤痛,没有远去的地球,渴望一种人性时刻,却只能在太空的虚幻中忘记自己,“他全部的时间都待在窗边,俯暾着地球。他话很少,或完全不说话。”不说话,就没有了词语,就没有了作者,在飘荡的太空里,地球最终会去往哪里?

逃离地球,一种是科幻的方式,另一种则是神话的模式。《天使埃斯梅拉达》里的那个画在墙上的天使,只不过是死亡的另一种说明,在非法居留者的地方,在满是涂画的地方,竟然变成灵魂升华的救赎之地,这无非是一种讽刺,甚至还有那些修女,那些修士,谁能为死去的人建造一个归宿之地?“每次当这里死了一个孩子,他们就在墙上喷绘一个天使来纪念。蓝色和粉红色的天使几乎占据了那面高墙的一半。”可是当那个名叫埃斯梅拉达的女孩被人强奸而从屋顶上被扔下去的时候,天使的画像在墙上绘制完成,可是却只有母亲的哭泣,救赎只不过是幻觉,最底层的现实里是没有信仰和希望的空荡荡的街,连修女说出的那个“阿门”都在现实之外:“一个古词,源自古希腊语和希伯来语,实在地一手触到她的腹部以完成用身体形的十字架。”

“它根本上的虚假性会让你感到羞愧吗——所有的微妙之处和渴望的剪影?或者超验的力量会延存,某事件违反了自然力量的感觉,某种神圣的东西在火热的地平线跳动,你渴望异象因为你需要一个神迹对抗你的怀疑?”被玷污的神迹?被虚构的救赎?天使埃斯梅拉达只不过是一个十二岁的死者,她的名字只不过写在“受护”的墙上,而信仰也只不过在早晨、中午、黄昏,“都向你吟诵”。不被救赎,其实也不被降生,一切的战争、死亡、现实,一切的胸罩、雕刻、电影,一切的男人、女人,其实在“阿门,一个古词”的祈祷中,纷纷告别作者,纷纷远离读者,而所谓的“创世”无非是一个在“航班延迟”之后虚假的伊甸园。

从多巴哥群岛乘船到机场,为的是离开,而当飞机满员到航班延误,从待定人员到无法离开小岛,这曲折的过程,越来越将两个陌生的男女固定在隔绝的世界里,“创世之梦在庄重的旅行者探寻的边界露出光芒。一览无余。”离开变成不离开,克丽斯塔和我甚至在欲望的世界里开始寻找一种刺激,不是神圣的感觉,而是拖入到一个不再出去的幻觉世界里,创世,是逃避而已,“外面他们说那架飞机坠入该死的海里了。”即使只是一个延误的消息,当接受了现实之后,唯一的可能就是在幻觉中离开,在幻觉中变成不是自己,“她完全封闭了自己,浑身一动不动。”这是创世的开始?还是末世的沦陷?男人和女人,欧洲和美国,以及离开和逗留,当不再是自己的作者和读者之后,他们所能做的就是等待一个词语:“没事的,没事的。我们可以一起度过这最后的几个小时,仅此而已。而且你可以跟我说德语。”

后汉演义

编号:C26·2161109·1346
作者:蔡东藩 著
出版:中国画报出版社
版本:2014年06月第一版
定价:39.80元亚马逊14.70元
ISBN:9787514609844
页数:596页

“本编续《前汉演义》之体例,始于新莽之篡汉,终于司马氏之代魏,中历东汉、蜀汉之二百数十年,事必纪实,语不求深,合正裨为一贯,俾雅俗之相宜,而于兴亡之大关键,如女宠,如外戚,酿而为阉祸,迫而为兵争,尤三致意焉。”在《后汉演义》中,立志“借说部体裁,演历史故事”的蔡东潘依旧实践着其“演义救国”思想,以历史小说作为救国工具。刘秀光武中兴至三国混战这一段历史,蔡东潘以正史为经,轶闻为纬,体例特殊,写成一部自批自注的演义作品。而在汉史演义中,蔡东潘也独创了编写体例,那就是将秦朝附在《前汉演义》之前,三国附于《后汉演义》之后,首尾相对也是一个无独有偶的创格。


《后汉演义》:妇寺原为乱国媒

司马温公沿袭寿说,也将正统予魏,独朱子纲目,黜魏尊蜀,仍使刘先主接入汉统,后人多推为正论。咳!正统不正统,也没有甚么一定系绪,败为寇,成为王,古今来大概皆然,何庸聚讼?一部廿四史从何说起,便是此意。
——《第一回 假符命封及卖饼儿 惊连坐投落校书阁》

从王莽篡权夺位建立新朝,到刘秀起兵南阳重建汉室,从曹魏披着汉禅假象,到司马氏篡魏改元,后汉二百数十年的历史,有多少是所谓的正统?有多少是天道使然?陈寿的《三国志》事事回护曹操,那么,“操得为忠,王莽如何为逆乎?”而最后司马炎燔柴告天,其实和曹魏当初受汉禅故事一样,也无非是“天道之循环”,是一种历史的循环报应而已。所以蔡东藩“事必纪实,语不求深,合正裨为一贯,俾雅俗之相宜”地演绎后汉演义,只不过是为了揭示“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本质,这并不是为历史寻找一种合理性,而是在所谓朝纲紊乱中发现其必然性:阉祸何来?兵争何起?甚至朝代覆灭何因?“兴亡之大关键,如女宠,如外戚,酿而为阉祸,迫而为兵争,尤三致意焉。”

蔡东藩其实从一开始就绘制了后汉二百多年的兴亡路线图,“总计自光武至章帝,是君主专政的时代,自和帝至桓帝,是外戚宦官更迭擅权的时代,自桓帝至献帝,是宦官横行的时代。若献帝一朝,变端百出,初为乱党交讧时代,继为方镇纷争时代,终为三国角逐时代,追溯祸胎,实启宫闱。”无论是君主专政,还是外戚擅权,无论是宦官横行,还是最后乱党交讧、方镇纷争的“三国演义”,其实在后汉一开始就显露了端倪,“岂知木朽则虫生,墙罅则蚁入,不有女宠、外戚之播弄于先,何有宦寺、方镇之交讧于后?”

而这种“木朽则虫生,墙罅则蚁入”的混乱秩序,也正是西汉灭亡的根本,当王莽篡权夺位建立新朝,前汉后汉的人为分界也是一种乱世的必然。王莽新朝踩着西汉灭亡的尸骨前行,所谓改朝换代,却并不是结束汉朝的腐败,而是加剧矛盾,制造纷乱,王莽无疑是一个寡头政治的代表,“莽不问民生疾苦,只知遣兵征剿,百姓外遭胡寇,内受兵灾,除死以外,几无他法。”他课税民间的做法,他毁坏帝王庙室的举动,他横征暴敛的作为,以及年老时依然酒池肉林的享受,无不是把自己推向了欲望的深渊,六十八岁还用黑墨染须毛虫壮年男子,最后将一百二十人添居宫内,想要轮流召幸,甚至当年老体衰的时候,还征召方士入宫制合仙药,无不反映着篡权者荒诞的权力。

王莽之衰败只是时间问题,但是这里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曾经强大的西汉王朝会断送在他的手里,又为什么他的个人权力达到极致的顶端?而在这荒诞的权力更迭中,是不是就是实践着“败为寇,成为王”的规律?王莽自然不是汉室正统,但是当王莽篡权的时候,汉朝官员龚胜说:“我受汉家厚恩,愧无以报,今年已老迈,旦暮入地,难道尚好出事二姓么?”绝食24天最后气绝身亡,这是不是正统论的一个牺牲品?而南郡太守郭钦、兖州刺史蒋翊,这些因廉直而得名的官员,齐人栗融,北海人禽庆苏章,山阳人曹竟,这些洁身自好的儒生,他们用托病辞官的方式消极对抗王莽新朝,是不是也是一种忠诚?而在王莽后期,从南阳兴兵的刘秀,是不是作者光复汉室的伟业?

蔡东藩把“身长七尺三寸,美髯眉,大口隆准”的刘秀称作“汉朝龙种”,称作“真命天子”,看起来也是寻找一种正统论,汉景帝七世孙、长沙王嫡派,这种出生似乎为讨灭王莽寻找了合理的解释,但其实刘秀起兵,在某种意义上是维护自己阶层的利益,而他的神勇,他的权略,他的指挥,也只是在历史中看见了际遇,也为自己找到了位置。作为汉家后裔,刘秀在哥哥刘縯的倡义下一起起兵,但是在后期显露了自己的才华,“遵时养晦,一飞冲天,秀之才实过乃兄,宜乎兄无成而弟独得国也。”乃至昆阳大捷,最后奠定了汉室光复的基础。而这种光复论,也并非是要延续一种正统思想,强华的“赤伏符”像是一个策划好的剧本,从天道意义上为刘秀继位找到了合理性:“大汉本尚火德,赤为火色,伏有藏意,故名赤伏符。所云四七之际,四七为二十八,自从高祖至今,计得二百二十八年,正与四七相合。四七之际火为主,乃是火德复兴,应该属诸大王,愿大王勿疑!”而最后受朝之举,则是在这种合理性中更多了一种仪式意义,“届期这一日,巧值天高气爽,旭日东升,萧王刘秀,戴帝冕,服龙袍,出乘法驾,由诸将拥至南郊,燔柴告天,禋六宗,祀群神,祝官宣读祝从。”

合理性和仪式感,看上去是一种正统论的实践,而蔡东藩也指出,这只不过是一种阴谋而已,“少康复夏,宣王绍周,历史上传为美谈,若汉光武之中兴,亦夏少康周宣王之流亚耳。自鄗南即位,而帝统有归,当时之盗名窃字者,至此始逐渐湮没。盖明月出而爝火无光,理有固然,亦何足怪?必假强华之呈入谶文,资为号召,得毋犹迹近欺人乎?”但是不可否认,汉朝还是在王莽建立新朝的断裂带中,再次得到了延续,而刘秀的意义在于在纷乱的世事中建立了一种秩序:“至天下已定,务用安静,退武臣,进文吏,明慎政体,总揽权纲。并且崇尚气节,讲求经义,耳不听郑声,手不持玩好,与王侯等持盈保泰,坐致太平,比那高祖谩骂儒生,诛夷功臣,纵吕后祸刘,实是相差得多哩!也是确评。”

而这种盛德对于后汉初期的统治来说,也的确起到了关键作用,其后在位十八年的明帝、在位十三年的章帝,“承袭祖考遗业,国势方隆,事从宽简,朝野上下,并称乂安。”尤其是明帝在位时,谨守建武制度,使外戚不得封侯干政,即使馆陶公主求郎,也是加以拒绝,““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一或失人,民皆受殃,所以不便妄授呢!”所以当时百姓安居乐业,天下太平,成就了后汉初期的繁荣。但这或者只是一种暂时现象,从和帝开始,似乎就慢慢进入了历史循环论,不到十岁的和帝就是由窦皇后临朝训政,而窦氏家族的窦宪等把持朝政,任所欲为,等到和帝欲除窦氏,却为时已晚,“宦官窃权之祸,自此始矣。”而外戚专权之后,当时最荒谬的一个现象是,后宫生子多殇,宫中竟视为凶地,遇有生育,都到宫外,寄养民间,当时邓后在后宫生有两子,长子患有痼疾,而少子生才百日,就是在宫外寄养。

这就是汉安帝,十三岁继位,也是由邓后临朝,虽然她以贤德见称,但是最后也是专顾私亲,而安帝本人确实沉湎酒色,等到亲政时也是委政于外戚内阉,“听信群小,黜逐正人,汉之纲纪,自此紊矣!”而在三十二岁时南巡殒命之后,顺帝继位,十一岁的皇帝也是太后临朝,阎太后构废济阴王、迎立北乡侯,也是专欲的表现,虽然顺帝“退乳母,责阉人,宫禁肃然,其与乃父之庸暗不君,似不可同日语矣”,但是“一时之明察,终不敌群小之欺蒙,虽有直臣,挽回无几”。之后的质帝竟然只有两岁,又是梁太后临朝,而这个幼主竟被外戚毒死在宫中,当时的梁翼把持朝政,包括桓帝在内,都由他掌控,而在梁后、梁翼的独断独行中,汉室完全走向了失统的地步:“惟梁氏一门,前后七人封侯,三女得为皇后,六女得为贵人,父子俱为大将军,夫人女食邑称君又有七人,子尚公主又有三人,外如卿将尹校,共五十七人,真是一时无两,备极尊荣。”这种失统也最终导致党祸之起,桓帝延熹八年,竟缉捕至二百余人,而桓帝本人朝夕纵欢,在三十六岁时德阳前殿瞑目归天。而之后的汉灵帝也是在皇太后临朝中登位,乃至亲政的时候,竟然提出了一条敛钱的方法:“就西园开张邸舍,卖官鬻爵,各有等差,二千石官阶,定价二千万;四百石官阶,定价四百万;如以才德应选,亦须照纳半价,或三分之一;令长等缺,随县好丑,定价多寡;富家先令入钱,贫士至赴任后,加倍输纳。”

皇权更迭,是如此的怪诞,如此的残暴,如此的腐败,如此的荒淫,所以所谓的正统,也无非是将祖宗的基业尽将毁灭,所以这是一种“木朽则虫生,墙罅则蚁入”的必然规律,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哲夫成城,哲妇倾城”。而当黄巾军解揭开了汉末乱世的序幕,谁又是正统?当汉室王朝在这个特殊时期,却还在那一种荒诞的故事里,“少帝于四月嗣位,九月被废,相距仅五月间,改元两次。至献帝既立,又复改元,一岁中有四个年号,也是奇闻。”于是在这种式微的背景下,群雄逐鹿的格局慢慢形成,他们自称讨贼,却是各怀心志:“董卓为汉末乱贼,人人得而诛之;关东各路之兴师,名正言顺,谁曰不宜?独惜各牧守有讨贼之举,而无讨贼之才;且推袁绍为牛耳长,使主齐盟,绍固一引卓祸汉者,奈之何以门望相推也?”

蔡东藩将董卓称为“乱贼”,把曹操称为“汉贼”,而群雄也成了群贼,“李傕郭汜,贼也;张济杨奉董承,亦无一非贼;至如李乐韩暹胡才,则固以贼自鸣,更不足道矣。堂堂天子顾委身于贼臣之手,尚有何幸?其所以间关跋涉,苟延残喘者,贼胆尚虚,未敢公然篡逆也。”而身为汉室宗族的刘备,蔡东藩自然在与曹操的对比中将其视作是一种希望:“刘先主起自寒微,以一贩履织席之贫民,独能具有大志,交结英雄,为国讨贼,较诸曹阿瞒之已为朝吏,奉遣出兵,其难易固属不同,其忠义亦自有别,正不特一为汉裔,一为阉奴已也。”这种褒刘贬曹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似乎也表明着一种苟延残喘的正统论,甚至蔡东藩完全以罗贯中《三国演义》为线索,开始书写自己的“三国演义”,从六十回《挟妖道黄巾作乱 毁贼营黑夜奏功》到最后第一百回《失蜀土汉宗绝祀 篡魏祚晋室开基》,在四十回的“三国演义”中,详尽叙述了群雄争霸的汉末格局,而他的书写,针对罗贯中《三国演义》的小说文本,进行了历史性的还原。

“虽曰小说,亦不应穿凿失真,一至于此也。”这是蔡东藩历史小说的观点,也就是不应“穿凿失真”,所以在赤壁之战中,他认为将战船锁上铁链,并不是庞统献计,而应是周瑜;诸葛亮六出祁山,七擒孟候,都是罗贯中“褒扬失实”的表现,不符合历史事实;而诸葛亮三气周瑜,“亦属无稽,尽信书不如无书,况燕谈郢说乎?”最著名的赤壁之战,蔡东藩认为,诸葛亮祈风之说太过荒诞,他根本没有这种神奇的本领,而且与刘备长坂坡被曹操所追形成了自相矛盾,所以,他说,“予幼时阅《三国演义》,至赤壁一战,联篇叙述,多至七八回,每叹罗氏演写此役,最为刻意经营之作;及年稍长,得见陈寿《三国志》与各种史籍,乃知罗氏所述,多半附会,虽未始不足餍阅者之目,空中楼阁,总觉太虚,且反足滋后人之疑窦,毋亦所谓得半失半欤?”罗氏《三国演义》中的赤壁之战,到了蔡东藩这里,就只剩下短短的一回目。

这或者是历史小说写作的分歧,“事必纪实,语不求深”是蔡东藩所追求的写作风格。回到所谓的正统论,当蜀汉政权最后失去历史机遇,曹魏统一,蔡东藩却感慨:“汉事已完,墨干笔秃。”不免有一种落魄的感觉,而当汉宗绝祀之后,曹魏并没有被单列而演绎一部新的历史,也没有纳入到《晋史演义》中,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汉贼”的一个小插曲,所以当最后司马炎建立晋朝的时候,也不免嘲笑曹魏,“若夫司马氏之篡魏,实为天道之循环,不有曹操父子之作俑于前,何有司马昭之效尤于后?故篡魏者晋,实则魏自诒之也。”

王莽建立新朝是一种篡位,曹魏让汉宗绝祀也是一种篡位,而司马氏建立晋朝,当然也是一种篡位,如此循环,看上去是群雄扰攘的必然,但是内中却有着深深的正统论影响,这种正统论也为蔡东藩的历史小说找到了一种真实论,批评罗贯中的《三国演义》中的荒诞神术,就是为了回归历史本体,回归历史正统,“中国小说,往往谈仙说怪,酿成近世义和团之乱;救国不足,病国有余,罗氏其流亚也!”

一个自杀者的传说

编号:C55·2161109·1345
作者:【美】大卫·范恩 著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4年09月第一版
定价:29.00元亚马逊10.70元
ISBN:9787532152827
页数:258页

由五个短篇小说和一个中篇小说构成的《一个自杀者的传说》并非是不同主题的组合,六个故事形成了一条主线:叙述者罗伊·费恩的父亲与别人有染,家庭破裂,两度离婚,后来他在阿拉斯加的一座无人小岛上买下一间木屋,请儿子罗伊去那里住一年。大卫·范恩希望的就是在真实故事里产生出某种和现实的碰撞,“我把发生在我家庭里的故事、我家族的过去和我喜欢的文学形式结合起来,并融汇我所学的语言,这三者在无意识形成的转化中发生碰撞,创造出真实的笔下世界,让人物生动逼真,具有行动力。当这种碰撞发生时,激起的火花给人以真实感,就像原子碰撞发出的光,读者能察觉到实际发生的事,能置身其中,受到感染。”


《一个自杀者的传说》:我需要和它有关系

她说有时候,在高空的气流中捕捉到一种充满希望的、持续不断的拍打声时,我差点以为我的父亲最终又重生了。
——《飞上青天》

高空气流其实只是那根滑翔机背带悬挂在天花板时制造的眩晕感觉,那时,他穿着黄色的荧光防风衣,戴着无带的运动头盔,而且还竖起了大拇指,于是在哪一种眩晕感觉中,“然后飞了起来。”这是一个夜晚必然发生的故事?这是没有人在场必然的死亡?可是不被看见的时候,死亡又如何成为如此具体的一种真相?

其实,那一个夜晚发生的死亡叙事就在传说里,小区大门外的杂货店,每天都很早就开门,店主是一个略胖的中年男子,在我曾经看见的日子里,他总是面带微笑,那眼神在眼镜后面传递出某种友善。匆匆经过,或者付两块钱买一瓶矿泉水,如此而已,便是和这个世界发生的所有关系。但是当那高空气流制造出一种眩晕乃至窒息的效果时,我并没有看见——而且和他发生关系的世界也没有看见。一种死亡就降临了,一种传说就诞生了,在某个小区的群里,大家都在说着那晚发生的事,或者是凌晨,万籁俱静,一个人的他用绳子结束了生命。

没有看见的传说,只是传说,没有铺垫的死亡在发生的那一刻就已经走向了终结,后来那扇卷闸门就再也没有拉起过,我还是匆匆经过,只是瞥了一眼就走开了,好像和死亡不会发生任何关系,只是口袋里的钱包或许还有在死亡之前找零给我的若干纸币。现实里的死亡叙事,其实无法纠结于原因,也无法更正传说的诸多版本,但至少在一个看起来正常的男人,在一个看起来平常的日子,选择一种死亡,一定是必然的行动。

必然或者距离真相很近,不用猜测它也会以这样的方式走向终结。但是当现实的必然拉上那扇铁闸门的时候,在黑暗中,在痛苦中,那悬在天花板上的背带是不是能承受生活之重?而在必然的现实之外,当“我”的父亲“然后飞了起来”之前,却“朝我竖起了大拇指”,那是一种欣喜,那是一种满足,那是一种欲望?那是一个被我看见而且不是传说的真相:“我应该从更贴近真相的地方讲起。”是的,在面对我,在朝我竖起大拇指的时候,父亲一定是看见我的存在,当父亲告诉我他曾经相当一名画家的时候,我在那里;当父亲迷上意大利甜品萨白利昂的时候,我在那里;当父亲穿着皮大衣看见北极光的绿色阴影时,我在那里;当然,在父亲把自己绑在背带上的时候,我也在那里。

我就是父亲需要和世界发生关系的见证者,那一间坐落在山顶附近小丘上空荡荡的屋子,那一个带着应急用的糖的下午四点,那一片一片寂然的树林,都是父亲和世界开始对话的证明,但是过着独居生活的单身汉,用罐头和饼干盒计量人生的男人,偶尔还能看见白天光线的父亲,却让我看见了他生命的最末端,他在自己的世界里编织“飞上青天”的故事,而我呢?为什么我看见,我证明,我被带向他的世界,“尽管心里有点抗拒,但这里还是有一种家的感觉。”为什么最终一个男孩活了下来却并不在“更贴近真相的地方”?当飞上青天的父亲最后坠落在地上,变成了一小块大理石板,长在母亲农场附近的原野上,那时的世界,其实没有我,只有自杀的父亲,和活着的母亲,“我母亲喜欢有他陪在身边,还号称他们的交谈比往日更好了。”

生命的最末端是被我看见的场景,死亡的飞翔姿势是我制造的传说,“有时候,在高空的气流中捕捉到一种充满希望的、持续不断的拍打声时,我差点以为我的父亲最终又重生了。”这是不是父亲所需要的那一种关系?和我的关系,和世界的关系,而在“飞上青天”之外,那种关系也是和鱼类有关潜游在那里的关系,在不幸运的一年,在见面的四天里,是我游向了父亲,还是父亲游向了我?“三年后,在我和我母亲搬到加利福尼亚之后,我有了一只属于自己的鱼缸,并决定成为一名鱼类学家。当然,我的父母已经离婚。”鱼缸是礼物,离婚是不是另一种和世界发生关系的证明?丑鳅鱼、银币鱼、彩虹鲨,它们应该生活在水里,甚至海洋里,不论是我出生的埃达克岛,还是我乘坐上的船,其实他们都和水有关,都被海围绕着——埃达克岛上的那只白色澡盆,是我活下来的证明,是属于母亲叙事的一部分,“她将我放在一只普通的白色澡盆里,里面注满了凉水,我活了下来,甚至变得更强壮。”而那只船呢?是我走向海的世界的一次努力,和父亲有关的叙事却走向了摇晃的感觉,“这让我分心;然后我忘记了是什么分散了我的注意力,也失去了对鱼类的兴趣。”

两种叙事以离婚的方式对我产生了影响,母亲和父亲,表面之上和表面之下,陆地和船,但都有一个无法逃离的我,无法逃离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是让我成为我,“留下了我母亲和我。因为从未飞到任何高度,我们也无处坠落。”当父亲最后在头痛病的折磨中开枪自杀的时候,那种悬在天花板上的感觉变成了我的眩晕感觉,就像我在鱼缸之外看见了炸碎、溅落的鲑鱼内脏,看见了喷水鱼的钩状嘴唇,一种是死,一种是生——当钩状的嘴唇射中那一只疯狂飞舞的苍蝇,生与死的关系变成为了另一个关系:“然后是那只苍蝇,落入水中,释放着数百万道、传达它的痛苦的细密涟漪。”

飞上青天的终结,苍蝇死了,像一个传说一样跌落在水里,但却不是一条鱼。即使当我在父亲第一次走上歧路的凯奇坎寻找那些死亡真相的时候,依然像一个传说。在阿拉斯加的父亲的朋友希利是不是遁入了父亲体内,成为了另一个他?歌厅里的歌莉娅·希尔斯和比尔·道格拉斯结婚之后,是不是让父亲再次进入她的身体里?这是幽灵之城,这是自杀、出轨和谎言遍布的地方,这是生命归于尘土的地方,当我走向它的时候,我在寻找父亲的真相,还是传入了一个孤独的传说?“我整个人都站在水里,试图告诉自己,要放逐掉原来那些感觉,也许多年以来我想象出来的、长久塑造着我的生活的那些悲剧、离婚和自杀,都是另外一种样子,至少不是如我想象的那样。但是,然后,我又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呢?”依然像一尾鱼,红绸鱼的眼球凸出,嘴里喷出鱼鳔,“它们像是来自一个重力和空气都截然不同的世界,归根结底,一个被虚空承载的世界。”

父亲,一个和鱼缸、岛屿有关的名字,一个和离婚、自杀有关的男人,一个和飞翔、坠落有关的死者,那么另一边的母亲呢?也是一个传说,一个关于“好男人的传说”,父亲之外他叫安吉尔,叫莱恩纳德,叫艾米特,叫帕特,叫梅瑞尔,叫约翰,“你不会和任何人结婚了。”这是母亲在那个叫梅瑞尔的男人录下自己和女儿的朋友性爱过程录下来之后,说的那句话,她把父亲之外的这个男人叫做“愚蠢的男人”,但是在梅瑞尔之后为什么约翰又出现在我的眼前,第二次出现,不是为了和母亲约会,是因为我用点22的手枪射掉了家里的窗户和门,作为一名警察,约翰看见我挥动了双手,就像他和母亲约会的时候,我欢迎他的姿势。

好男人是一个传说,母亲的身边只有愚蠢的男人。而母亲之外的罗达呢?这个父亲曾经离婚之后再结婚的女人,这个曾经和父亲又一次离婚的女人,他的右眼皮总是无法抬起,“她毕竟只有一只眼睛。”就像这个传说,总是不能看见全部的真相,她的左眼和右眼里有不同的父亲,当然也有一个不同的我,而我的世界里呢?父亲会飞上青天,母亲会骂愚蠢的男人,而罗达在我看到他闭上可以闭上的那只眼睛之后,世界就变得有些扭曲了:“我看到她的脖子往后拱起,划过空气,翅膀从她身上升起。我听到枪响,尖叫起来。”

大卫·范恩:哪一把手枪可以打掉这灯泡

不论是父亲还是母亲,不论是罗达还是我,总是会听到各种枪声,点22的手枪,点30的卡宾枪,以及点44的马格南手枪,对准头部,当那一声清脆的声音变成沉闷的声音,脑袋会像鲑鱼一样,在炸碎中溅落,但是当在没有邻居、没有朋友的苏宽岛上发生这一幕的时候,这个传说的主角却是父亲的儿子罗伊,“头颅里的某些东西是白色的。他一直在等它们变红,但是它们并没有。很快就有小苍蝇、昆虫还有蠓飞来,落在他儿子的头颅里面,在里面爬跳着。”但是罗伊是他,不是我,父亲也是他,是吉姆——罗伊和吉姆,是父亲和儿子的名字,当他们以第三人称的方式出现的时候,我消失了,而这种消失是不是意味着那悬在天花板上的背带消失了,意味着摇晃的鱼缸消失了,意味着母亲所说的愚蠢的男人消失了,意味着罗达无法睁开的右眼消失了?

传说也消失了,他和他组成的世界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接近真相的地方。但是真相没有肥沃的田野,没有平坦的土地,没有漫游在田野上的野兽,只有人类,愚蠢又虚弱的人类,扭曲和嗜血的人类,以及把世界弄得变形的人类,“为继续留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男人、女人和孩子们都攀爬过别人的身体。在攀登的过程中,他们把对方背部的毛发都扯了下来,直到最后所有人身体都变得光溜溜的、冰冷又嗜血,他们还是紧紧地抓着世界的边缘。”这是父亲吉姆对儿子罗伊说的话,那时父亲和母亲已经离婚,他带着罗伊来到了苏宽岛,“到达那里的唯一的方式是水路,乘水上飞机或者船。”像是一个荒岛,选择这样一个地方,吉姆的想法似乎在寻找一种原始的归宿,他像鲁滨逊一样在岛上住了下来,在挖地窖、挖雪洞的过程中,远离那些抓着世界边缘的人类。

或者就是一种逃避,“有的地方产生了罪恶感、离婚还有金钱,还有国税局,这些都完蛋了。”但是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岛真的能够让“每样东西都明白无误地是它自己”?真的能够逃脱那些错失的东西?真的能够找到自己的存在方式?或许吉姆一个人来这里的话,这样的欲望会更合理,但是他带着罗伊,带着一个懵懂却看见了世界的男孩,看见了害怕寂寞想要回家的儿子,“他觉得恐惧。他就这样绕屋子走了几圈,想他的母亲、妹妹、朋友们,还有他抛在身后的一切。”世界其实在另一个真实的地方,离婚、自杀和国税局又有何妨?但至少可以和家人在一起,和朋友在一起,和心目中的女孩在一起。

父亲带着罗伊来到小岛,仿佛就是为了书写一个传说,“问题是,我的某部分出问题了。我无法做正确的事,成为我应该成为的人。我身上的某个东西阻止我那样傲。”吉姆在寻找机会,却总是毁灭机会,甚至这种毁灭在罗伊的生活里变成了另一种死亡。在悬崖很近的地方,吉姆曾经跌落下去;在黑暗笼罩的地方,吉姆曾经几天没有回家‘天气糟透的时候,吉姆就读书,天气只是一般糟糕的时候,父亲就独自去远足。他把罗伊放在了另一边,他需要自我解脱,需要自我救赎,却总是在一种哭泣声里回到更冷酷的现实,而罗伊在被他抛向一种虚空的时候,还要承受自己无法排解的痛苦,“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人,我知道你在这里。但我还是太孤独了。我无法解释这一切。”

于是当吉姆消失在树林里的时候,罗伊走向了死亡的真相,“击锤已经被拨到后面,他能看到里面的铜弹。他把枪管朝向别的地方,将击锤拨回到前面。然后又拉开击锤,将枪管对准自己的头,开了枪。”曾经是吉姆的手枪,曾经是吉姆求死的欲望,却变成了罗伊的行动,即使在知道儿子自杀之后,他将枪管对准他自己的头部,但是又放下了,“你甚至都不敢自杀。”他被自己架空了,而罗伊实现了他自杀的想法,这是一种替代,死亡的替代,传说的替代——罗伊本来是为了怕父亲自杀而一起来到了小岛,却在那种隔绝状态中选择了死亡,他变成了父亲。就像父亲曾经说过的那样:“我需要这个世界有生气,我需要它和我有关系。我需要知道当一座冰川移动或者一头熊放屁时,它和我有些关系。”

一种死亡,让吉姆和世界发生了关系,当罗伊成了他,他也成了罗伊。但是这种发生的关系却并不是自足的,甚至它会变成一种罪,当他把装在睡袋里的罗伊埋葬在小岛上的时候,他无法完成让儿子回家,为他举行葬礼的愿望,而库斯警长面对死亡,却开始怀疑那时一种谋杀。“我是名牙医。这太离谱了。我没有杀害我的儿子。”吉姆的解释无法消除疑虑,当他逃离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对那艘去往墨西哥的非法船只老板说:“只是杀了我自己。”罗伊是为了父亲而走向了死亡,吉姆因为一种负罪感而把自己推向了死亡,在这个复杂的关系里,谁意味着真相,谁只是一个传说?

“我,吉姆·费恩,谋杀了我的儿子,罗伊·费恩,在去年秋天,大概九个月之前。我用我的鲁格.44马格南手枪近距离朝他的头部开了枪,那把枪后来应该被警长重新找到了,我想。我当时想自杀,正在无线电上和我的前妻罗达谈话,她说不想和我复合,还要和另外一个男人结婚。我再也无法忍受这些了,我太懦弱不敢自杀,于是我杀了我的儿子。”吉姆最后的供词是在船上的那个梦里完成的,那时他放弃了逃跑计划,他想用自首的方式为自己赎罪,但是,无论是曾经他带着儿子寻找慰藉,还是他内疚地埋葬儿子,他都没有成为另一个自己,他只是让别人完成了死亡的仪式,而自己依旧在无法摆脱的死亡里,继续一个罪恶的梦:“他很难相信这只是海水,他也很难想象它们在他脚下无休无止地延伸。他挣扎着,感觉永无止境,但时间也许只过了十分钟,然后他开始感觉麻木疲倦,开始吞咽海水。他想到罗伊,罗伊再也没有机会感受到这种恐怖了,他的死亡在瞬间就结束了。”

死去的是罗伊,死去的是吉姆,死去的是儿子,死去的是父亲,而那一个“我”呢?那一个试图接近真相的我呢?当全知全能的视角终于代替了我的主观世界,真相只能是另一个想象,无论是生,还是死,都在传说中制造了最后的关系:“有时候,在高空的气流中捕捉到一种充满希望的、持续不断的拍打声时,我差点以为我的父亲最终又重生了。”